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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饱肚子是头等大事

 

<h1>填饱肚子是头等大事</h1>

快到中午,鄂毓和妈妈怀着既欣慰又复杂的心情从派出所出来。欣慰的是杀猪盘的主犯被抓获后,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鄂毓这次的行动虽然差点把自己搭进去,但也的确挽救了几名正在被养猪中,差一点就被骗得血本无归的男女。只可惜,妈妈的钱款汇入的那个网站是在境外,基本没办法追回钱款。

阿毓,都是妈妈的错。你连工作都丢了,还一个人跑回家,早知道我谈什么对象!我真是差劲的妈妈!妈妈又在自责。

鄂毓劝她:妈,您别这么说。而且,我好手好脚的,工作没了,再找就是了。

阿毓,还是把房子卖了,我可以住你外婆家。你外婆外公也年纪大了,正愁着一天比一天烧不动饭,他们说想请个保姆,我说有外人在家里,你外婆怎么睡得着?要不就我去好了,象征性给一点劳务费。妈妈说。

鄂毓皱起眉头,不太高兴地说:您说要照顾外公外婆,搬去偶尔小住,我肯定不反对。可是您把房子卖掉,我回来住哪里?

你和姑爷在上海,一年才回来几天?住宾馆就可以了。

谁说我要回去上海?我这次回来就不打算走了。鄂毓说。

妈妈瞪大了眼睛,问:你不走了?那姑爷呢?你们才刚结婚,你这样不行的,你不了解男人!

我不了解男人?鄂毓觉得有时候她的思想真的不敢苟同。所以,在他亲妈眼中,他现在也只剩下一副皮囊才可以拴住这个男人吗?

鄂毓信誓旦旦:我不想和您多说,但我们已经分手了。我还真不信了,没了男人就活不下去了?

本来听了这些话在气头上无处宣泄,毕竟是自个儿的老妈,听她絮絮叨叨听了一辈子了。可是,鄂毓一低头却看到身旁的妈妈脸上皱成一团的五官,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他实在不忍心,安慰道:好啦,好啦,从小到大,我们一直都是相依为命的,不也过得好好的吗?

都是妈的错,如果不是我胆子太大,把家里的钱都败光了,你也不会因此和姑爷吵架。但是,你一定要听妈一句劝,千万别步妈的后尘!姑爷是真心对你好的。妈妈劝道。

鄂毓觉得这话越来越离谱,什么叫步妈妈的后尘?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而且他一个男的,怎么样也不可能再像妈妈当年一样,离婚都受人指指点点,被暗戳戳地欺负吧?大上海是呆不下去了,小县城里又没人知道他是谁,他只想低调做人。

既然决定要在老家定居,找个必要的谋生手段变成了当务之急。其实,鄂毓不觉得着急。他从上大学开始都是无缝衔接地留学、毕业在国外实习,后又回国工作,几年来都是轮轴转,根本没有完全属于自己的假期,可以睡到自然醒,做个早午餐,下午坐在窗边晒太阳,翻翻书、放空心灵,直到天色变暗。这么悠闲的岁月似乎也只有在他读小学时候的暑假才有过。那时候的他比同龄的小孩更迷恋读书,虽然都是些无关学习的闲书。

那时候正是青春疼痛文学开始在校园里流行的年代。可鄂毓偏偏对男女谈情说爱不感兴趣,他喜欢读三毛的游记。有一次翻到一章,作者描述她在沙漠偷看非洲女人洗澡的情节。漫天昏黄的沙暴,身上结了攒了大半年污垢的黑皮女性,充满粗犷的野性生命力,仿佛历历在目。文字的魅力在于带读者去经历完全陌生的世界,体会笔者的所见所想,从而萃取出丰富的人生体验。

从方寸之间的市图书馆阅览室开始,他对这个小县城之外伟大世界的向往萌芽滋长。他想学动物学,以后去非洲沙漠里养狮子,开着越野车和猎豹赛跑。后来他希望成为一名博物学家,像达尔文一样乘船远航,去荒凉的岛屿采集叶子,记录鸟类的习性,为此他还特别钟爱在笔记本上写生。

而他恰恰是和两位开明的长辈相伴长大。他的外公外婆都是穷苦人家出生,两人都是十岁前就没了爹。却都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南京的公费师专,开始学的是物理学,后来响应国家号召转入南京的财经学院学会计专业。因为成长背景相似,两个年轻人恋爱了,在那个年代也算是特别新潮的校园自由恋爱。后来因为家里成分问题,他们没能留在南京,外公随着外婆回到了家乡县城。阿毓记忆中自己很小的时候常常坐在外公的膝上,听外公讲外面的故事,包括他坐飞机去全国各地考察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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