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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一辈小说网 > 被高岭之花受捡走后 >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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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我又重生了。

这里为什么说“又”,且听我细细道来。

我本是普通徜徉书海的没有故事男同学,闲暇之余就爱看点闲书,那天随手一捞捞到本我姐买的男男,本着“人什么都该知道一点”的心态我抱着求知欲看了下去,看完感觉真浪费时间。

那就是本小凰书。

还是令我这等直男匪夷所思那种。

但是事实证明我们要尊重所有创作者的心血,不然必遭报应。

我的报应就是我当天晚上刚躺床上就穿越了,我成了这本书里一个炮灰,还是有系统绑定的炮灰,真时髦嘿。

这里来说说这本书,主角就是大家学生时代中都有过的高岭之花女神性转版。美,冷,缺一不可,还得身份高,在这本玄幻设定的里是个上神。

本书重点描写这朵高岭之花性转版莫名其妙遭了一群狗男人,好好的上神到最后成了禁脔,沉溺爱欲不得解脱,里边的种种花样看得我蛋疼菊紧。

我的任务就是在这个世界充当一个暗恋主角的小炮灰,然后在某次主角被他的狗男人们搞得乱七八糟时不小心撞见,我悲痛欲绝,捂住嘴难以置信,退后两步后转身嘤嘤哭泣着跑出去,我的戏份就结束了。

听起多简单啊,拿出我期末考差时跟我妈装可怜的一成功力即可。

然而,回到开头那个“又”字,便可得出,这么简单的任务我也没完成。

因为我真的爱他。

2

自然,像我这样的炮灰角色是不配得到太多笔墨的,书中也就是一笔带过主角身边有只小狐狸,被主角的仙气滋养了几百年化了人身,是主角养的仙宠。

然而我穿过来后发现自己正在冰天雪地里被捕兽夹夹着一条腿,疼死了和气死了差点让我当场去世。给我绑定的那个小系统还在喋喋不休跟我讲戏份,我要不是腿夹着已经满地打滚了,怎么回事啊!主角在哪呢!不是主角精心喂养、仙仆成群伺候的爱宠吗!我这是穿晚了已经被遗弃了!?

我根本没听清系统说了什么,我这个人格外怕痛,小时候我爸带我去医院打针我能跑三条街他逮不住我,长这么大受过最重的伤就是削铅笔时割破了手指头,男儿有泪不轻弹,我憋了一下午眼泪。

现在这个疼痛系数简直是把我出生以来所有的伤加起来乘一万倍,我只想立马死掉回我温暖的床,走什么剧情,本直男绝不跟你们这些狗男男同流合污。

“你死不了的。”系统终于发现在我的密集心理活动中它根本插不进来话,只好冷酷提醒我,“忍着点,一会主角就来捡你了,这是必经剧情。”

必!经!你!妹!感情这夹的不是你的爪子!

苦啊,苦啊,我是雪地里一颗破了的小白菜,没人疼也没人爱,我突然想起来小学理解做过的一篇文章,狼为了求生把被夹住的腿咬断的故事,登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怜爱地舔舔我被夹住的小爪子,我才不要当残废呢。

终于,空气中隐隐有白雾浮动,冷风中夹杂着花香拂面而过,系统赶紧提醒我:“快快快,主角来了。”

我立马趴在地上力争做出犬科最惹人怜爱的模样,把下巴搁在爪子间蜷成毛茸茸一团,半合眼皮偷看雾气中渐渐现身的人影。

……操。

不愧是被狗男人争来抢去的高岭之花。

3

我一直对那种“不好好学习别人看到风景是‘落霞与孤鹜齐飞’,你是‘卧槽真美’”的鸡汤文嗤之以鼻,说“卧槽”怎么了,老子是真性情!我就要说!

但是在主角的面前我感觉我要是脱口而出一句“卧槽真美”,我得扇自己一个大耳巴子赎罪。

实在是亵渎了他。

我以为一个神出现在这一看就什么都没有的荒郊野岭,来救一只受了伤的小狐狸,他必然充满了悲悯心。

但他的眼里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也兴许神仙的情绪哪有那么容易看到。他就像一汪幽潭,风拂过,水面也纹丝不动。

他弯下腰用指尖触碰捕兽夹,那冰冷的铁东西便如被什么吞噬了一般消失了,他把我抱了起来,发梢因为方才垂落在地上沾了些冰雪,悄无声息融化了。

他怀里其实并不比雪地暖和,但磅礴的灵气减缓了我伤口的疼痛,我寻思第一印象得留个好点的,学着我家猫撒娇的样子伸出爪子在他肩头踩了两下奶。

“刺啦。”

……

可恶!犬科的爪子为什么不像猫一样能收起来!

我看着他肩头那两条勾丝的裂口,把耳朵背到脑袋后盯他浅色的眼眸,努力回想狐狸是怎么叫的。

“嘤嘤嘤。”

4

主角没有把我扔掉,还把我抱回去了,他真好,等我回了自己的世界也给他立个牌位天天烧香。

宫殿里的神女们帮我包扎了伤口,还给我洗了个澡,把我湿漉漉裹在毯子里放在一块冒着热气的发光石头旁烤干。

哇……高级。

系统完全没有告诉我下一步怎么走的意思,里别人的系统都是粗大金手指,一个任务一个任务列得比我妈的学习计划表还细,完成任务还有奖励,我的仿佛游戏新手提醒,就开头跟我说那几句话,之后就再也叫不出来了。

那我只好专心致志当一只毛茸茸小狐狸。

主角的宫殿里养了许多花花草草,我观察了一阵子那些神女也大多是花草成仙,保留了过去的习性,喜静不喜动,宫殿里有时甚至只有我的爪子在地板上啪嗒啪嗒走过的声音。

我不喜欢这种环境,我是话痨,小时候我可以跟在我妈屁股后自己说上一整天,她去做饭我就坐在厨房门口说,她去厕所我就倚在墙上说。要是我妈不在家,我就跟着我姐直到她忍无可忍打我。

过一会我继续过去跟着说。

现在我成了只会嘤嘤嘤的狐狸崽子,还不敢多嘤,怕那些走路恨不得飘起来不发出声音的神女把我丢出去。

主角不是一直在宫殿里,我也不知道他出去干嘛,他回来了宫殿里反而还有点活气儿,我就趁机躺在他脚边翻肚皮揺尾巴极尽撒娇之能事,努力提高满意度避免被赶出去。

一开始他还不为所动,我怀疑我在他脸上看到了一点叫“不知所措”的情绪,于是我蹭他蹭得更加卖力,后来他就会把我捞起来抱在怀里,摸一摸我因为吃得好睡得好而油光水亮的皮毛。

哼,就算是神也要向毛茸茸势力屈服。

说实话,我觉得自己该减肥了,毕竟我现在还是只普通的小狐狸,太胖了会导致寿命缩短,没熬到修成人形就先死了麻烦就大了。

而且我已经胖到前几天咬烂了主角的枕头不敢被发现,冒充了好几晚枕头都没被察觉的程度了。

5

我要在这儿待几百年才能有个人形,而我本人目前为止还没活够这个数的一个零头。

我死掉。

神女们都太安静,我只好黏主角就像老家的大黄狗黏我奶奶,他每走一步路我都要在他腿边绕来绕去。不愧是主角,大黄已经因为绊倒我奶奶无数次而挨了无数次痛打,而主角还能在我这块绊脚石的骚扰下走得平稳优雅。

主角的宫殿后边有一片树林,人家别的神仙都是桃花林梅花林,又漂亮又有逼格,他的树林,真的就是一片树林,连一棵开花的都没有。

这种树林其实我老家也有,夏天跟小伙伴们一起在里边玩挺快活的。但到了暮色四起时,大家都在父母的呼唤中归家,一个人站在树林里看透过密集枝叶的晚霞,风吹过整个树林有沙沙的细微声响,就好像,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你一个人,孤单藏在愈来愈黯淡的树影里,猝不及防便将你整个人吞没。

难受得要命。

主角就坐在这样的树林中唯一一个石凳上自斟自饮,柔软的发丝从耳后垂落至颊旁,风吹过时拂过睫毛,让它像蝴蝶翅膀般微微颤动。

这种石桌一般都配套四个,可能主角比较有个性或者勤俭节约,就这一个座位,不过我可是知道他未来就要被某个狗男人以没位子坐为借口抱在石桌上日的。

其实我一直挺奇怪的,书里描写的主角是个能独自镇守在神界与魔界之间的上神,作者多次描写他有多强,但是那些狗男人搞他的时候他好像都没怎么反抗,他的人设显然也不像会有欲望的样子,被那些狗男人搞那么惨他图什么呢?

但他现在坐在这里,独自喝着酒,可能已经这样度过了上万年,要是没有人出现,他今后还要听着沙沙的树枝摩擦声,继续度过上万年。

也不会有人用温暖的手帮他把垂落的发丝重新别回耳后。

我小心翼翼挪到他脚边,卧下来团成一个球,把他被风吹得泛青的脚踝埋进深厚的皮毛里。

6

我觉得我可能有点明白主角的心态了,但,我仍要提出批评,这种心理是极其不健康不正常的,不能因为急着嫁人就什么臭狗屎都收,要爱惜自己一点才行。

我们当代人一般把这种行为称为垃圾桶里捡男友。

系统出来了一次,教给我怎么快进时间后又匆匆消失了,淦,我怀疑我就是它的一个兼职。

日子无聊得要命,但我还不打算快进,我想看看第一个狗男人什么时候出现,主角怎么就会一步一步往那个泥潭里走了进去。

或许他觉得泥潭也比他现在的生活要好?

就像是那些出现家暴的家庭,我们旁观者唏嘘不已劝人分开,可人家就是甜甜蜜蜜死不分开,拳头落在身上也心甘情愿,你要是再去劝阻,你就是拆散牛郎织女的王母娘娘,要遭人恨的。

我叹一口气,趴下把下巴搁在爪子上,好饿。自从主角发现我冒充他的枕头后,皱着眉在我肚皮上摸了许久,神女们喂我时就减量了。

好想回自己的世界撸串。

我对天上的时间没有概念,大概我换了三次毛后,第一个狗男人终于出现了。

7

当时我正在用爪子扒拉我换下来的毛玩,不愧是我,这鲜亮的颜色,这丝滑的触感,要是能做成毛毡玩具绝对是精品。但我估计神女们也不会做毛毡,只好自己努力用爪子戳戳戳。戳着戳着突然感觉自己双脚离地,主角把我拎到面前,“不准吃毛。”

?少看不起人了!我才不是那种会吃自己毛的弱智猫!

我张牙舞爪地让他把我放下,一位神女脚步匆匆从殿外进来,走近主角身边又放轻了动作,“尊上,近日有人飞升仙界,得号六出仙人,此时正在拜访各宫上仙上神,眼下在我们殿外侯着了。”

主角把我放进怀里摸了摸换毛期层次分明的乱毛,“让他进来。”

我打起精神,第一个狗男人要登场了。

几位神女引着一位身着白衣的男人走进正殿,对方恭恭敬敬向主角一拜,端得是彬彬有礼。呵,都是装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龌龊心思。

等他抬起头,我以挑剔的眼光打量他的长相,也就那样吧,反正没主角好看,主角才是神界第一美人,他一个癞蛤蟆竟然敢吃天鹅肉,he——tui!

我的尾巴不高兴地一扫,几簇红色的毛挂在主角身上,他今天穿了青色的外袍,那几缕毛格外显眼,我想给他拍掉,他一把捏住我的嘴:“不能吃。”

我不呸狗男人了,我先呸你一口。

8

这之后狗男人经常找借口来打扰主角,讨教仙术啦,交流修行心得啦,实在找不着借口就来约主角观花赏乐啦。

讨教个鸡儿,神与仙虽然共居一界,但本质便不同,主角是天生天养的神,交流屁的修行心得。还有花,这一屋子神女不比那个破花好看?吹个笛子吹得催人尿下,还好意思来显摆,he——tui!

主角好像也发现了我对狗男人态度好像不太好,所以每次狗男人来时他都把我拘在膝头,免得我跳出去咬人。

主角的树林依旧是无花的,虽见风吹是有落叶飘过,但从来没见过整片树林光秃秃的样子。狗男人变了满树的梨花讨主角欢心,不过我也没看出主角有高兴的样子。

而且这个狗男人怎么溜进来,不知道这里是私人花园?从今天起我将继承老家看门狗的意志,来一个我咬一个,来两个我咬一双,当我张开嘴时,没有一个小腿肚是无辜的。

我一边追着狗男人咬一边偷看主角的反应,他似乎并不在意这边的动静,微微仰起头看枝头的梨花,一点嫩白映入他浅色眼眸,像滴眼泪平空为他添了柔软的情绪。

他太漂亮了,要是个凡人,多半是红颜薄命早死的那种。可他是个神,红颜薄命还能得天召回,他因美貌遭了那么多罪,却还能往哪里退呢。

我放过狗男人,跑回主角身边扒在他膝盖上爬上去,用湿乎乎的鼻尖蹭一蹭他冰凉的指尖。

狗男人也跟了过来,不过他可坐不了主角的大腿,只能站在一边和主角说话,他挥了挥手,开得热闹的梨花便在须臾间散去了。

只有一片,小小的,小小的花瓣,藏在我厚实的皮毛里,主角把它拈起来,就像对待蝴蝶的翅膀那般小心翼翼。

我舌尖一卷把它吃掉了。

9

我觉得离狗男人跟主角搞上要不了多久了,书里那几个我有印象的py地点我都避着走,生怕看见什么不该看的,我只是只小狐狸,太冲击的画面我会长针眼。

那天我准备去偏殿的温泉池玩,进门就看到主角两臂交叠趴在池沿,腰以下浸没在水中,蒸腾的雾气挡住了窥探的视线,雪白的后背整个暴露在外,因为温泉的热气染上了微微粉色。

狗男人正蹲在池边同他说话。

在人泡澡的时候冲进来告白,狗男人不愧是狗男人,也就是欺负主角是个没有法律意识的古代大龄上神,如果我此时是人,我一定高喊“抓流氓啦”把他打得妈都不认识。

眼见着他欲伸手抚摸主角的脸庞,我悄悄退了出去。

主角是不会拒绝的。我知道。

我按照系统教我的快进方法操作,一阵困意突然袭来,像海边的巨浪啪地把我打倒在地。

系统我淦里凉!这就是时间快进!?你是要让我睡到那个时候???!主角要是以为我死了把我火葬了怎么办!??

等一等!我不能——sh………zzz………

10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一位神女正在给我梳毛,见我睁眼也只是波澜不惊地把梳子上的毛揪下来放进旁边的细口大花瓶里。我凑过去看了一眼,惊,一人高的大花瓶里已经塞满了,我看够给这殿里的神女每人打一件毛衣。

她摸摸我的头,“终于醒了?待在这儿别乱跑,我去给你拿点吃的。”

我耳朵动了动。

等她离去后,我打量周围,这是主角的内寝,不知道谁给我做了张等比例的小床,跟主角的一模一样,连他床头镶嵌的夜明珠都学了下来,镶了两颗珍珠。

听见背后有脚步声,我的耳朵尖先动了起来,当狐狸就这点不好,有什么风吹草动身体反应得比意识还快,耳朵带得我头皮有点麻。

主角站在屏风旁,穿了件绣夜昙的月白色衣服衬得面如脂玉,我觉得他眼里似乎有一丝笑意,也或许是我自作多情,不过他真好看。我跳下床挂在他腿上要抱,“我醒啦!”我大声嘤嘤宣告。

他身后走出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抢在他前头把我拎了起来,“这狐狸崽子养得不错,再大点就能做条好围脖。”

是你!狗男人五号!我记得里有个喜欢穿黑衣服的神经病,当时我就觉得他嘴特别贱,真不愧是我,看得真准。我扬起尾巴抽在他脸上,往主角怀里跳去,主角伸手稳稳接住了我。我立马扒在他肩头把脸藏在他头发里,只有一个鼻尖藏不住露在外边被捏住了,可恶。

主角拍掉狗男人五号犯贱的手,狗男人五号的脸立刻阴了,语气却有森森笑意:“怎么了,不高兴我这么说你的爱宠?”哇,这种阴晴不定的神经病就是潜在的犯罪分子,主角到底是心多大,尽跟这些扔垃圾堆都没人捡的大型垃圾搞在一起。

真是气人,难道神仙就没有心理医生吗?

11

我跟系统battle了一番,它还理直气壮:“你只是个炮灰而已诶,怎么可能让这个世界的时间配合你,当然是你睡一觉啦!”

说得很有道理,但我理不直气也壮,誓要跟它杠到底,直到系统没了声音,我得意洋洋挺胸:“哼,辣鸡,说不过就知道跑。”

这个姿势我的胸毛可以把我的下巴都埋住,狗男人说得挺对的,我确实可以做条好皮草,如果此时我在自然界,看看这柔顺发亮的毛色,看看这蓬松柔软的胸毛,试问有哪只母狐狸可以拒绝我呢?

正当我沉迷于自己的胸毛中,胸毛它,它,它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人类平坦的胸脯,我赶紧摸了一把自己的脸五官有没有错位,接着仔细数数手指脚趾有没有缺或者多。刚开始还觉得陌生,过了一会我才反应过来,这好像,就是我自己的身体啊,连脚踝和手臂内侧的痣都一模一样,一颗黑一颗红。

我用指尖反复磨蹭脚踝,没蹭掉,确实是长出来的痣,不是蹭上去的灰,我也不能这样一直光着身子,万一有神女撞见怎么办,她们照顾我这么久,在她们面前裸奔就跟在我姐面前裸奔一样羞耻。

走路是……要怎么走来着,我扶着柱子站起来,盯着脚犹豫,不知道该先迈哪只。

一件外袍轻飘飘落在我肩上,我像学走路的婴儿一样小心翼翼转过身去抬头看他,“尊……桑……”

淦,我好像个弱智啊,主角会不会把我丢出去啊。

12

主角瞥了一眼我光着的脚,我也跟着低头看,噫,脚底都是灰,这么脏的脚不能要了不能要了。

主角试着像平时抱狐狸一样抱我,但我现在太大了,他换了个姿势把我打横抱起来,我顺势揪住了他胸口的衣服,裹得严丝合缝的襟口被我扯松了些许,一个血痕犹在的牙印半掩在衣服下,周围皮肉泛着青紫。我情不自禁咽了一口口水,心惊胆战用指尖碰了碰伤口边缘,“登……吗?”

一句关心的话被我说出来像酒醉鸭子的呓语,不知道是不是太久不说话了,感觉舌头动得都不利索,我真想扯出来手动抻一抻。

“不疼。”主角面色如常。

骗人。

我一边轻轻吹了吹伤口,一边打量着他的脸色,不过我这个仰视的角度怎么看都是居高临下,分辨不出他高兴还是不高兴,所以我还是老老实实把他的领口合上整理好。

主角把我放在床上去给我找衣服。我把脚翘起来往前挪了挪以免弄脏床,坐在边上百无聊赖晃着小腿,脚后跟在床板上磕得非常有节奏感,我都忍不住要给自己哼歌伴奏了。

主角拿了一套跟他身上差不多但小了一号的衣服,看起来是他小时候的,这都几万年了,居然还没烂。我偷偷闻了一下有没有霉味,没有,香香的,和主角一样的味道。

他帮我穿鞋的时候跟我刚才一样,擦了好几下脚踝那颗痣,显然也以为是脏东西,我把手搭在他肩膀上,“不……四,四自……”啊!这舌头割了算了!

主角可能自己发现了擦不掉,我不觉得他是听懂了我说什么,总之他放弃了,帮我提上袜子套好靴子,然后给我起了个名字的。

唉这名字起的,还不如我给大黄起名的水平,不想说了。

13

我坐在镜子前比对,发现我的脸基本上还是以前那张,之所以说基本上,是因为竟然跟主角有一些细微的相似。不过狐狸精化形本来就是学别人的脸,我这应该叫物似主人形。

主角有时候会教我一些法术,但是对于我这种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唯物主义者,我很难理解什么叫物随意动,那凳子在地上就是在地上,我叫它一声它就会朝我跑过来了?

好在主角不是严厉的老师,见我实在朽木不可雕也,也不强求,给了我法器护身,挂了碧玺吊坠的白玉颈圈,不管我变人变狐狸都尺寸正好,非常配我的高奢红皮草。

我说话还是有点吐字不清,他让我张开嘴,捏着我的舌尖端详了一会,因为嘴闭不上,我口水都流到下巴上了,看起来一定很像一个智障。

他在空气中画了个圈,然后凭空从这个圈里取出了一个小玉瓶,我眼巴巴看着,好酷炫,好想学。瓶口打开我就闻到了一股说不上来的味道,非要形容的话,像风油精加花露水,总之我有不详的预感。

他两根手指捏着我的舌头,另一只手蘸了蘸瓶子里的东西,然后就快狠准把手指探进我嘴里往舌根一抹,一瞬间酸甜咸苦在我口腔中蔓延开来,舌头像吃了浓缩薄荷糖,又像喝了开水,又凉又辣,我下意识就闭上嘴咬住了他的手指,被虐待的舌根痉挛着裹紧了手指抗议,喉咙里的软肉被手指蹭过,我差点呕吐。

主角捏住我的脸迫使我张开嘴:“松口。”

我双眼含泪把他的手指吐出来,上边亮晶晶的都是我的口水,连手心里都是,太丢脸了,我赶紧撩起衣服下摆帮他把手擦干净,“对不起对不起……”

哎?哈!我说话恢复正常了!

14

日子过得乏善可陈,我不想遇到主角和狗男人们的各种事发现场,所以几乎没出过门,一心一意等着时间到了完成任务,我好回家。

我很想我的姐姐,虽然她脾气连照顾我的神女们十分之一好都及不上,还经常借故殴打我,但是我是她最后的亲人,她不能没有我。

那天应该算个好日子,神界已在云层之上,自然从来都是万里无云的,人界大概是到了秋天,因此神界的天光也柔和起来,各宫的仙君神君大概都收到了丰收之季的供奉,灵气空前地充沛。

我懒洋洋瘫在窗前的小塌上沐浴灵气,像一块被晾出来驱除霉气的皮草,每一根毛都在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背部晒足了太阳,我翻过来把白肚皮露在阳光底下。

“到时间了。”系统提示我。

不想去。说实话,这是我心里第一时间浮现出来的念头。并非我乐不思蜀连自己的世界都不愿意回了,是我真的很讨厌变故,讨厌一切不得不去做的事,尤其是这种会导致我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的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的不得不做的事。

我不情愿的从小塌上爬起来,披上随意揉成一团的罩衫,有些宽大,这件是主角的,因为花纹一样我总是穿错,但我也懒得换了。

有系统这个导航,我完全不用思考,只用照它指挥的直走拐弯,往日总是忙忙碌碌到处走来走去的神女们不知都去了哪里,偌大的宫殿静得只有我光脚踩在地板上时含糊的脚步声。

就好像为了剧情,特意避开留给我一个人的舞台似的。

我莫名地紧张,到了指尖都冰凉的程度,系统已经不再指引我拐弯了,眼前是一条长长的回廊,它沉默,于是我便没有尽头般一直一直走下去,到了末尾,一扇镶了琉璃的红木小门半掩着,窄窄的缝隙关不住低低浅浅的喘息声。

我在门前闭眼半瞬,伸出一只手推开了那扇小门。

我不太敢看屋内情形,盯着地面做了个惊讶的表情低叫一声,紧接着后退半步捂住了嘴,语调哀婉又难以置信:“尊上!您——您……”

最后一步就是转身跑出这个门,我就能回自己的世界了。

鬼使神差的,我还是抬头看了一眼。

主角也在看我。

他还是,那日在风雪之中将我捡回来的眼神,风吹拂不动的一汪深潭,仿佛按在他雪白颈子上留下鲜红指痕的那只手无他无关,好像毒蛇般攀附在他小腿上的红绳与他无关,好像他身边一切为了他神魂颠倒欲望勃发的男人都与他无关。

烈火烤炙,飓风卷拂,潭水终日不动。

如果你同当日在树林中别无不同,那么,为什么?我想问。

不要这样。我想说。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捏断了挂在脖子上的白玉颈圈,断口的碎茬划伤了我的颈侧,于是颈圈便在我手中化作了一柄沾着我自己血的短剑。

我不会用这种东西,我也没学过,所以我就把它当菜刀用先砍了离我最近的狗男人一刀。

然后一道天雷在屋子里凭空出现,把我这个刚成形不久的小狐狸精劈死了。

可恶,忘了越级刺杀要遭天谴了。

15

我习以为常地躺在积雪里,系统正在大惊小怪地为我进行穿越解说,我像关游戏新手解说一样把它跳了。

雪花飘落在我身上,融化成一滴水挂在鼻尖,鼻息吹得它摇摇欲坠,我把鼻子插进雪地里逃避它带来的痒痒。

对于动物来说,冷并不是那么难以忍受的事情。

主角出现时我也懒得起来,照旧像一块富家小姐出行落在雪地里的皮草小披肩一样趴在地上,他掰开捕兽夹把我捡起来抖擞抖擞雪,夹着我走了。

我有点提不起劲,说不上为什么。但计划还是要做,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被捡回去洗干净的我伸出锋利的爪子,在平滑得像镜面的地板上抠出只有我能看懂的代号。

首先,我肯定是要走修炼这条路的,不然在主角身边佛系个几百年,什么时候吸够了灵气什么时候变人,我会疯掉。睡上几百年也行不通,等我醒了又大结局了。

这很麻烦,主角自己是天生的神,一屋子的神女也是混沌灵气中孕育的花草,花草又自己成了形,根本就没有一个靠修炼过,我连个老师都找不到。

如果把我放在人间,吸点阳气精气再吃几个山匪,等成了作恶多端的大妖怪,被讨伐时马上跪下认错,被收回天上做坐骑,也不失为一个成仙的好方法。

但是此时我的主人,莲业上神,原文战斗力天花板,镇守混沌边界第一神,我估计我吸第一口阳气就被他捅个透心凉,然后我的皮会被扒下来放门口当擦脚垫,每一个后来的灵宠都要踩着前辈的遗皮草进来上第一课。

太可怕了,想想我都要掉毛了。

16

莲业可能因为没有男人睡脑子坏掉了,或者他在报复我最近掉毛太多,这次他没给我白玉项圈,给我穿了两个大金耳环。

大金耳环!谁能想象!谁会给一只毛茸茸小狐狸戴这个!我的惨叫声响彻宫殿,然后无济于事,我救不了自己的耳朵,也救不了莲业的审美,只能任由两个大金耳环挂在我伤痕累累的右耳根上,它已经不是那个完整的耳朵了,它有了两个洞,它不清白了,我伏在地上自己掉的一层毛里独自饮泣。

他端详了一会,可能自己也觉得不太好看,又在耳环上加了几颗红宝石,我觉得坠得更痛了,于是哭得也更大声了。

神女们慌慌张张跑过来,可能以为我要被哪里溜进来的灵犬咬死了,看到我在地上嚎啕大哭,莲业那个神经病支着头欣赏,又默默退出去了。

我哭了一会没人理我,突然羞耻,并且发觉也没有很痛,但是这个时候自己爬起来也很丢脸,我只好趴在地上装死,还要防止吸进去我自己掉的毛堵住鼻孔,好烦,想当青蛙。

我在心中比较青蛙跟蛇哪个比较好,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撩起了我的尾巴,摸了摸毛茸茸的狐狸蛋蛋。

莲业,你才是最大的狗男人,我瞎了眼才会同情你。

17

虽然整个莲燏殿没有一个在修炼的,但还好我有我的好朋友,雪青仙人养的宠物,一只他飞升时陪在他身边的大黄狗,名为大金。

我第一次见到大金时真是大吃一惊,这、这不是我奶奶的大黄吗!大黄!你也来了?

也不能怪我认错,实在是他在人腿间钻来钻去那份黏糊劲,除了大黄我至今就没见过这么烦人的狗。所以我一时失了智,从莲业怀里跳下来,快乐地向我的老伙计奔去,大金也快乐地向我奔来,张开了他的血盆大口,我甚至看到了他牙缝里的草叶,他的主人正在和我的主人抱怨老是有人弄乱他的草坪。

感谢莲业,及时把我从地上提了起来,大金只咬到了空气中飘荡的一撮尾巴毛。

事后大金向我道歉,说我猝不及防冲出来激发了他的狩猎本能,虽然他觉得主观上并不是他的错误,不过作为有素质的仙宠还是要来向我道歉,并送了我一把从他主人草坪上薅来的小白花作为赔礼。

大金当初只是被他主人带来的一只普通狗,能成为灵宠是后天修炼得来的,我试探问他能不能带带我,这傻狗倒答应得痛快,我们约好了每日在镜花桥见,他教我半个时辰。

解决了一桩大事,快乐地在床上打个滚,并顺利沾了一床毛。

18

大金教得比莲业好多了,狗,人类永远最忠实的朋友。

一段时间后我就觉得自己明显有进步,我现在可以把自己的尾巴变成狗尾巴猫尾巴兔子尾巴,真是了不起的进步,今晚要神女姐姐加餐!

下一个令我困扰的问题马上就要来了,六出仙人快出现了。狗男人团里边我最烦的就是他,虽然他比起其他人可以说是面目模糊毫无特色,但我就是烦,越是这样我越觉得他癞蛤蟆吃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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