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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火焚

 

火焚

八月十九号接近中午的时候,部分伤者开始陆续抬进华人医院,医生护士连吃午饭的时间都没有,紧张地进行急救,练彩师站在门诊厅里,主持抢救等级的区分,在她面前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连枷胸,多处肋骨骨折,局部胸壁软化,非常严重的了,要,是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的记录,记叙的是法国人的那一场大火与残杀,写作者尤其提到了法国士兵的强奸暴行:“……那些受害的女子即使幸存下来,也会终身背负耻辱与蔑视,甚至她们的亲人都会把她们视作‘不洁之人’,憎恶她们,她们自己也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毫无价值,不值得活下去,我们要竭力安抚劝解,以避免住在医院里的强奸受害者自杀,或者在出院后悄悄自杀,并且劝说她们的亲人,她们是受到了伤害,并非本人有什么恶行。在战争之中,与男人相比,女人要承受额外的危险与痛苦,事实上,即使在相对和平的时期,这种风险也仍然存在,这个世界对于男人和女人,呈现的是不同的面貌,对于男人是和平时代,对于女人,战争一直在持续……”

文章引发了很大的反响,尤其是最后那一句:“或许我们可以说,国家民族之间更大范围内的战争,实施上是女人所面临的战争状态的延伸与扩大。”

这句话引起相当多的讨论,有很多人不以为然:“为什么把国与国之间的事情,说成是根源在男人与女人呢?因为女人受害,所以大家就都受害吗?这样的推导实在太牵强了,假如按照作者这样的逻辑,那么世界上一切不公正的根源,都是在于女人遭受的不公正。”

不过医院里的护士们都很振奋,joanna两眼放光对练彩师说:“lian,说得真好!我早就觉得这个世界不对劲了,只是却一直想不清楚是哪里不对。”

bertha再一次来医院,则是笑着对练彩师说:“你是不是读过《女权辩护》这本书?richard已经对dwight说,没有想到你是一个如此激进的女权者。”

练彩师很老实地摇摇头:“可惜没读过。”

这就激进了?总觉得自己其实也没说什么。

bertha道:“我其实也没有看过,已经写信给家里,请母亲寄一本过来,如果你愿意,我们一起读。”

练彩师:“好啊好啊!”

又是一周之后,有人联系练彩师,要将她的那篇文章转载,是伦敦的一家报纸,没过两天,美国的报纸也提出要转载,是《纽约时报》,这一家报纸对于英法的干涉很不以为然,立场是比较倾向太平天国,认为由太平天国取代满清王朝,更有利于与西方的交流和贸易,因此这一次英法军队攻击太平天国的部队,纽约时报就很予以嘲讽,此时看到了这样一篇报道,更是要加以利用,以宣扬自己的观点,看看你们干的好事?へ?╬

这件事传到了乌映璇那边,凤准很是激动,赶上练彩师的礼拜日,凤准带着阿琐坐车来到这边,见了练彩师便说道:“姐姐,如今你是出了名了,许多人都知道,你在洋人的报纸上发了文章,还给外国转发了去,大家都说,你是给我们大清国争气呢!就连那班男子,对于姐姐都是很佩服的,可算是让洋人见识了我们中国人的本事,也让那班人看看自己干的都是什么事,总是说我们愚昧不开化,是野蛮人,再看看他们自己,烧杀掳掠,这便是文明了,这便是开化了。”

这些话多是顾恪微说的,他对于练彩师的心态比较矛盾,一家人初来上海的时候,练彩师帮了很大的忙,他自然感念练彩师,只是对于练彩师的一些作为,比如说在医院里当护士,护理的除了女病人,也有许多男病人,这个就有点“男女授受不亲”,那些洋护士也就罢了,毕竟是夷狄,虽然她们自称为“文明”,但在很多中国人尤其是读书人看来,还是生番,都不懂得避嫌的,女人和男人堂皇地便在一处,然而身为中国人,受的是圣贤的礼教,这样做就有点不同寻常。

要说她这回在《北华捷报》上登文章,其实倒也不算很离谱,乌映璇的解读是:“那些才女不都是刊刻诗集么?除了实在不通这一窍,写不出来的,但凡读书识字,有几个闺秀不懂得写诗?倘若家里又有几个钱,少不得给印成册子发了出来,传扬开来也是门楣的光彩,阿彩也是那般,只不过她不是写的汉文,而是写的洋文,印在了洋人的报纸上,阿彩这便是,写字用的是洋人的钢笔,写出来的文章便也是洋文。”

只是顾恪微终究是觉得,与传统才女不是一路,才女写诗填词常见,才女写记叙文议论文少见,虽有个班昭写《汉书》,不过班昭那是儒家正统,和男人写出来的没有太大两样,练彩师就不一样,重点不在于写的是汉文还是洋文,听妻子转述她那篇文章的内容,从古至今的《妇人苦》倒是也罢了,她那议论的可新鲜,很要命的。

然而对于顾恪微的质疑,凤准不以为意,依然是兴致勃勃,说是“给中国人出气,长了面子”,顾恪微便也不再多说,确实是,练彩师让外国人听到了中国人的声音,从这一点上看,也可以算是“代圣人立言”了,就这件事来说,大清的人是真的应该学学洋文,否则自己说的什么,洋人都听不到,本来这事应该是男人来办,却给练彩师一个女子抢了先,让人不由得便要惭愧起来。

此时听了凤准的夸赞,练彩师便笑道:“我哪里想到那么多?只是当时的感触实在很深,不吐不快,就写了那么一篇,本来想着未必给人看中,哪知他们竟然真的登了,其实也是看到中国人用英文写作,觉得新鲜。”

后来编辑和自己说:“你的这篇通讯确实写得很好,另外你作为一个中国人,能够写这样漂亮的英文,让人很是吃惊,中国人的视角,毕竟与西方人不一样的,希望今后你能够多多撰稿,让住在上海的侨民了解中国文化。”

凤准听到这样的内情,倒是不觉得怎样受挫,仿佛是那班洋人看轻了自己心爱姐姐的才华,只当做猎奇,她眼珠一转,就找到了新的机会,两只眼睛亮晶晶:“好姐姐,着实是一件好事,在咱们大清国,能用洋文写作的实在太少,姐姐这便是‘奇货可居’,趁着此时无人能写,姐姐就赶快抢先,把咱们中国的事情原原本本讲给洋人听,免得她们看咱们,都跟看珍禽异兽似的,赚钱倒是在其次,难得这个机会,姐姐一身才华得以施展,不至于白白埋没,流传到后世,也显得我们女子之中不能称为无人。我们虽不是像那孟丽君,能够考状元当宰相的,但能够写下许多文章,也不枉了这一生。”

练彩师咯咯地便笑,凤准是绝爱《再生缘》,她与母亲乌映璇的口味不太一样,乌映璇是最爱《红楼梦》,手头一部从当女儿的时候便珍藏的脂批本,结婚的时候带到夫家,这么多年来都有点翻烂了,太平军进城抄了家,把她那部书拿去烧了,可叹上面还有乌映璇自己的批注呢,乌映璇大为心痛,到苏州之后很快又买了一部,日常翻来覆去地看,回味无穷,凤准则是嫌红楼梦“太闷气,绕来绕去地没劲,再怎么样闪展腾挪,也不过是园子里那么一小块地方,螺蛳壳里做道场,最后一个个也没个好结果”,凤准爱看《再生缘》,“那才痛快,一句句的来劲。”

乌映璇本来是想说:“你看那书入迷了,巴不得自己也去当个孟丽君。”

然而想到凤准最后那一句话,一个个女人都没有好结果,不由得又默默,高鹗续书倒是给了个大团圆的结局,然而像是乌映璇这样的人,对高鹗写的那些是不能相信的,看前面当做预兆的那些引子,分明是最后都完了,没有哪个得了好结局,高鹗这纯粹就是硬往花好月圆那边掰,倒是能给人以安慰,可惜不真实,自己常笑女儿的《再生缘》是虚妄,然而看看自己的《红楼梦》,也不怎么美妙。

练彩师听凤准这样一说,心中便是一动:“我也有这样的想法,只不过真的要写,终究有些勉强,一是我对于中国的文化,不是怎样精通,二是以我现在的英文,要一直写下去实在有些为难。”

这是真话,写那一篇揭露法国人行为的稿子,练彩师是心情激动,词汇量也够,多是常用单词,所以才写了出来,然而倘若真的要长期写稿,她对于这个时代的中国文化不是很了解,虽然大学毕业,也算知识分子,然而练彩师接受的都是二十一世纪的教育,现在的都是传统文化,练彩师虽然这些年断断续续也在接触,积累的终究还是不很深厚,而且以她现在的英文水平,写一些日常的还行,要写文化题材,那就有点吃力。

凤准一腔热血,此时听练彩师提出了两个很实际的难处,虽然都是现实,却哪肯就此罢休?脑筋转动很快便想出了办法:“姐姐太自谦,对于咱们中国的东西,你总比那些洋人懂得多,实在不知道该写什么,你便来和母亲姨妈说话,诗词歌赋焚香点茶,她们可是有许多话说。至于姐姐担忧的词不够用,姐姐不能多查查词典么?看案头那么厚几部书,倘若这几本还不够用,就再买几本,总能找着合用的词。”

练彩师登时一拍大腿:“好主意!妹妹这可是解了我的难了!”

英文作者

练彩师得了凤准的建议,马上便行动起来,首先是买词典,她是有心要买牛津词典的,然而向bertha和richard打听了一下,那本词典现在还不存在。

richard笑着说:“lian,你的消息很灵通,两三年前确实有人提议要修订一部《新英语词典》,与从前的编写方式不同,不过到现在还没有出,修订稿先拿给乌映璇许崖兰去读,当然是中文文本,许崖兰看过之后,不住地笑:“‘七宗罪’啊,原来洋人还有这样的说法,都是些个什么?”

练彩师扳着手指一个一个地数:“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淫逸。”

乌映璇则是熟悉多了:“当初那些长毛讲‘天情道理’,曾经听说过。”

许崖兰从没有在太平军占领区生活过,所以就不像表妹那样,接受过本土版初级的天主教培训,此时感觉很是新鲜:“有点像佛家的戒律。”

通篇看下去,几个人都不住地乐,顾恪微这时候也回来了,进门看到练彩师,便笑道:“妹妹来了!什么事如此开心?”

乌映璇便将那篇文递过去:“给你看看,阿彩写的我们中国人对饮食的说法。”

顾恪微快速从头到尾看过一遍,也笑起来:“妹妹以小见大,以饮食阐发道理,见解着实精微。”

瞧瞧这一篇文章写的,开篇便说中国与西方的不同,在中国人看来,食物是人生的乐趣之一,人生的意义不是为了时时警惕,而是要享受生命中的美好,而饮食的美好很重要,食物的学问也很值得挖掘,品尝美味的食物,是理所当然的权利,虽然也有“布衣蔬食”的说法,然而多数是为了表达一个人的品质,甘于淡泊,不会为了财富权力而丧失自己的品格,并不是刻意清苦,但凡是这样的人,作者相信,如果有比较优裕的生活,她们也是愿意的。

然而中国人也并不是提倡放纵,在中国的传说之中,“饕餮”是一种凶兽,它的特点就是贪食,有一个永远无法餍足的胃口,引申开来就是非常贪婪,对于一切都渴望攫取,把全部利益天然的都视为自己的,对于这样的品性,人们也是不喜欢的,总之中国人的想法就是,“万勿过度”。

看到这里,顾恪微的感觉是,说得真好啊,表面上说的是食物,实际上说的是人,洋人可不就是这样么?认为他们的要求是必须满足的,但凡不能够达成目的,就认为是莫大的侮辱,整个世界都无法满足他们那膨胀的欲望,跟皇帝还能讲讲道理,跟洋人什么道理都讲不了,一个不高兴就是开打,反正他们要什么就得拿到什么,与其说他们是成年人,不如说是顽劣的孩童,毫无节制。

当然了,这个孩童的杀伤力巨大,简直就是“魔童”,对于洋人,顾恪微可是半点没有居高临下的轻忽态度。

练彩师把文章的英文稿拿给bertha和richard,两个人的头并在一起,一边看一边不住地笑,练彩师真的很有意思,她从食物讲到“平等”,文章中对于食物的态度,好像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

她写到猪肝:“西方人除了法国人喜欢吃鹅肝,尊为绝顶美味,其她的人似乎多是不喜欢禽畜的内脏。而中国或许是因为佛教‘世法平等’的熏染,对动物内脏是很平淡的态度,这类材料在中国人的食谱之中,虽然不是很名贵,比如中国的文学惯例,‘购买猪肝来食用’就代表了清贫的生活,不过现实之中,中国人对于肝脏之类并不鄙弃,这个情形大约也是和‘粗布衣服,清淡的蔬菜’一样,都只是表达一种境遇,一种理念的抒发,在中国对于珍奇的美味,另有一种描述,叫做‘龙的肝脏,凤凰的胆囊’,从这个角度,对内脏类是并不厌恶的,还十分尊崇……”

bertha手里拿着那份稿子,哈哈地笑,纸随着她的手不住地抖:“lian,动物内脏我可以接受,但是动物的血液实在承受不了。”

从前有一次,看到练彩师韩卿屏她们在吃着什么,bertha便悄悄凑过去,突然间问道:“你们在吃什么好东西?”

练彩师转过头来,冲她一乐:“鸭血粉丝汤,要尝一尝吗?南京很有名的小吃。”

今天午饭是烧鸭子,厨房买了三只鸭子,鸭肉自然都是已经煮到了锅里,鸭血和鸭杂也都没有糟蹋,做成一道羹汤,掌管厨房的鲁嬢嬢虽然不是南京人,乃是上海本地人,不过曾经听说过鸭血粉丝汤的名字,毕竟很出名的风味小食,因此她按自己琢磨的法子,把这些东西都往汤锅里一丢,加了调味料炖煮一会儿,居然也还成,这一天的下午,医院里的中国员工就聚在一起,享受中式下午茶——鸭血粉丝汤。

一听说是鸭血,bertha立刻就退了:“啊,还是你们慢慢吃吧,我还有点事,过去那边了。”

说完转身便走了。

动物的血液当做食物,bertha是真的接受不了,好在练彩师的这篇文只写了内脏,没有写猪血鸭血之类,大约是考虑到外国人的承受能力吧,先从内脏开始入手。

这一篇文章经过richard的润色,改订了几处文法和词汇,便发给了报社,不多久,《北华捷报》果然登载了出来。

编辑马里逊先生和练彩师说:“反映十分不错,这样的文章是大家都喜欢看的,随着两国往来加深,西方人越来越有必要了解中国,不过从前对于中国的认识,多是通过传教士的写作,很多传教士虽然在中国居住多年,与中国人也有许多的交往,但他们毕竟还是外国人,从西方人的角度看中国,与中国人自己看中国,自然还是不一样的,身为外国人,虽然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探究,但理解可能有偏差,如果能看到中国人自己怎样说,那实在是很好的。而且像是isslian这样的文章,很适合普通的西方人了解中国,中国的哲学、政治之类,当然是很重要,可是在并非专业人士的西人,就比较吃力,作为一般公众,还是更喜欢那些贴近生活的题材,isslian选择的主题,还有写作的手法,都很亲切有味,激发了读者的兴趣,而且又传递出一定的想法和情感,虽然刚刚接触isslian的作品,但假如继续写下去,是会有空间可以发展的……”

练彩师介绍中国食风的短文真的不错,没有写成菜谱,那就很无聊了,许多西方读者看报纸,并不是为了自己学会烹调中国饭菜,而是以饮食为切入点,了解中国,练彩师的文章就恰好符合这方面的需求,写得轻松诙谐,又表达出一定的见解,比如说对动物内脏的“平等观”,就很贴合西方正在兴起的民主理念,比如说卢梭的《论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得说isslian既了解中国,一定程度上也了解西方,知道西方人关注的是什么,文中的这样一句话,绝不是随便写的。

因此,对于练彩师,马里逊就更加感觉可贵,现在许多来到中国的西方人确实不了解中国,好像看《天方夜谭》,着迷的只是“异国风情”,然而相对而言,相当多的中国人也并不了解西方,即使是那些洋行买办,对于英国人美国人,也只是作为生意对象,感兴趣的只是商业,是赚钱,至于这些西方人想的是什么,他们并不感兴趣,只要有钱到手就好,从这一点来看,中国人是彻底的现实主义,根本不关注灵魂方面的问题,让人感到假如价格合适,他们可以把灵魂卖给魔鬼,演出一场《浮士德》。

这个时候就出现了isslian,她对西方有了解,并不是很功利的,而是表现出真诚的兴趣,能够将西方与中国文化进行对比,从中获得灵感,写成文章,她这种沟通东西方的态度,是很重要的。

所以在信的最后,马里逊就鼓励练彩师:“今后请多多投稿,我们对于isslian的文章,是很有兴趣的。”

练彩师接到这封信,兴致勃勃,出了门一路便往乌映璇那边去,到了那里,正要拍门,只听里面有人正在高声呼叫:“天啊,没想到我大清二百年的江山,这基业竟莫非马上要败亡了么?”

练彩师愣了一下,拍门进去,是阿琐给她开的门,小家伙两条腿跑得快,练彩师拉住了阿琐,往厅里面一望,乌映璇、许崖兰、凤准,还有许崖兰的两个儿媳都坐在里面,一个个正愁眉苦脸。

练彩师便笑道:“啊哟,今天人可真齐全,姨妈和姐妹们约会喝茶么?”

乌映璇皱眉道:“这时候哪有心思喝茶?阿彩啊,你可知道,皇上离开紫禁城了!”

练彩师起初一愕,然后马上明白,英法联军逼近了北京,咸丰皇帝去热河了。

凤准闺阁报国

国家元首离开政治中心,这个消息不多久传来上海,引起很大的震动,练彩师毕竟是“先知先觉”,倒还能稳得住,然而乌映璇她们就很是受刺激,只觉得前途一片莫测。

乌映璇拍着大腿说:“从国初定鼎,到如今二百二十年,都是太平盛世,虽然这几年也知道渐渐地不行了,长毛都闹起来了,外面洋人又来,然而总以为还不到末世,有那么多中兴的功臣,应该还能够挽回的,哪知如今洋人要进北京城,皇帝‘北狩’了。”

就是逃跑啊,根据中国历代的史书经验,一般这样的情况之下,就是要亡国了,比如宋代,金军进了东京开封,北宋就完了,之后迁都到杭州,开始的是南宋,虽然国祚没有完全断绝,但也是差了一半,到后来蒙古人把临安占了,南宋便也终结了。

而现在,咸丰帝逃离了北京,帝国的都城马上要给洋人占领,乌映璇等人都是读过史书的,不能不给她们看做是一种亡国的征兆。

许崖兰也哀叹:“虽然是国运衰微,然而总觉得好歹还有几十年的支撑,怎知道忽然间便要完了,事情怎么竟会来得如此之快?都是想不到的啊,当初没能想到长毛闹得如此之大,如今更不能想到洋人连北京都要占了。不料想有生之年啊,竟给我遇上这种改朝换代的事,简直好像在做梦一样。”

练彩师:大姨母真的很有预见能力,清王朝大概确实还有几十年可维持,毕竟慈禧太后统治的时间可不短,还很不必这么早便为清政权的终结而伤感。

许崖兰的长媳郭氏插了一句:“以后是谁作皇帝呢?是洋人,还是长毛?”

满人好歹还算是同种,长得都差不多,倘若是黄头发绿眼睛的洋人当皇帝,那可实在让人难受,仿佛举国都要变成妖怪。

练彩师理着思路劝解道:“咱们且不必如此焦虑,事情还不到这样危急的程度,英法联军虽然气势汹汹,然而他们的人数毕竟少,要长久占据北京,力有不及,所以只要好好和他们谈判,早晚退出去的。”

凤准也抖擞精神,说道:“是啊,我方才也是这么说的,那英国人法国人,毕竟万里迢迢,隔了一个大洋过来中国,能有多少人,能带多少东西?如今虽然犀利,然而不能持久,这正是‘狂风不终朝,暴雨不终夕’,倘若我们忍下心和他们耗下去,洋人未必讨得了便宜,不过弄到两败俱伤,他们也未必愿意如此,少不得大家要讲和,最后还是退回去,他们是不容易‘取而代之’的,况且又是外国人,哪能当中国的皇帝?

要担忧的却是长毛,就是大清自己的人,煽动了那么多人跟他们造反,本来就有许多人信他们,如今又出了这事,还不知要说些什么,愈发的动摇人心,倘若长毛竟然成事,我看那洪秀全是当不成明太祖的,凭着他的那一套,中国不知要变成什么样子,好在有曾大人、胡大人他们,国之长城,长毛未必能成,不过我们也不能就这样坐等,如今‘危急存亡之秋’,正是闺阁报国之时,很该出一份力的。”

许崖兰的二儿媳蓝氏笑了一笑:“可惜我们都是女儿家,纵然有心,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少不得依然是尽心相夫教子,让男人们努力奔走去吧。”

凤准有些懊恼地说:“啊呀二姐姐,你怎的如此没有志气?难道我们女子就只能在内宅之中么?我们可以……写文章啊,让大家不要信长毛的鬼话,都是骗人的,一定要尽忠于朝廷……我们还能,还能……”

见凤准说不出了,乌映璇皱眉道:“好了,你且安生些吧,你前面说的那一套,算是你有些道理,却怎么竟连你二姐姐也顶撞起来了?让你说,究竟又说不出什么,现在还很不到要当花木兰,挽救危亡的时候,你先静静的吧。”

蓝氏笑着说:“姨母,凤妹妹是个有志向的人,我倒是知道她的。”

所以并不怪她,而且还很能理解她,凤准有志气,有头脑,倘若她是个男子,定然会有她的作为,只是她乃是女儿身,又能怎么样呢?蓝氏自己倒是不觉得这样有什么可惜,毕竟“家国天下”乃是由“家”开始,女子主理家政,也是重要的,所以她是很安心的,然而她知道凤准是不情愿就这样的,总以为是女子的身份拘束了她,这便是各人有各人的想法,然而人生便是这样,所求总不能够如愿,倘若凤准生为男子,以她的心性,便不容易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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