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
卓屿蓝仰头看着宛如自虐般的男人,抬手摸了摸他的眼尾。
“你看起来很伤心。”
司慕言眸光一闪,握住卓屿蓝的手腕,从自己的胸口划过:“伤心,你看错了,该是开心才是。怎么,你不行,还是不敢碰我?”
卓屿蓝一动不动,和司慕言与他初次亲密时完全不同,他看起来有些冷郁,哪怕是司慕言主动,他也没有丝毫情动的状态,只是抱住司慕言拍了拍他的后背。
司慕言一僵,他听到卓屿蓝叹了口气,将被子拉起来,遮住司慕言后,卓屿蓝拿起衣服,很快就穿戴整齐。
魔法形成的锁链依旧扣在男人的手腕和脚腕上,在他整理袖扣时,无形的锁链微微晃动,不像限制住卓屿蓝的束缚,倒像是他身上点缀的饰品,似乎只要他想,这些东西就会失去作用。
可终究是个错觉。
他不过是被无限选定的低等npc,得益于无限君主的力量,才能好运活着回到现实。
既然从无限得到了好处,无论是他们这些幸运的通关者,还是被选择的npc,都该把从那个人身上得到的馈赠还回去。
最该挣脱无限的束缚,来到现实的,应该是他唯一的王啊。
那样耀眼的男人,怎么能被困在永无止境的炼狱中呢?
司慕言十指蜷缩,指甲嵌入了掌心,他下巴微扬,冷厉道:“为什么推开我,你不是爱我吗?”
卓屿蓝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你究竟遇到过什么,才会做现在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不管你是什么模样,在我眼中,你依旧是你,我对你的心意,自始至终都没变过。”
他不知道盛霆在无限遇到了什么事情,但无限会变成那样,有一部分是他带来的影响,所以,改变了盛霆的,有可能就是他自己。
看到卓屿蓝眼底一闪而过的愧疚和痛楚,司慕言登时暴怒,他按住卓屿蓝的肩膀,嘶吼道:
“遇到了什么?你很好奇吗,那我就告诉你。我遇到了我此生最爱的男人,卓屿蓝,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和你分手吧,因为我不爱你了!可你为什么还要一次次贴上来,想让我爱你呢,我就只能如你所愿,把你变成我最爱的人的模样。”
【司慕言,你在胡说什么!】
盛霆惊怒,看到卓屿蓝低头不语,他慌乱无比,试图抢夺回身躯的的主导权。
然而为了在岛上布下防御魔法阵,他的力量几乎消耗殆尽,根本不是司慕言的对手。
【胡说?不不不,我是认真的,你忘了,该我选择了。我的目标一直只有一个,就是将你的爱人和我的爱人的意识互换,这样,我才能得到那个人。盛霆,如果接受不了,不如,呵,你和卓屿蓝一起去那个世界吧。】
盛霆闻言目眦欲裂:【互换?司慕言,住手,你想杀了我都可以,求你,不要这么对屿蓝,你为什么不承认,你也动了心,你会后悔的啊!】
他和司慕言一直在一副身躯里,司慕言能读取到盛霆的意识,但因为司慕言的力量更强,盛霆无法读取他的意识,所以自始至终他都不知道司慕言居然是这种打算。
司慕言究竟什么时候学会了召唤无限主宰,将意识互换的禁术,盛霆更是不得而知。
他拼尽全力地挣扎起来,想取代司慕言,让他停下这疯狂的举动。
然而,没用。
司慕言的意识此时竟然比盛霆还强悍。
【盛霆,你真蠢啊,我以为,在那次我取代你和卓屿蓝亲近的时候,你就能发现,我连意识都比你强。虽然无法让你彻底消失,但很早之前,我就成了这幅身躯的主导。】
司慕言一直按捺着,就是为了现在这一刻。
他的眸底浮现出疯狂的血腥之色,看卓屿蓝一动不动,他咬破手指,直接用血液在卓屿蓝胸口画下一道魔法阵。
“卓屿蓝,恨我吧,这可比爱我们轻松。”
卓屿蓝垂目看着熟悉又陌生的魔法阵,眼神出现了剎那的恍惚。
曾经被刻意忘却的记忆,一步步开始恢复。
他想起来,他是什么时候进入无限,又为什么会成为无限的主宰。
————6本6作6品6由6
“那是二十年前,屿蓝还没被收养的时候……”
“我和你妈妈在旧书店无意中淘到了一本书,名为《生命之书》……”
“为了达成愿望,我们犯下了不能被饶恕的罪孽……”
数千里之外,卓子恒和杨茉莉夫妇两的双手交握在一起,面对上门询问的儿女,在得知长子再次消失后,两人面色惨白,终于将藏在心底二十年的秘密告诉了孩子们。
决定收养卓屿蓝之前,卓子恒和杨茉莉结婚十数年,两人事业有成感情和睦,唯一不完满的,就是孕育不出自己的孩子。
他们做过检查,两人的身体都很健康,但不知为何无法诞下子嗣。
越是如此,他们越是迫切地想生下爱情的结晶,在尝试了十多年后,两人甚至开始尝试起偏方。
但是没用。
就在夫妇两快要放弃的时候,他们无意中在一个偏僻的旧书店发现了一本怪书。
《生命之书》。
那本古书像是在召唤他们一样,两人打开书,鬼使神差地翻到了求子秘方的那一页。
杨茉莉将一直上锁的房间门打开,从佛像后面取出一个被红布遮住的保险箱,保险箱被打开,杨茉莉抽出一本厚重的大书。
“就是这本书,《生命之书》。书上记载了一个很奇怪的方法,要想生下孩子,就需要收养一个特定生日的孩子,在月圆夜将孩子关在做了特殊布置的房间里,将生命之书挂在床头正上方的房顶上。我们需要准备够两个月的食物和水,房间内不能见光,等两个月后那个孩子安然无恙,我们就能孕育出新生命。
“我们太想生下自己的孩子,于是鬼迷心窍的,决定按照书上的方法去做。”
他们想,那又不是害人,还不犯法,为什么不试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