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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包厢。

小胖在唱死了都要爱,撕心裂肺像是刚刚被人甩掉,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沈潋初窝在沙发衣角无语地捂住耳朵,顶层包厢里也不过二十几个人,还是带上公子小姐们的伴一起算,而这群京圈金字塔顶端聚在一起的原因,只是因为沈二少的一句:

“好烦啊,想蹦迪。”

包厢里闹得正欢,开门这点小动静自然也没有人发觉。

明玉一身修身的侍者服,悄无声息地环视四周。

“沈二少,你去了一看,最显眼最贵气的那个。”

经纪人轻蔑的声音还在耳畔,他本是不信,世界上的有钱人如此之多,多是气宇不凡,怎么会如此笃定?,抬眸,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那个“最显眼最贵气”的人,经纪人说的分毫不差,只要一眼,即使在金银堆里,你也能一眼找到他。

明玉有片刻愣神,复杂的身世也让他见过许多人,或是眼睛长在头顶的富二代,或是满身铜臭的暴发户,或是一丝不茍的上层人士,却从来没有一个像这般,如此震撼人心的。

他只是坐在那,眼神有几分散漫,手上戴着一只手表,搁在女孩的肩上,指骨修长,指节分明,那应当是一柄罕见的金表,却只是陪衬,衬得那只手白得似雪,身边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不过看得出来,女孩和她很熟,穿着打扮也很出挑,应当是同一类人。

浪漫不羁,不掺杂丝毫下流。

片刻愣神,有人注意到他。

实话讲,他长得不错,一面就被娱乐公司签下,看的是他的脸,而不是唱功。

公子哥看他的眼神有点轻佻,像是看什么商品一样,带着戏谑,仿佛在说:又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

明玉早对这样的眼神视作无物,却依旧感到一丝难堪,是为什么?可能,是黑沟里的老鼠,在仰望阳光时的自惭形秽吧。

他垂下眼睛,尽量挺直腰背走了过去。

包养

弯腰将红酒放下,余光里,沈二少好像听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和女生笑作一团,没有注意到他,微顿,他打开一瓶红酒,将红色的液体倒进玻璃杯中,橙黄的光影下,红酒呈现出血一般的光泽。

沈二少没有注意到他,别人可不是,茶几突然不知被谁踹一脚,猛地一震,身后还有不止是谁踹他一脚,明玉及时扶住欲倒的玻璃杯,却没有另一只手去扶另外的红酒瓶,砰一下砸到地上,碎了个四分五裂,红色的液体狼狈地流了满地。

声响终于惊动了其他人,包括听笑话的沈潋初。

“怎么毛手毛脚的,叫你们经理来。”

嘴唇微抿,明玉知道,这瓶红酒的价格,他赔不起。

“对不起……”他蹲下去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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