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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双胞胎

 

警笛声淩晨两点才停下来。蟋蟀注视着窗外鹅毛般的大雪,棚户区从屋顶钻出来的树本来是黑se的,仿佛尘肺病人咳嗽出的颗粒喷洒在半空里,被雪覆盖之後,便成了森森骨架。她看着警车的红光逐渐从棚户区消失,然後拉上窗帘。夫人在黑暗里翻了个身,嘟嘟囔囔。

「快睡吧,不会有事的。」

蟋蟀嗯了一声,在沙发上坐下来。她已经习惯了陪雇主出夜时通宵执勤。但夫人叹了一口气:

「早知道你要这麽守着,我就多带个人跟你换班了。」

蟋蟀道:「太太快睡吧,我在沙发睡就好。」

「我知道你为上次没保护好我的事愧疚。」夫人不仅没睡,还坐了起来,「但那不是你的错。是我自己越界了。人无法为他人的过错负责。」

她的语气轻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同样的道理,如果今天我要继续犯错,你即便是整夜不睡,事情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蟋蟀心想,熬夜可能真的伤心脏,她的心率又有些不齐了。她试图守卫她的最後一条防线:「我从受训就一直能坐着休息,不会有问题。」

「你在家里也如此吗?」夫人的声音似乎颤抖了。

蟋蟀仔细回忆了一下这些年自己是怎麽睡觉的,如果是在龙哥家里执勤期间,那便是在宿舍也不会躺下睡的,因为要随时起来听命。回到自己的小公寓会好一些,但那也不是她的家,她把睡觉和吃饭都当做一个任务来做,睡够七个小时,起来做t能训练。有时候那些健身器材仿佛b起被床单枕头对她还要亲切些。

夫人似乎好像又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等有了闲暇,我应该去你的公寓看看。」

蟋蟀下意识想要拒绝——雇主到保镖公寓去是保镖学校的禁令,保镖所住的地方往往没有这麽严格的安保系统,对雇主和保镖而言都不安全。毕竟花钱请保镖的人大多四面树敌,保镖工作时也难免被记恨。到时候不管是谁的仇家找上门了,都会是严重的雇佣事故。夫人大概没有看工作合同,蟋蟀的工作内容绝对没有带雇主回家这一项。

但夫人好像也只是说着玩,她的注意力很快被其他东西x1引了:「你的腰好像在渗血。」

蟋蟀看着她走到自己身边来,下意识地用手遮住自己的腰:「没事,我……」

但夫人温柔地握住她的手,放了下来。蟋蟀觉得自己腰间未愈的伤口仿佛变成了另一只眼睛,在接受夫人的凝视。她困窘地合上眼,腰上那眼睛却合不上,侧身的肌r0u都痉挛了一下。

「怎麽回事,是洗澡的时候弄破了吗?」夫人从药箱取了新的绷带给她包紮。蟋蟀缩了一下身t,喃喃道:「不知道,可能是刚才拉窗帘动作大了。」

「怎麽会是这样容易受伤的t质呢?」

蟋蟀知道主语是「你们保镖」,恍惚又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份:「保镖学校不检验血小板。我从小血小板就偏低,但是我不知道痛,多流点血,也没多大事。」

「不知道痛。」夫人似乎有点恶狠狠地把这句话咬了一遍。蟋蟀觉得腰间一痛,似乎夫人的指甲掐进了伤口旁边的皮肤。她不敢侧头,生怕自己有什麽话说错了。夫人却越来越用力,仿佛要验证她是不是真的不知道痛,或者要把她抓住,拧碎,直到她忍不住轻轻x1了口气。

「抱歉,我失态了。」夫人长喟一声,松开了手。

蟋蟀说没事。她不觉得被抓破一点皮有什麽道歉的必要。她甚至都没有太觉得疼。她的背上有年少时被殴打留下的伤痕,训练时摔下来动手术留下的刀疤,有弹片的痕迹,还有在丛林里被蚊虫叮咬叠加的瘢痕。夫人似乎0到了它们,於是她不需要再解释了。她们在黑暗里沉默着,任由触觉讲述过去发生的一切。

天不知道什麽时候慢慢亮了。棚户区的四面仍笼罩在黑暗的紫se薄雾里,只有一缕yan光沿着远处大厦的玻璃外墙流下,闪烁出仿佛湖面一般的清澈金光。蟋蟀从床上醒过来的时候,意识到这大概是记忆所存的这十多年里,她睡得最沉的一觉,没有噩梦,也没有突然惊醒,仿佛婴儿,拥有最无知无觉和甜蜜的睡眠。

「醒了?」夫人似乎已经醒了一会儿了,见她睁眼,便迅速转头来看她。蟋蟀依然不敢和她对视,答了一声「是」,便把视线落在被褥上:「太太睡得好吗?」

夫人噗嗤一笑,蟋蟀想到自己可能整天在防备状态,极可能深睡时也不安生,不由羞赧:作人保镖,睡到雇主床上,还要问雇主睡得好不好,职业道德法规课的反面教材都没有写过这样的荒唐案例。好在夫人看起来心情很好,并不像是一夜未眠:「你慌什麽,没有睡熟过吗?」

「很久没有了。」蟋蟀老实,夫人也知道她老实,神情登时肃穆了:「是从进了保镖学校开始的吗?」

「是从……」蟋蟀觉得时隔久远,她都想不起来上一次睡得好是什麽时候了。夫人身上若有若无的香气渗进她的鼻腔,她觉得有些熟悉。那是什麽香味?鼠尾草,混合着一些……小苍兰。

「大概十四岁。」蟋蟀的记忆在小苍兰的幽香中渐渐成形,记忆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当你下意识地掩埋它的时候,它会变成流质,你以为你可以随意篡改它的形态,但在你不受控的时候,它便猝然冻结,迸裂出足以割伤人的尖锐碎片。当你决心去面对它,又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力量捕捞,它才会现出原本的形状。

十四岁,阿兹娜被捕,si在了监狱。大约是这麽个年龄。她记得是因为那是保镖学校课程快要结束的秋天,皂荚从树上落下来,仿佛许多虫豸的屍t。那个救济会的阿姊把蟋蟀从监狱带回家,给她冲茶喝,照顾她吃饭,让她睡在自己的床上。

那个阿姊的床和被褥都很软,刚好能把十四岁的蟋蟀整个温柔地裹住,带着小苍兰的气息。这是蟋蟀最後记得的自己能安心睡着的一段日子。她记起来自己下午醒来,看见阿姊在yan台上赤着脚喝一杯咖啡,咖啡杯杯沿有红se的彩陶图纹,映衬她胭脂se的眉毛,八芒星银项链在白皙的脖颈上晃晃荡荡。

蟋蟀不知道她是不是还活着,去了哪里,她甚至不记得她的名字。返校寄宿之後,她们失去了联系。蟋蟀後来再到救济会,对接的工作人员换成了一个胖胖的年轻男人。那样的一个图景长久地驻留在她心里,直到她自己开始怀疑这记忆是自己的想像,一种幻觉。她也不知道该如何描述这样一种感受。

好在这时候门铃响了,及时地解救了她。蟋蟀从床上一跃而起,在不到三十秒的时间内穿好衣服冲到门边,贴着猫眼检查外面情况。

猫眼是凸透镜。外面一个变形的蓝发人头。

仔细一看,蓝发人头後面又冒出一个一模一样的蓝发人头。

蟋蟀吓得往後退了一步,手枪保险栓拉开。门铃又响了一声,门外的人说:「枚姊,是我们。」

「是那对双胞胎。」夫人这时候也穿戴整齐了,「蟋蟀,给她们开门。」

蟋蟀不情不愿地拉开了门,门外旋风一样冲进来一个蓝脑袋,扑到夫人身上就是一个公主抱。後面跟着另一个蓝脑袋显然要沉静一些,尴尬地冲蟋蟀笑了笑,把怀里的塔狄放下来,让他斜靠在自己腿上。

塔狄脆生生地冲蟋蟀就是一个敬礼:「早上好,蟋蟀nv士。」

蓝脑袋说:「塔狄,你怎麽拿虫子叫人呢?」

蟋蟀尴尬地伸出手:「你好,我是蟋蟀。」

蓝脑袋吃了一惊,再次露出窘迫的笑:「啊对不起,我不知道。我是咕咕。」又指了指那个正拉着夫人叽叽喳喳的蓝脑袋,「那是嘟嘟,我妹妹,我们是双胞胎啦。」

塔狄仰着脸认真地cha嘴:「英特人早年的神话传说里,双胞胎都是变异的魔鬼,如果生了双胞胎,是要拿一个祭祀的。」

那站在他後面的蓝脑袋咕咕瞪大眼睛:「这话你怎麽没同我们说过,那生三胞胎呢?」

塔狄清澈的眼睛转了转:「那可能要祭两个吧。」

「还好英特人的传统都没有掉了。」咕咕心有余悸地说。蟋蟀心想若真有这样的传统,以英特人在科技部门的能力,会不会造出一种专门灭绝双胞胎的基因技术?不过,锈城传说里双胞胎因为独特的血脉联结,会有远距离的绑定效应,如果科技真的多看双胞胎一眼,大概率也是会把他们运用到军事作战单元里罢。

塔狄缩了缩脑袋,小声补充:「阿迪说这是英特人那会儿食物不够编出来的瞎话。凯拉尔人就觉得双胞胎是神圣的,神赐的礼物。」

这时夫人向她们走过来:「我得带塔狄去上城,麦可今早给他做了检测,他的t细胞指数不太好。如果能打上抗病毒的新药,还有一线希望。」

「但如果龙哥发现您回了上城……」蟋蟀迟疑了一下,还是出口询问。夫人笑笑:「我不是有你吗?」

还未等蟋蟀答话,她就向咕咕道:「蟋蟀熟悉上城的城防和黑帮活动路线,有她在,你们大可以放心。」

咕咕立刻向蟋蟀鞠了个躬:「那就拜托蟋蟀啦。」

嘟嘟紧跟着cha话,仿佛她两早已习惯了这样接过彼此的话头:「蟋蟀你也不要太紧张,我和咕咕都是卫队的队员,如果有什麽事情,我们掩护你撤退就好啦。」

蟋蟀一时间有些苦笑不得,她看向夫人的眼睛,想寻求一些确定的讯息。带塔狄去上城,这毫无疑问是个冒险的主意。以龙哥手眼通天的程度,他们这麽一群人出现在上城,几乎不可能不被发现。如果龙哥知道了夫人胆敢欺骗他,借着去度假的名头和棚户区的人混在一起,以及……蟋蟀忽然意识到,自己早就与夫人成了一条船上的蚂蚱。她本应该在迈入浴缸的那一刻就意识到。负伤与愧疚感蒙蔽了她的警觉,让她没能识破夫人的小把戏。绑定双胞胎的是血脉的亲密,绑定世界上很多人的,则是共同的秘密。

夫人回看向她,眼神坚定。蟋蟀心里暂时安定了片刻,至少此刻夫人与她是同一战线上的。夫人的事决不能被龙哥发现。如果被发现了,即使夫人有办法脱险,她蟋蟀也不会有任何生还的可能。

疼痛可能是人类最奇怪的知觉之一。并不是所有的伤害都会带来疼痛,我的医学生前男友曾经告诉我,急腹症是他们最没办法判断的一种「症状」,因为内脏的痛觉神经少,病人常常只感觉到牵引痛,完全分不清疼痛的病灶到底在哪里。有的病人车祸被撞击,脾脏都破裂出血了,人其实痛的程度也还能忍,不听医嘱强行要回家,路上就一头栽倒了。所以实习医生遇到急腹症,往往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送去拍片。

而一些并没有致命之虞的事,b如拔了一颗位置不太凶险的智齿,人倒是很可能疼得si去活来。从这个角度看,疼痛说是人类风险的预告器,好像也不总是播报准确。它给人类带来的另一重困扰是,语言在疼痛面前的失灵的——一个人无法清楚地向另一个人描绘自己的疼痛。

我的医学生前男友为此事一度觉得十分委屈,病人总是投诉医生忽视他们的疼痛。病人说很疼,要求用麻药。医生观察了一下,说要把麻药留到最疼的时刻用。但病人觉得此刻就是最疼的时刻,每一刻都是最疼的时刻。疼痛的感受「因人而异」,医生也想不明白,为什麽同一个手术,差不多的创口,上一个病人活蹦乱跳,下一个病人嗷嗷大哭。实证科学恨不得给所有事情都定上可以量化的标准,但疼痛不行。

我们只能委婉地说:大概有牙疼这麽疼,大概有痛经这麽疼,大概有男孩子被踢到了蛋蛋这麽疼……

问题在於这些参照系自身也虚无缥缈。

所以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并不能向周围的人描述我这次崴脚有多疼。

从图书馆门前大阶梯冻结的冰面上滑下来听起来不算严重,但我的脚踝很符合前阵子互联网上所说的「脆皮大学生」形象。我希望我的脚踝能像电影里一样看起来明显变形,周围的人因此纷纷围过来嘘寒问暖,不用问就知道崴脚的人确实很疼。但我的脚外观看起来并没有太大变化。我自己一瘸一拐地蹦去了医务室,医生甚至还问我:「你还能走回去吗?」

我试了试,不太行。医生又问:「有没有谁能来接一下你?」

我想了一下,还真没有。据说人要做研究就要耐得住孤独,这下我费尽苦心守护的「孤独」让我付出了代价,春季学期我们已经没课了。同班同学大多去实习,舍友早早回家逃离学术圈奔赴大好前程,一天前还给我象徵x地发了一个婚礼邀请函,我以paybag里仅剩的五百块钱红包应答。这半年我唯一能说上话的,除了导师,就是……

不行。

我摇了摇头:「没有。」

我在想到张曼仪的瞬间意识到我更没有办法描述的是情绪的疼痛。张曼仪交了一个新的男朋友,或者nv朋友,我不知道,然後搬出去住了。我上周还去帮她搬了宿舍,也许我这个脚之所以会崴,就是因为那天太累了。我想不明白。

最後医生从门後面的杂货堆里鼓捣半天,我以为她会给我一个轮椅,但实际上是一付塑胶金属拐杖,她叮嘱我後面要来还以後就目送我拄着拐走了。还好宿舍有电梯,唯一问题是我睡上铺。到了宿舍,我单手撑着拐,把上铺的卧具扯下来,大概是扯的方向不对,枕头和玩偶全都滚了一地。我慌里慌张地去捡,拐杖大概是防滑垫没有弄好,在我腋下一滑,我连人带拐坐在地上。

我坐在地上笑起来,下意识想如果张曼仪这时候来找我,肯定会笑话我这狼狈相。然後又想到她不会来了。这一周她完全消失了,没有再给我发过任何锈城故事。我给她发过几条不痛不痒的某社交平台笑话,她回复单个的表情包。人要识趣,我知道我不该再去打扰她。有那麽一会儿,我就呆呆地坐在地板上,就像患了急腹症,分不清自己到底哪儿疼。

我为什麽疼呢?我不是老早就觉得她沉迷锈城故事不是个头,差点想劝她寻找一点现实生活吗?她现在应该现实生活很充实,也顾不上再跟我分享锈城故事了。我们也没有吵架。也许问题也就在没有吵架。我那天去帮张曼仪搬家,她有一个小小的床头柜,说是床头柜,其实更像是一个经过改装的塑胶收纳箱。她不无得意地告诉我,这是一个医院用的输ye柜,她住院的时候意识到了这玩意非常好用,占地面积小,有ch0u屉有柜子,侧面拉出来把手可以挂毛巾,顶上cha杆子可以挂床帘。

「而且它是abs材质,」她给我示范了一下怎麽推着它走,「结实,但是很轻,底下还带轮子,简直是移动行李箱,想搬去哪里都行。」

我0了0这个床头柜,发现它的两侧有灰尘,显然有一段时间没挪动过了。张曼仪买这个柜子,是因为她之前经常搬家吗?我没有太细究这个问题,毕竟我自己从高中到大学,从实习到读研,也搬了不下五六次家。长期移动生活给人带来的影响是,购置东西永远会想着买方便带走的。

但万能的东西总有它不完美的一面。我刚把柜子搬起来,它的两个ch0u屉就滑了出来。我想去抓它,发现ch0u屉里有个卡扣,ch0u屉滑到一半就卡住了。轻轻一抖搂,它便又缩了回去。

我现在意识到,张曼仪的说话风格和这个柜子是差不多的。

让我把时间拨回上个学期的期末。谈话室恢复供电以後,安全员一看张曼仪煞白的小脸,脸se也白了。我添油加醋,描述了一下张曼仪刚才是怎麽ch0u搐崩溃的,安全员脸se愈发凝重,录完资讯再三警告我们此事不得上网以後,就早早打发我们走了,临走前说她会通知我们辅导员,及时让学校心理中心介入。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打那个电话。」她指指墙壁上的紧急心理g预热线,补充道,「年纪轻轻的,千万不要想不开,生活多美好。」

这句话不知道是触发了哪个闸门。回去的路上张曼仪简直像个充电螺旋桨,一直在踩着路边的冰模仿溜冰运动员滑翔,嘴里高唱着我们小学五年级鼓号队的《劳动歌》:「美好的生活要靠自己的双手来创造,创造一个家——」而且翻来覆去就唱那两句,跟她弹的琴有得一b。

最後我忍不住替她接了後面的几句:「我们是新时代的劳动者,啦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她跟着唱,唱得荒腔走板。我去抓她,她一边笑一边往前跑。一个一米六的小短腿追一米七的大长腿,这竞赛完全不公平,我跑到最後只好在後面气喘吁吁地大喊:「你能不能换一首歌啊!」

她看我停下,停下脚步向我走过来。我说这天真是冷得不行,今年p城异乎寻常的寒冷,夜里温度都要赶超我老家了。在天寒地冻的户外这麽一跑,我感觉肺里像有刀子在割似的。张曼仪走近我,忽然问:「去喝酒吗?」

我说这麽冷,要是半夜回去舍管不给我们开门,我们去哪里过夜?p城的宾馆贵得要si,一晚上开销顶我们半个月生活费。

张曼仪说:「地铁站,公厕。」

她好像在开玩笑,又好像没有在开玩笑。我愣了一下:「你怎麽这麽笃定。」

张曼仪一本正经地开始分析:「你不要小看公厕,平时你进去觉得冷,但是下雪天,你在公厕里只是t感上觉得冷,但是不会冻si。地铁站十二点关门,关了门以後有些网站还是可以进地下通道,那儿有白天残余的暖气,熬一晚上基本没问题。」

我一时间福至心灵:「你怎麽这麽了解,冬天在外面过夜过啊?」

张曼仪眼神明显躲闪了一下,随即又迅速恢复了正常:「没吃过猪r0u不能见猪跑啊。」

这话确实得信。张曼仪家是不吃猪r0u的,但是她能绘声绘se地描绘红烧r0u怎麽做,这一度让我以为她已经和她家的世代信仰划清界限了。实际上我们去下有猪r0u的馆子,她一向只吃素菜。

我回想起这些的时候,总觉得我不够了解张曼仪是因为我惫懒而且粗线条。但实际上我也缺乏办法去追问她是不是真的曾在地铁站或者公厕度过漫长的冬夜。这好像一种脆弱的默契,或者说是平衡。我觉得我问出来就会失去她,只有她自己愿意和我讲,我们才能继续维持原先的平衡,或者更进一步。至於进到哪儿,我毫无主动权。

你大可以说我是一个被动的人。但在我有限的二十多年人生里,为数不多主动争取过的事都以失败告终。我主动告白的白月光拒绝了我,我主动想和高中舍友交朋友最後收获的是「我们个x不合」的贴纸,我主动报名了绘画b赛被老师以漏报的藉口刷掉了,我主动到排球队训练了一个学期,没有得到一分钟的上场机会;我考研的梦校无一例外全部落榜,如果不是大学时有个项目的导师推荐我调剂,我甚至都不会挤上读研的末班车。最後我决定秉承我国优秀的传统躺平哲学: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到手也会溜走。降低期待,顺其自然,才能保持良好心态,在冬天的p城生存下去。

我们那天晚上终归是去喝酒了,我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躺平,把决定权拱手让给张曼仪。喝到一半,张曼仪出去上厕所,半天不回来,我去找她,厕所的灯光昏暗,我敲了每一个隔间的门喊张曼仪,只收到了一连串不同口音的国骂。我最後上了酒吧三楼窗外的露台。

那个露台其实是没有门的,那只是窗外一些防晒的钢筋玻璃棚。我之所以会注意到它纯粹是因为玻璃窗大开着,我一上三楼就被这裹着刺骨冰霜的风吹得一缩脖子,心想谁这麽缺德不关窗,往外一看酒就醒了大半:窗台上有脚印。

我心里暗骂了十几遍张曼仪不是喝醉了要跳楼吧,要跳也不该是三楼起跳啊,她亲了我又假装什麽事都没发生过,想跳的人应该是我吧?尽管羽绒服外套脱在了酒吧大堂,直觉还是驱使我颤巍巍地穿着我的小毛衣爬上去了,在猜想中我可能会看到电视剧般的狗血场面,b如张曼仪站在落雪的屋顶风萧萧兮转过身向我凄然一笑,我只来得及拉住她的衣角,或者我会发现她摔在二楼的遮yan棚上不省人事。我一边做着心理准备,一边用僵y的手指掏出手机准备打急救电话,忽然听到有人在身後喊我。

「萧雅你不冷啊?」

露台上没有张曼仪,张曼仪在窗里无辜地看着我,她不知道去哪里整了一个火烈鸟珊瑚绒帽衫套在外面,一拉帽绳,火烈鸟的冠就竖起来,看起来颇像一只猛禽。但她嘴角还叼着一根bangbang糖,这让整个愤怒小鸟的画面显得不l不类。

我气不打一处来:「你去哪里了?我以为你要跳楼了。」

「太冷了,我去和朋友借了一件衣服。」她手一抖,变魔术一样抖出一件猫头鹰的帽衫来,「看,我给你也弄了一件,你穿上再去。这衣服可太适合在这个露台上拍照了。」

雪裹着房顶的砂尘像无情的手拍打我的脸,但谁都不可能b张曼仪更没心没肺。我踩着那些紮脚的钢筋哆哆嗦嗦向她走过去,忽然看到黑影一闪,她也爬了出来,向我紧走两步,把帽衫套在我身上。她的套衣服技术和弹琴技术一样糟糕,卫衣几乎闷住我的鼻子,我挣扎了一下,帽衫套上了,她看着我咧嘴笑,我们两应该都脸冻得通红。

我掏出烟,打了两下打火机,风太大,防风打火机也打不着。我嘟囔了一句「怎麽不防风」,张曼仪说:「我和曹有信分手了。」

我愣了一下,第一反应是,张曼仪分手的速度倒是b切歌的速度还快。但这倒是不太意外,我认识她以来她好像唯一关心的事是锈城的故事,她对歌曲和故事的忠诚度明显高於对现实生活中的人。

张曼仪看我好像想问问题的样子,用一种讲锈城故事的友善耐心地向我解释:「我刚才说我要去找锈城的资料,不能和他约会,他不能接受。所以我们就和平分手了。」

刚才?在她消失的这几分钟?为了锈城?

但我什麽都没有问,我把没点着的烟丢下了三楼,做一次乱丢垃圾的坏人。张曼仪还在继续说话:「我昨天找到的锈城的资料里,也有人因为风大,感叹说风衣怎麽不防风。」

我不能理解,或者说我理解了也不想知道答案:「这能说明什麽呢?说明我是你找锈城故事的灵媒吗?我总是会做出非常巧合的,和你找到的故事相似的事,这是你愿意做我的朋友的理由吗?」

张曼仪似乎呆了一下。我说不下去了,我怕我再说会得到一个是字。但她又一次抱住了我。我喃喃:「抱歉,我开玩笑的。」

我们的话似乎就总是只能说到这个地步。我生怕多说一句,我就不再是那个酷酷的朋友,可以和她一起开各种离经叛道的玩笑。张曼仪显然也不会说什麽。她的应对策略总是很荒唐,就像很多明明和她有关的事根本不关她事。b如这样的时刻,她的应对策略是用一种充满母ai的手法拍拍我的头,同情地说:「我知道。」

你知道什麽知道。我内心暗骂。我想问她很多事,她为什麽这麽关心锈城,以及……她为什麽要亲我。

但现实是我们从酒吧走出去的路上聊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剧院最近的演出,论文的进度,看了什麽新电影。张曼仪说最新上的那部大片无聊透顶,开拓新星球的劲让人想起当年西方人开拓新大陆,不知道为什麽票房这麽高,我说经济越萧条,人们就越喜欢看这种东西。

新大陆好啊。新大陆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大路光秃秃的,地上全是斑驳的水渍和乾涸掉的痰印。有个人忽然从绿化带扑出来,抱住我的腿,我一惊之下甩了他一脚,他立刻仆倒在路上,开始嚎啕大哭,呕吐物从他脸边流出来,刺鼻的酒气。

原来是个醉汉。

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叫救护车或者去问一声他为什麽这麽伤心,就见那个醉鬼掏出手机,开始朝电话那头骂骂咧咧,内容无非是对方为什麽不肯见他,为什麽抛弃他,他有那麽值得恨吗。我看了他一眼,衬衫加领带,再加那台品牌手机,应该不是流浪汉。p城惯常都会把流浪汉清理到附近的城市去,何况最近马上又要开大会了。这座城市总是在开会。开会把一些本来不在这座城市的人聚集到这里,把一些原本在这里的人驱赶出去。

「要是我哪天像他一样,你也这麽看我麽。」

张曼仪注意到了我在看那个醉汉,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我说怎麽可能呢,你酒品还是不错的,至少刚才也没有从三楼跳下去给酒吧老板制造惊吓啊。张曼仪没有再说话,我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她的表情,也没有任何不对劲。但为了防止她真的哪根筋想不开,我又补了一句:「你要是真担心哪天喝大了发疯,喝酒之前记得打电话喊我来接你。」

「要是我不跟你走,还叫你和我一起睡马路呢?」张曼仪转过头来假装认真地看我,眼睛已经是促狭的弧形了。

我迅速想起来小时候我老舅跟我说过的一个溺水救人技巧。我舅那会儿退伍不久,刚从河里捡了个小孩出来,孩子的父母千恩万谢地提了腊r0u来谢。等他们走了,我舅说,谢天谢地他们没怪我把娃敲晕。我说你捞人怎麽还敲人脑门呢?我舅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溺水的人慌乱的时候会紧紧抓住一切可以捞的东西,救命稻草你知道吧,再会游泳的人,给这麽sisi箍住了,也是个动弹不得,两个人一起做沉si鬼,捞人要从後边捞,要是他扑腾,你就先给他敲晕了,再拖上去,敲成脑震荡,总好过命没了。

但我不能说我会先敲晕一个醉鬼把她拖回家去。我说:「那我们就睡马路。」

张曼仪笑起来,眨了眨眼,没有说话,只是抓住了我的手。她偏过头去的时候,黑se耳钉反s了一道街边的灯光,仿佛戴着一把小小的匕首。

这大概是那一阵子我感觉最接近张曼仪的时刻。

不再联系张曼仪的最初几天,我每天都尽可能待在外面,图书馆,咖啡厅,公园,一切有人的地方,一边写论文一边打一份兼职,然後去跑步,甚至开了健身房月卡。等到忙得头昏脑涨、筋疲力尽再回宿舍。楼上的男生再也没有吵闹过,可能也离校去实习了。我居然开始想念他们。宿舍太安静也不是什麽好事,那种巨大的如深海一般寒冷的si寂,会让我陷入溺水状态,想发资讯给张曼仪找根救命稻草。但这是不对的。我自己有问题,不该让别人做我的救命稻草。何况张曼仪有自己的快乐人生,要不是那只蟋蟀,她这样的人,本来不会和我产生任何一点关联。

脚受伤以後,我没法再在外边疯跑,在宿舍里待着养伤的一星期,我的jg神状态每况愈下。尽管我也很清楚这没什麽大不了的,摆在我面前更要紧的事是写完论文,然後趁着春招赶紧去找个实习,看能不能留在p城工作。至今为止我的人生没有遭遇什麽伤筋动骨的重大挫折,考研考上了,导师挺好的,父母开明,同学和睦,没失恋,连崴脚都是最轻的伤。我知道只要按部就班走下去,我的未来应该也会顺利,到底有什麽呢?即使留不在p城,我也会回家端上厂里的铁饭碗,然後找个人结婚生娃,过上我妈给我规划的幸福人生。

只是心脏总好像包着些什麽危险的东西,不敢去细想,生怕它内里已经全部腐蚀坏掉,只要揭开一个小角,如同《美国末日》里一般巨大的真菌寄生树便会刺破x腔,连带我整个人一并吞噬掉。

春天大概是来了,我有天眼角看到窗外有个四爪怪兽的黑影,扭过头看,发现是一只珠颈斑鸠,嘴里衔着一根两边开叉的巨大树枝,我看着她,她也歪着脑袋看看我,然後扭头扑翅膀飞上楼顶去了,大约要在那里筑巢。珠颈斑鸠这种生物,真是对住家选址没有什麽追求。

不知道为什麽的我忽然想起了蟋蟀。如果有朝一日攒够了钱,告别刀头t1an血的日子,她会想要安顿下来,给自己一个家吗?

想到蟋蟀的时候我忽然福至心灵,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一直以为张曼仪关心的是锈城的故事,但按照常理,一个地方的故事走向会掌握在有权决策它未来的大人物手里,为什麽张曼仪找到和给我讲述的资料,大部分都不是关於龙哥,或者什麽矿车帮、「铁矿」老大,或者市长迈尔斯,而是关於一个保镖的?为什麽故事的nv主角是蟋蟀?

这是一个巧合,我们碰巧能够看到的资料都和蟋蟀有关,还是张曼仪就是在有选择地寻找和讲述与蟋蟀有关的故事?

如果是後者,为什麽?张曼仪为什麽这麽关心蟋蟀?只是因为她第一次接触锈城故事,找到的资料就是关於蟋蟀的吗?

楼下那棵光秃秃的树也笼上了粉se薄雾,大概是满树的花吧,我看不太清,我的视力也下降了。一星期过去,存粮接近耗尽,我托了一个还在学校的同学帮我买一些速食。她敲门把一堆速食面自热米饭拿给我的时候,还给了我一袋麦当劳,说是最近买一送一,她顺手给我也带了一份,当然,需要我和她分担初始套餐的费用。

我谢过她,打开麦当劳的袋子,发现那是个儿童套餐,里面还有一个赠品玩具。我掏出那个玩具,立刻感觉血ye冲进了我的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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