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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别等了”,姬昂是将他这些年的模样看在眼里的,颇有些同壕沟战友的戚戚感,而他的好感来得快放弃得也很快,“小鱼那妮子,心里装的不是村里人,就是天下人,你再这么等,耽误的也是自己。”

吴易当时点了点头,心里却不以为意,秦小渝不回来,他还不能去找她了?

一年后,一艘宇宙飞船经月球基地中转落在了火星基地外的港口上,吴易从车上下来,吸了一口栈桥中过于纯净的火星空气,扬起了笑容。

火星农场终于立项要建立了,而作为一名太空农业学家,他当仁不让成为了支援农场的先锋兵,第一批坐上了新型飞船,到了火星。

如今的火星基地已经比之前大了很多,除了坐落在陨石坑的老基地,还往着哈勒斯山脉和河床冲积地发展了两处新基地,吴易要去的火星农场就在河谷基地处。

他所乘坐的小飞船路过了主基地的时候,隐约看到了里面忙碌的人影,这也是秦小渝所在的地方,不过现在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便没有贸然去寻找她。

距离已经从五千五百万公里缩短到了几百几十公里,还有什么着急的呢?

秦小渝作为火星基地的站长,除了万界车站交易系统绑定交易的需要,也有着很多工作要做。

她和八名副站长管理的区域各不相同,每隔一段就会交换,而这一次,她被换到了新建立的河谷基地之中。

河谷基地除了基础住宿休闲区之外,还有三个研究所,分别是火星水脉研究基地盐晶矿物研究所和最新建起来的火星农场。

火星农场已经建起来一个多月了,秦小渝已经在最近的餐食中感受到了新鲜蔬菜的魅力,因此一来到河谷基地就直奔农场而去——在这样荒凉的太空中,谁能拒绝得了农场这么诱人的存在呢?

她这次来也打算考察一下,看看这里有没有新的品种,可以与神农世界进行交易。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进到农场之中就觉得精神一振,总觉得这里的空气比其他地方的多出一丝活力,而这农业里的种类也比她想象的要多,除了之前见过的韭菜黄瓜之外,还有西红柿白菜蘑菇等等。

好久没有见这么多郁郁葱葱的植物,秦小渝只觉得心神愉快,在这里开心地走来走去。

而她身为站长权限很高,除了特别的研究室都可以去,逛着逛着就在这里迷失了方向。

可也不能怪秦小渝,实在是这里的作物都比地球上的要大,就拿黄瓜来说,藤蔓比西瓜的还要长,一片叶子比她的脸都大,上面开出的小黄花看上去比南瓜花还要大,让人不禁期待结出来的果子到底会是什么样的。

“这么大的瓜,不会已经糠了吧”,秦小渝一边想象着大黄瓜流口水,一边还不忘担心这黄瓜的风味。

“放心吧,这黄瓜个头大,水分也足,保证是你喜欢的味道。”

这声音实在是有些耳熟,秦小渝莫名觉得心跳有些快,她猛地一转身,就见到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站在她的身后,还是双手插兜的痞帅造型,还是那张帅气的脸。

“hi,好久不见,秦小渝。”

作者有话要说:  吴易:追妻五万五千里

云昭大学毕业的那一天, 云堂和习路都从外地赶了过来,跑到了她们学校来拍照。

“又不是完全毕业了”,云昭笑得很开心, 嘴上却对这两人不客气。

习路抓着军官礼服的帽子, 一双大眼往各处瞄美女, “得了吧,我们俩要是不来, 你指不定要记恨多久呢!”

“没错”, 云堂也左顾右盼, 啧啧了两声, “这名门大学就是不一样啊, 瞧瞧这树多高, 再看看这书香气,一进来就感觉自己受到了熏陶啊”

云堂微微闭上了眼睛,扬着头到处嗅闻的模样让云昭很是嫌弃,她伸手推了一把堂哥,“你这语文是在小树林学的吧, 还看见了书香气, 可别丢人了!”

校园里到处都是拍毕业照的人, 也有不少打打闹闹的年轻人, 他们三人的组合倒是不奇怪,只是习路一身礼服引得不少人回眸。

云昭仔细打量他两眼, “怎么穿得这么”。

她抿了抿唇,想不出个形容词。

“穿得跟个花大娘一样,生怕旁人不知道他晋升了,习大路恁要是个萤火虫,那肯定屁股都要烧着了”, 云堂的嘴要比她损多了,一开口就将这么帅气的军官打成了地里面的虫子。

“切”,习路不屑地撇了下嘴,“你就是嫉妒,哥哥我秋天就要去航天器那边当联络员了,羡慕吧,嫉妒吧?!”

习路比云昭大一岁,去年还没毕业就直接进了军队,他在学校里学的是通讯工程,进了这几年才成立的航空军通讯部。

他在部队中的表现也格外亮眼,春天的时候还立了个三等功,原本本科毕业都是中尉,他却破格被擢升为上尉。

习路很是得意,特意将自己的肩章亮给这两人看,“怎么样?哥哥穿这一身,专门就是来给你捧场的,够不够排面?”

航空军也被称为是宇宙军,在地球本部培训过的军官士兵们,也会被派往月球火星土星等基地执行任务,是目前年轻人最向往的军队。

宇宙军的军服也格外帅气,底色是别致的“夜幕黑”,幽深的玄色中闪着点点星光,衣襟胳膊上的两道银白色的横杠代表着银河,圆扣上刻着九星模样,意为遨游银河坐揽九星,格局实在是大。

他们的帽子也和别家军队的不一样,是从航天员的头盔中和木星环中汲取的灵感,比起别家的更圆也更有科技感,这样一身礼服穿在习路身上,衬得他格外帅气挺拔。

“真好啊”云堂是真的很羡慕,他跟习路是一年毕业的,只不过他大学学的是新材料学,如今在西北读研,是一名艰苦的工科狗,“小昭,你说咱俩傻不傻,当初为什么要选这么难的专业,天天守在实验室机床前面,苦得像条狗。再看看这傻子,大学就过得格外滋润,出了校园也没接受社会的毒打,摇身一变成了宇宙军的军官,瞧瞧这人模狗样的!”

习路也没生气,反而得意洋洋地朝着他挑了挑眉,可把云堂气着了。

“我可从没这么想过啊,路哥还是很适合当兵的,你们之前的梦想之一不就是去当兵么?”云昭抓住机会补了一刀,让云堂捂着心口感受到了背叛的酸楚,暴起朝着习路扑了过去,他怎么可能是现役军官的对手,没两下就被摁在了旁边的树上动弹不得。

“唉,别动别动,这个姿势刚好”,云昭笑眯眯地掏出了手机,不顾她堂哥的反对,拍下了这耻辱的一面,随手发去了家族群里。

三个人笑闹着走了一段,从未名湖畔走到了一栋宿舍楼前,云昭上去换毕业礼服了,他们俩就乖乖站在楼下等着。

习路往旁边逛了几步,再过来的时候就拿了几瓶饮料,递给了云堂一瓶。

“怎么买这么多?”云堂见他袋子里还有好几瓶,便随口说了一句,谁料习路只是蔑视地看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说。

可等到小昭下来的时候,云堂却傻了眼。

她身后还跟着两个同学,而习路这个小子便殷勤地掏出了饮料递了过去,显得两手空空的他傻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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