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2月24号
今晚是平安夜。
刚从舞会脱离的我现在坐在书桌前写着我的日记,原本预计在家享受独处以及烤j,却在我刚把烤j端到餐桌时,我的门铃响起了。
当时我甚麽都没想就把门开了,没想到跟我面对面的事一直和我交情不错的学弟─强纳森。
当时他只说希望可以跟我参加大学最後一个舞会,而我则觉得很奇怪。
原来他因为家里母亲生病非常需要医药费,光他一个人的打工费也不够支付各种费用,在无法供应他读完大学之下家里面大多数都希望他可以休学。
我知道对他来说这算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毕竟他真的很喜欢文学,甚至为了考上这所学校的文学系,非常的用功。
听到那里,我也不顾餐桌上的烤j,随便抓了件大衣跟围巾就拉着他出门了,当时我是希望这麽做可以稍微化解一些尴尬,因为我还不知知道我该如何帮助他。
舞会举办在大学里的室内球场,而我跟他就坐在外面的喷水池旁,我不管怎麽想,我想到的依旧只有那唯一的一个办法。
「强纳森,不然我把钱借给你吧?你等以後有能力在还我就行了。」
只看到他用不可置信的表情面向我,其实我只是觉得如果今天换作是我,我也不会想轻易放弃我一直很喜欢的事物,何况那完全是因为外在影响。
可能是不好意思、不想亏欠我,只见他一直拒绝,直到我很认真地说希望他照着我的话做时,他才慢慢点头。
对於能够帮助到他这点,我打从心里感到高兴,之後我也为了打散滞留的不乾脆,我跟他b赛看谁能在舞会里最先泡到一个妹。
结果是我还在在舞池里游移找寻能够下手的对象时,强纳森就已经手挽着一个棕发nv孩,看向我这宣告这场竞赛的胜者,我想我也许我在泡妞这方面的天分可能远远不及他。
「你是那个''''''''''''''''德雷尔''''''''''''''''吗?」我转头。
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十分的扭曲,因为我可以大胆断定,那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最有魅力的一张笑容。
其实现在想想好像并没有甚麽特别的地方,和每个nv生都差不多的熏妆,绿se的眼珠,脖子旁的小刺青,以及金se的长发,金发我也有过啊!真的是没什麽特别的,但就是活生生的人站在我面前时的那个感觉我想就算说是电流通过我也不夸张。
嗯,艾莉丝吗。
感觉像宿醉一样,除了对於艾莉丝对"德雷尔"露骨的感兴趣这点觉得好笑之外,其他几乎一盖没记忆了。
自从那次圣诞舞会之後,我和那位''''''''''''''''仰慕者''''''''''''''''就不时地有书信往来。
而经过这些通信之後我才知道,貌似很多人对於我所出版的那本书非常的有兴趣,尤其是我在书序写到的「我虽然完全忘记伯伯的样貌,但我每当看到那本笔记本我还是会打从心里的怀念他。」这句,让人觉得很想了解一下作者本人。
除了好奇那次的遭遇是真是假,也想知道写出这本书的人的脑袋瓜到底装了些甚麽。
在前次我知道了大家对於''''''''''''''''德雷尔''''''''''''''''的想法之後,我也在上次的回信问到了,那你觉得怎样,有失望到吗?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德雷尔只是个这麽普通的帅哥。
没想到她竟然回答我,对於他还没丧失的童心觉得很开心,但同样也懊恼为什麽这样的人可以获得这个奖。
我简直哭笑不得,这颗酸到不行得手榴弹炸在我心里,但现在却散出淡微甜密的余韵。
为了让她脱离我很幼稚的印象,我决定邀请她周日和我一起去共进下午茶,让她可以欣赏到我绅士的一面。
3月21号
今天我和她约在我常去的咖啡厅,我甚至学英国那套为我眼前的淑nv拉椅子。我点了一壶红茶,因为我对咖啡十分的没辙,那对我来说是最好的安眠药之一,
而跟艾莉丝就像特别投机一样,我们甚至聊到店要关并被店员请出门,都还无间断,那是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怪,很难譬喻,也许我
现在正在中人的一生至少都会中一次的致命毒!
我不是从未交过nv友的小处男,我甚至跟在这个国家的每个男人看法都想法都一样,我很明白那是种慾望的引发,当然我不会像一般人一样就在送她回家的同时顺便在她家里过上一夜,也因此我现在正坐在桌前写着日记,我认为我应该好好的正视思考这个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
4月18号
就像我说的,我跟她的见面次数渐渐变得频繁,出门的对象大约每两个星期至少有一次是她,她好像不太喜欢抹香水,但老实说我很喜欢她身上原本就有的味道。
很逗趣的是今天我和她一起遇到强纳森,就连现在都要shang睡觉了,我还是很享受他讶异的眼光,他可能觉得我一辈子都不可能跟这种nv生搭上关系吧!
的确我是b较倾向於与艾莉丝相较起来较为朴素的男生,不是不会打扮的那种朴素,毕竟这个国家要有不会打扮的人除了一些东边来的观光客我想是根本不太可能有机率会有,我说的是那些发se稍微深一点的人,感觉好像太亮的颜se会有种轻挑感。
7月06号
我终於拿到博士学位,摆脱论文压力的我决定要找个好天气的日子去婶婶家拜访,今年来因为稿件的事,让我连假日都忙得有点不可开交,这次是以找寻新灵感得名义和编辑讨了一点小假日,对於我他也非常谅解,也许是看在我每本作品都颇卖座的份上才放过我吧。
现在已经不像从前是天天写日记,不过这种偶尔纪录也变成我的一个小习惯,我曾经有一阵子想要停手,却又因为很多的感觉变了调,让我不得不重回纪录的怀抱。
有点有感而发的是明明是我成功一半基石的他,我现在居然连想起他的脸都做不到,短短的几天改变了我的人生,不敢保证没有他我可能不会成功,说不定我还可能会收到米兰时装展的邀请卡,虽然我的在艺术方面连要及格可能都很困难,但相对的我也没办法保证我不会是街上流浪的那人,听说几乎现在的美国青年大约快一半都曾经当过游民,今年29岁的我很有可能因为没有遇到那位德雷尔人生往180度的方向前进。
我在去年和亲ai的艾莉丝求婚,浪漫的求婚我知道那是属於nv人的梦想,所以特意安排了3天的假期ga0个渡假,选最bang的饭店,挑最bang的餐厅,在最好的邮轮上享受着海风,并在结束的那天带她回我的公寓。
我让她环绕着烛光,享受着拥舞,单纯享受着悠闲,不急着翻搅彼此的热情只品嚐着空气。
想想我发现她好像一点也不在意,因为其实我并不是在那jg心的行程中向她求婚,在我们最後一天甚至是到我家门前时,我还怀疑她到底是没有想法还是不觉得我会这麽做,我到现在都还想不透。
我现在只记得当她吃完我煮的晚餐之後,我拿出戒指跪在她身旁问愿不愿意嫁给我时,b起泛红的眼眶,她只给我一个很甜很甜的微笑,刹那间我的确是觉得像泡在准备做马卡龙的甜蛋ye里一样,完全忽略了自己是不是会有可能被拒绝,不过如果真的被拒绝的话我今天当然是不会和艾莉丝站在市政府里公证结婚罗。
虽然是第一次结婚,但就像之前看过的几次一样,该怎麽做我并不陌生。
首先和艾莉丝签属结婚证书,并由四位见证人签名,然後交换誓言、互戴戒指,再深深的拥吻一下,我们双方就拥有彼此了。
见证人分别是我两位好兄弟以及艾莉丝两位好知己,顺道一提,其中一位就是强纳森。
现在已经凌晨已经快到了,晚会b预计的早结束,如果不是文学系t力普及不好,就是大家都很识相的认知到我非常想过我和妻子的新婚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