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袁醒看他喝了一口,说:“我刚刚没有加香菜。”
方眠抬头看他,他金色的眼眸盯着自己的碗,目不转睛。方眠往左移了移,他的眼眸往左看,方眠又往右移了移,他的眼眸往右看。方眠明白了,他想喝加了香菜的羊杂汤。
……这个饭桶到底是什么品种,胃口这么大?
“你兽态是啥?”方眠问。
袁醒沉默,并不应答。
或许他的兽态难以启齿,比如大白猪、哈巴狗什么的,再好比方眠,他鲜少透露自己的兽态是龙猫。方眠挠了挠头,没有继续追问。
“好啦好啦,”方眠把碗推给他,“你喝吧,我吃面包。”
“可以吗?”袁醒蹙眉,“是不是不太好?”
你要是觉得不太好,你倒是把手松开啊!方眠看着他捧着碗的两只手,很是无语。
“反正我以前喝过很多,你喝吧。”方眠郁闷地说。
袁醒道:“谢谢款待。”
最后一碗羊杂汤被他干进了肚子。
刚吃完饭,外面响起鞭炮声和欢呼声,方眠把头探出窗台,只见大街上突然多了许多人,有人在欢呼,还有人跳上棚顶唱起了歌。大家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讨论着什么。袁醒也过来了,神色很凝重。方眠出门去找柜员,问发生了什么。
柜员笑道:“你还不知道?反叛军占领了北都,老皇帝被押上了断头台,帝国变天了!听说穆家连夜逃回了南都。依我看,反叛军的下一步就是攻打第一大贵族穆家。”
方眠返回房间,关上门关上窗,叹了口气。
“反叛军掌握了政权,以后oga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过。帝国也太没用了,溃败得这么快。穆静南不是穆家的长子,帝国军的上校吗,天天净想着撅我,能不能干点实事?”
“……”袁醒淡淡道,“帝国有内鬼。”
“啊?你怎么知道。”
他的嗓音莫名有些冷意,“猜的。”
在过去的一年里,如果不是穆家被架空,他在帝国军被排挤,皇帝夺走实权,北都怎么可能会被反叛军攻陷?或许那昏庸的皇帝被押上断头台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大错特错。
不管怎么样,日子得继续过。方眠打听过了,各地发生暴乱,反叛军进驻城市,大肆屠杀贵族。水杨市有支小贵族姓袁,被屠杀殆尽,oga和beta成为反叛军的玩物。方眠决定,他对外宣称这半年一直在水杨市待着,机缘巧合捡到了落魄的袁醒,并且娶了他。水杨市两军交战,动荡不安,他们这才返回绿珠港谋生活。
两个人对好说辞,下一步就是找个落脚的住处。等袁醒能下地了,方眠让柜员给他介绍了一个小屋。小屋位于羊肠街的末尾,独门独户,地址比较偏僻,却正合方眠心意,安静、不引人注目才是他们住处的最佳选择。方眠把自己的皮鞋卖了,那是和穆静南约会之前,穆家家族的鞋匠专门给他定制的,皮料昂贵,换了好大一笔钱,刚好够租房用。
到了租房登记处,方眠拿出假身份证,一个叫方眠,性别是alpha,另一个是袁醒,性别是oga。
袁醒拄着拐杖,手空不出来,方眠帮他戴贫民窟的妻子们常用的帷帽。绿珠湾下城区思想落后,丈夫把妻子视作自己的私有物,不允许别人看自己妻子的脸。妻子外出如果不戴上帷帽,形同裸奔。
袁醒个子高,方眠得踮起脚尖,才能够着他头顶。帷帽戴上,长长的黑色帷幕垂及脚面,清俊的脸颊在黑色帷幕后若隐若现,平添几分神秘,像一缕被藏起来的月光。方眠挽着他的手臂,袁醒低头望着他的手,眉头微微一皱。
袁醒一向不喜欢别人同他有肢体接触,正要挣脱,却听方眠碎碎念:“你腿上有伤,怕你看不清,扶着你点,别跌倒啊。”
方眠的发色比别人的浅很多,几乎近于灰色,却有一双纯黑色的眼眸,阳光落进去,像撒满了碎碎的金。笑起来的时候,碎金成了灿然的花。袁醒莫名想起那一锅热腾腾的羊杂汤,喝一口,浑身都暖了。
配婚之前,家族一直跟他强调高契合度oga的重要性。他向来不放在心上,伴侣对他来说一如花瓶、饰品、穆家家族的徽章,必要但是无用。他是穆家的长子,他的伴侣必须由基因配对和父亲指定。他依照家族的期望娶他,正如他执行皇帝的任命。
“契合度是命运的安排。相信我,你不会拒绝我们给你选择的配偶,那个叫做方眠的孩子注定是你的oga。”父亲说,“明天是你和他的第一次约会,静南,标记他,给他戴上婚戒,把他带回穆家。”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契合度。契合度是羊杂汤,听起来让人无法接受,喝进肚子却很暖和。他记得方眠说:“羊杂汤超好喝的,你好歹试一试。”
袁醒抿了抿唇,决定接受方眠的提议。他压下想要挣脱的欲望,没动弹。
又听方眠说:“只能这样了,贫民窟为了提高结婚率,规定成年alpha不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必须独立门户,所以咱俩要想住一块儿,我们其中有一个人必须扮成alpha。你受了伤,得在家休养,我出门赚钱,方便起见,还是我扮alpha比较好。”末了,方眠补了一句,“对了,如果我们要住在一块儿,我们还必须是夫妻、父子或者兄弟。”
以前他和阿狸用的关系是兄弟,因为他俩的兽态都是龙猫。现在袁醒的金瞳太显眼,和黑眼睛的方眠差别太大,无论是父子还是兄弟都很容易被人怀疑。所以……只能用夫妻身份了。
“你愿意当我老婆吗?”方眠试探着问。
袁醒的金色眼眸流光微动,漾漾生波。他垂下眼眸,睫羽长长,罩下一片细细的阴影。
“愿意。”
方眠:“……”
这家伙在害羞什么?
呃,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刚走出去一步,方眠看见登记处前排队登记的夫妻,又退了回来。
“怎么了?”袁醒问。
“他们手上都有戒指,我把这茬忘了,你等着,我想办法搞一对。”
方眠正要走,袁醒拉住他,从裤兜里拿出一对婚戒,给自己戴上,再将另一枚戴在方眠的无名指上。
“你怎么有婚戒?”
“离开北都之前,我刚刚接受了配婚。”袁醒说。
“哦……”
方眠对着光端详自己的戒指,银色的,造型素朴,什么装饰也没有,阳光打在戒指边缘,闪闪发光,很对方眠的口味。
“我借用一下,登记完还给你。”方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