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筷子放回碗里,闻录迅速点开相册,找到一张他被挤在角落的大合照,亲密地揽着盛绍辰肩膀,另一只手里拿着酒瓶的人,赫然是盛绍辰的发小——崔禹恒。
这三个字如同“芝麻开门”一般揭开闻录脑中与之相关的记忆。
原主之所以会喜欢上盛绍辰,源自于他小时候学芭蕾,同学嘲笑他男不男女不女,母亲又对他极为严苛,每天除了学校作业便是练习芭蕾。
有一次,放学前他发现自己的舞鞋不见了,着急得到处寻找,同学们全在看他的笑话,无人肯帮他,假如找不到舞鞋他一定会被母亲责罚,他一直在学校里找到人去楼空。
他心知自己找不到舞鞋了,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朝校门口走,恰巧遇上跟同学打完篮球准备回家的盛绍辰一行人,小小年纪的盛绍辰已经是人群里的中心人物,见他哭得厉害,好奇问他哭什么。
原主说他的舞鞋丢了,回去妈妈肯定会骂他。
盛绍辰见他说着说着眼泪又大颗大颗往下落,受不住似的往后退了退,“行了,你别哭了,我们帮你找。”
其他人虽然不大情愿,但盛绍辰是他们老大,老大说的话必须得听,一群人四处翻找,最后在垃圾堆里找到了原主的舞鞋,脏得无法使用。
即便如此,原主依然含着眼泪朝他们道谢。
当晚回到家,不出意外地被母亲责备,不准吃晚饭,跳到她满意为止。
第二天上学,原主走路一瘸一拐,压根儿无法正常行走,被同学们嘲笑是鸭子,他想反驳,根本没人愿意认真听他讲话,排队下楼做课间操时,盛绍辰看见他的腿,问他怎么回事,原主小声告诉他,他把鞋子弄脏了,妈妈罚他加练。
没想到的是,下午放学时,盛绍辰送了他一双崭新的舞鞋,“一双鞋而已,脏了就换新的呗,让你妈别因为这点小事罚你。”
那是原主第一次收到礼物,兴许在盛绍辰看来不算,但于原主而言,在所有人嘲笑他人妖,变-态的时候,却有一个人不仅不嫌弃他,反而还送他舞鞋,盛绍辰接受了他,不把他当做异类看待,甚至为了不让他再受到母亲责罚,送了他一双崭新的舞鞋。
盛绍辰像一束灼热耀眼的光,哪怕时光不再,原主依然愿意守着他。
然而,那时的原主并不知道,把他鞋子扔进垃圾堆里的坏孩子中,出主意的正是盛绍辰的好兄弟——崔禹恒。
他们能在垃圾堆里找到原主的鞋子,是因为崔禹恒嫌盛绍辰浪费时间,耽误他们回去打游戏,主动告诉盛绍辰让他叫人去垃圾堆里找找。
时隔多年,盛绍辰初心不变,又一次选择包庇自己的好兄弟。
“小闻,你会骑小电驴吧?”咖啡厅老板冲正在学习拉花的闻录问道。
闻录利落收尾,杯中一朵漂亮的白玫瑰绽放,咖啡师朝他竖起大拇指,“很棒,可以出师了,下次我不在换你顶上。”
一旁圆脸小姐姐赞同点头,“我看行,咱们小闻就是聪明,哪像我学了半个月也跟鬼画符似的。”
闻录坦然接受夸奖,笑吟吟表示:“好啊,我随时方便,尽管差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