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怎么跟只护崽的老母鸡似的”
那些礼物带回去太占地方,林清歌把东西暂时留下,只带了拍立得和裴越之送的插针画。她把那幅画挂在桌前的墙上,写作业的时候,一抬头就能看到。五月底,学校户外运动社团组织了一次露营,利用周末两天去西郊的云青山进行户外活动。因为社长过完这个学期就退团了,算是给他组的局。裴越之也是这个社团的一员,只是上了大二后,一心全扑在林清歌身上,所以不怎么参加活动了。但他跟社长关系不错,所以社长问了一句,他就应下了。妙的是,因为大一的时候,凌屿跟裴越之关系也很好,他参加的社团,凌屿也会跟着参加。所以他也是社团一员。裴越之以为他不会去,但他偏偏去了。又因为社长说可以带人,越热闹越好,孙博跟王志勇两个一拍即合,决定跟着凌屿去看热闹。而王志勇转头又把这件事告诉了郑舒妤,郑舒妤也很会投桃报李,说服了许蔓蔓一起去。于是乎,去的人越来越多。林清歌完全不知道背后这些弯弯绕绕,裴越之说要带她去露营,她没多想就答应了。到了才发现,还有几个见面都觉得尴尬的人。再看裴越之的表情,似乎也没想到这个场面。但来都来了,只能硬着头皮留下。“你不许跟凌屿说话。”裴越之凶巴巴地叮嘱林清歌,“他肯定会想各种理由接近你,你不许理。”“你也太……”她有些无奈,“我跟他好歹是老乡。”但裴越之根本不听,她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孙博跟王志勇小声八卦:“裴哥怎么跟只护崽的老母鸡似的。”王志勇笑道:“可不得护着吗,崽都是从别人窝里抢的,万一再让人抢回去。”孙博不是很同意这个说法:“清歌学妹是个人,又不是个物件,靠抢怎么可能抢得到,只能说她愿意跟裴哥走。”又补充一句:“不过我要是个女的,我也选裴哥。”王志勇揶揄他:“心动不如行动,现在手术好像挺方便的,要不你试试?”孙博抄起棍子把他打跑了。溪边一共扎起九顶帐篷,19个人,基本都是两个人一顶。有对象的就跟对象,没有的就男的跟男的,女的跟女的,找熟人搭伴儿。只有凌屿跟头独狼似的,谁也不理,最后只能一个人睡一顶。扎完帐篷,又开始生火烤串。裴越之自费买了很多新鲜食材,正带着大家一趟一趟从车上般。郑舒妤把他拦在一边。“我是不是成了你把妹的工具人了。”她抱着胳膊,还是那副跋扈嚣张的样子,“可以啊裴越之,挺有手段。”裴越之摊手:“我给你创造过机会了。”“狗屁机会,凌屿现在看都不愿意多看我一眼。”“那是你自己本事不够。”裴越之略带鄙夷地看了她一眼,走了。气得郑舒妤在后面干跺脚。林清歌跟几个女生围在一起洗菜串串。把食材洗净切好,均匀的串在铁签上,别的倒还好,串到玉米的时候,几个女生都龇牙咧嘴起来,怼不进去。她还被签子戳了几下手指头。
一直在旁边默默注意的凌屿走过去,朝她伸出手:“我来。”林清歌递给他,低头开始串香菇。“手是不是破了?”他看了一眼林清歌的食指,“我那儿有创可贴。”“没破,就是红了。”她拈了拈指心,觉得不能跟凌屿待在一起,便起身道,“我去看看火生起来没有。”她刚走出去几步,凌屿把手上的玉米串完,也跟着起身了。“清歌。”林清歌停下脚步,却没有立即转过身,而是顿了几秒才看向他。“有事吗?”“我最近认真想过了,确实之前我也有做的不好的地方,我不该瞒着你接受郑舒妤的礼物,但我可以发誓,我真的没有别的想法,只是看她太可怜了,不忍心拒绝。”“而且我已经把那些东西都退回去了,也跟她说清楚了。”“你能不能,回到我身边来?”他姿态放得很低,毕竟是付出过真心的人,林清歌不想把话说得太伤人,只能跟他强调:“都过去了。”“可裴越之真的不适合你,我们才是一路人。”凌屿抓住她的胳膊,“清歌,像他那样的人,是不会一心一意对你的,等有了新目标,你就会被他抛弃,到时候你怎么办呢?”“清歌,”裴越之的身影出现在几米开外,“你在干嘛?”“我不跟你说了。”林清歌甩开凌屿,朝裴越之跑过去。两人手牵手走了,只是没走几步,像故意向他宣誓主权似的,裴越之突然停下,捏着林清歌的下巴吻了下去。直到凌屿转身离开才停下。“为什么要躲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跟他说话?”裴越之皱着眉头,“我才离开一会儿。”“哪里偏僻了,到处都是人。”“你是不是放不下他?”他不依不饶,“他一跟你装可怜,你就心软了对不对?”“不是。”“你看着我的眼睛说。”“真的没有。”林清歌看着他的眼睛,“你别多想。”“我们去吃东西吧,”她抱着胳膊跟裴越之撒娇,将话题岔开,“我都饿了。”裴越之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晚上,一群人围在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林清歌借口吃多了,要去散步消食,没有参加。裴越之自然也跟着了。两人脱离了大部队,沿着溪边散步。“这里星星好多啊。”她仰着头,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亮,“有点像我们镇子上。”裴越之正要说话,身后突然响起起哄的声音,两人回过头,看到凌屿被郑舒妤一把拽了起来,跌跌撞撞抱在一起。应该是大冒险的惩罚之类。林清歌只看了一眼就避开了,有些不自然地理了理头发。“我们再去那边走走吧。”她随手指了一个方向,挽着裴越之的胳膊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