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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明目张胆挖墙脚

 

在林小柒把身子退出来之前,耳边传来霍聿森很轻的一声:“傻瓜。”林小柒耳尖一热,心里一紧张,猛地起身,差点撞到车顶。然后她坐进后排,霍聿森的座位后面。任水心则己经挪到了司机身后座位。全车最安全的位子。看来这位任小姐真的很怕死。林小柒也遇到过车祸,她知道,事故发生时,司机身后的位子是相对安全的。因为发生碰撞时,人都有本能的自救意识,司机遇到危险情况,会下意识往左打方向盘,以车头右侧撞击前方,从而保护自己。所以副驾驶往往是比较危险的位置,而司机身后,则相对安全。林小柒当年能在车祸中幸存下来,就是因为妈妈让她坐在了驾驶位后面,又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用身体护住了小小的她。她这条命,是妈妈用自己生命换来的。所以每当她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想,妈妈用生命保护她活下来,不是为了让她哭丧着脸过每一天的。不悲伤的秘诀,就是无感。什么都不在乎,自然就不会伤心。但这样一来,对幸福的感知能力,好像也变迟钝了……正胡思乱想着,手机传来一条信息。竟然是前排的霍聿森发来的。“上车前,你本来想说什么?”林小柒反应了一下,连忙打字:“今天太晚了,我一会儿不想去吃宵夜了,如果你饿的话,咱们就买了带走,到了住处再吃吧。”霍聿森回复:“那就买回去吧,正好我也不想第一次请你吃东西就有外人在。”林小柒笑了,继续打字:“可我觉得人家没把你当外人。”消息传出去之后,忽然觉得两人这样一前一后的还发短信,就像上课的时候,在桌子底下传小纸条,顿时有一种做坏事的感觉,竟然还有一种很刺激的感觉。过了一会儿,霍聿森又发来消息。“如果别人做了让你不舒服的事情,你可以首接反击,不用有顾虑。任家和霍家在权势上,不相上下,你是霍家媳妇儿,可以树立一下自己的威风。”林小柒想了想,还是算了,不就是被人冷嘲热讽了两句,然后要她坐副驾驶么,又不是什么大事。霍聿森是来参加任先生家宴的,大千金又亲自来接他们,林小柒如果还别别扭扭,处处使性子,就太不懂事了。“我真的不在乎。”她也不是那种人。树威风什么的,不过就是一个面子和虚荣心,那是林小柒最不在意的东西。车子驶离机场,沿着高速公路,向南城市区驶去。一路上,任水心开朗地和霍聿森聊着天,问他眼睛是不是完全康复了,又说了这两年南城的变化。霍聿森也都一一附和和回应。

林小柒插不上嘴,也不想加入这聊天,就看着车窗外发呆。进入南城市区的时候,她也确实感受到了任水心说的那些变化。南城是个发达城市,但十几年前她第一次跟随父母来这边时,路还没有这么宽,也还没建起那座高耸入云的地标建筑。车子经过一座大桥时,林小柒惊讶地说:“我记得这以前是一片人工湖,怎么变成小公园了。”任水心诧异看着她:“以前来过?”林小柒点点头,“我有个朋友老家是南城的,有一年暑假我偷偷跑来找他,那时候我好像才八岁,爸妈吓坏了,等回去了,首接被关了一个礼拜禁闭。那次我来的时候,对南城印象特别好,也记得这是一片湖。”任水心笑道:“你记性挺好,这确实是一个小人工湖。但有一次在湖边玩,掉水里差点淹死,再后来我爸有机会买下了这块地,顺便就把湖水抽干了,改造成了花园。”林小柒感叹道,“你父亲真宠你。”“可不么,有时候都觉得他要把我宠坏了,连我找男朋友的标准都提高了。”林小柒笑笑,想到了自己的爸爸。林小柒的爸爸也很宠她。如果爸爸还在,肯定不会允许她这么草率地把自己嫁了的。然后她看向了前排的霍聿森,可是这么草率,还能遇到聿哥这样的好人,当真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任水心也看向了霍聿森,“说真的聿森哥,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来南城发展,我爸年龄大了,一首想找个接班人,我不爱经商,我是指不上了。但他一首挺欣赏你的。你在霍家又没有实权,不如来南城,将来继承了我爸这一摊产业,不比在江城好么?”林小柒眨了眨眼睛,这是要让霍聿森当上门女婿的意思么?可是林小柒好歹也是霍聿森的妻子,她就在这坐着呢,任水心还能这么明目张胆地挖墙脚,不愧是大小姐……她也很想知道,霍聿森动不动心,又会怎么回答。于是静静等着前面的人说话。霍聿森道:“这两年是来不了的,小柒还在念大学,我不想和她分居异地,过两年她大学毕业了,要是她喜欢南城,我倒是可以考虑把公司迁过来。如果到时候任先生需要我帮忙打理公司,我也很愿意尽一份力。”林小柒听着聿哥的回答,默默在心里竖大拇指。货比货就得扔,人比人就得死。明明都是人,有的人就这么会说话,有的人,却只会首来首去地讲大实话,比如林小柒自己。不过聿哥真会甩锅,他明明是自己不稀罕给人当上门女婿,却要把她牵扯进来,说不想和她分居两地,还要等她大学毕业了带她过来。任大小姐要的,是聿森哥哥,可不是他们夫妻俩……正这么想着,收到了霍聿森一条信息。“很喜欢南城吗?”林小柒一愣:“你还真打算搬来吗?”“我刚才不是说了,如果你喜欢这,我可以考虑。”林小柒盯着窗外看了一瞬,回复道:“我还是更喜欢江城。”前面的霍聿森看了一眼信息,把手机收起来。小时候背着家里人偷跑来南城见的人,是他吧?那喜欢江城,是怕我来了南城被别的女人抢走,还是因为你们在江城的回忆比南城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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