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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节

 

因为荒原上一无所有,距离云州太近连马贼都看不到,路上并没有遇上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

夜惊堂四月份来时走过一次,对路线和营地位置很熟悉,白天的时候赶路,吹吹曲子讲点故事,而等到了晚上,就在安全位置安营扎寨修整,队伍里的女子都在马车里休息,他则和黑衙高手轮班放哨。

东方离人和太后娘娘都是第一次来梁洲,以前在书上看过很多关于梁洲蛮子难以教化的事迹,起初还抱着些许负面印象,等看了几天风平浪静的原野后,心头就渐渐平静下来,觉得梁洲除开荒凉点,和其他州并没有太大区别。

但梁洲终究是梁洲,自古以来的匪贼窝子,狠人辈出的蛮荒之地。

在走出荒原的第一天,本来心头已经无波无澜的两个皇族贵女,就见识到了什么叫梁洲蛮子。

夜惊堂从武关出发,穿过两百多里荒原,抵达的第一个补给点,是位于梁洲东南的夙原镇。

夙原镇位于荒原尽头,不到千人的小镇子,从这里北上去边塞,要过荒骨滩,绵延一千多里,马匪横行路也难走,但距离最近,进过这里商队并不少,给镖师的酬劳也很高,夜惊堂算是熟门熟路。

而夙原镇上有个镖局,就叫夙原镖局,因为是同行,和夜惊堂义父的镖局有些交际,互相的的镖师到了对方地盘,一般都会照应几下。

三天后的中午时分,待看到荒原尽头出现一条几尺宽的小溪时,夜惊堂知道快到地方了,来到了队伍前方:

“老杨,你去镇上找洪镖头,打听下荒骨滩有哪些势力,别进了荒骨滩被马贼围了,惊扰了贵人……”

夜惊堂虽然才离开梁洲小半年,但这时间对于到处流窜的马贼来说,足够换好几批马匪了,按照以前的了解走,肯定一路都是苍蝇围着转。

夜惊堂带的十余人,虽然随便一个放出去,就能灭一个小马匪帮派,但走一路杀一路,不出三天消息便得传遍梁洲,到时候再来的可不一定就是寻常马匪了,为此还是得先把情况摸清楚,能避开尽量避开。

杨朝听到吩咐后,便先行驱马离开了队伍,往西北方跑去。

而夜惊堂骑马则带着队伍继续出发,走了不到两里地,便看到了一座又黄土墙围起来的小镇子,其内百余座建筑,隐隐能看到些许人在其中走动。

而本该跑去镇上镖局打招呼的杨朝,却在镇子入口停了下来,看着插在镇子口的一根木桩子。

后方马车里,太后娘娘本来还想看看镇子的情况,结果马上就被身边的梵青禾拉了回去,合上了车帘。

而东方离人则眉头一皱,下了马车来到夜惊堂跟前,蹙眉打量:

“那是什么?”

“死人。”

夜惊堂蹙眉打量一眼后,就抬手把东方离人拉起来,坐在了背后,飞马来到了镇子口。

尚未走近,就看到一根碗口粗的圆木镇子入口,上面吊着具已经重度腐烂的尸体,被砍断了双臂,无数苍蝇围着嗡嗡嗡转悠,早已经看不出原本面容。

东方离人见过大场面,并未露出太多异色,但也没盯着仔细看,只是蹙眉询问道:

“这是什么人?”

夜惊堂仔细打量尸体几眼后,询问道:

“这是洪镖头?”

“从身高来看有点像。”

杨朝眯眼仔细打量片刻,发现一个镇上羊倌牵着几只羊脚步匆匆经过,便询问大道:

“老乡,这挂的是谁?谁挂的?”

说罢丢出了一吊铜钱。

羊倌见此停下脚步,回头看了几眼,小声道:

“挂的是镇上洪镖头。上个月洪镖头在外面走镖,在黑瞎子岭撞上了马四爷的人,没给够钱杀了人家几个人,过不了多久,马四爷就带着百十人过来,把镖局烧了,接手了镇子,现在这归马四爷管……”

夜惊堂眉头紧锁,偏头询问:

“马四爷是什么人?”

杨朝蹙眉想了想:“估计是花马帮的马如龙,以前经常在梁东流窜劫道,咱们前年还撞上过一次,就是骑着匹杂毛马带着十来号人,开口要一万两银子过路钱,最后给十两银子打发走的那波马贼……”

十两银子按购买力换算,就是万把块,对以前的夜惊堂来说绝不是小数目,为此当时就记起来了,脸色也沉了几分:

“那马老四看起来胆子不肥,忽然敢明目张胆进镇子杀人,还在这里收过路钱,是靠上了大帮派?”

“敢这么横肯定有人撑腰,就是不知道是哪家。”

东方离人算是见识到了梁州有多乱,听了片刻后,插话道:

“去问问不就知道了。”

……

通敌线索

夙原镇不大,加起来也不过七百来人,房舍多为土房子,整体看起来呈土黄色,放眼望去,只有在镇子中心的一个大院门口,看到一点点色彩。

大院是个正在翻修的宅子,位置就在老镖局的废墟附近,从镇子上免费雇佣的的工匠,正在宅子周边刷着围墙,宅子入口插着一个旗杆,上面挂着快黄布,绣着匹五颜六色的花马。

这么个破宅子,论气派甚至比不上云州小门派的一个堂口,但敢在固定的地点安营扎寨,对梁洲江湖人来说已经算很强的势力了,毕竟只宅子弄得再漂亮,要守不住,也是给他人做嫁衣,一般没有居无定所的马匪会想着装点门面。

随着宅子即将完工,在梁州戈壁滩上飘了半辈子的马如龙,心头也多了几分惬意,每天都会待在宅子里监工看着工况进度。

作为手下百余刀手的马帮老大,对一栋小宅子如此上心,在外地江湖人看来很滑稽,但外地江湖人根本不懂,一栋宅子对马匪来说意味着什么。

梁洲是纯粹的蛮荒之地,大魏铁律在数千里戈壁滩上失去了任何约束力,想在这里活下去,要么当温顺绵羊,靠羊毛和羊肉换取肉食者脚下的栖息之地。

而不想当羊的人,就只能化身为肉食者,用尖牙利嘴来谋取自己的立足之地。这些人中少数成为了帮派、镖局的老大,而大部分都成了四处游荡的马匪。

马匪不是江湖游侠,朝廷杀、帮派杀、连同行也杀,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从跨马提刀那天起,就注定了没法再停下,要么在流窜的路上,要么就成为某地路标,或者人头被拿去换朝廷赏的几两银子。

马如龙出身时就在马匪窝里,在梁州混迹了三十多年,从未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半个月,抢过无数金银,杀过不少人,也在郡城享受过人上人才有的奢华待遇,但至今都不知道,早上在自己家里起床,该是个什么样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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