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2节
她抬手指着周青松的脑瓜子,语气有些恨铁不成钢道,“用用你那天才的脑子想一想,我和你妈凭什么,把林兰兰从漠河林家赶走?”
这——
一下子把周青松给问住了。
“她都不是我们家的人,我们赶她走做什么?”
沈美云冷笑,“周青松,你二十多岁了,不是小孩子,你认为当年的林兰兰还能威胁到我家的地位吗?”
“你与其来问我,问你妈,我们为什么赶走她,你不如去问问
林家人,他们为什么赶走林兰兰?”
“林家把她当做眼珠子一样,娇娇养了七年,就是知道我们家“绵绵”当年被掉包的孩子时,林家是怎么做的?他们是选择牺牲“绵绵”,包庇林兰兰,这么一个情况下,林兰兰得做了多么大的天怒人怨的事情,才会被林家赶走?”
毕竟,在得知林兰兰不是林家血脉的时候,林家都没有赶走她。
后来,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面对沈美云一系列的质问,周青松哑口无言,他张了张嘴,想道歉,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道歉。
沈美云看了他片刻,“周青松,这句话是我看在和你父母相交多年的份上才说的。”
“你不要光学习,请你也长下脑子!”
话落,不等周青松在吱声,沈美云便直接离开了。
要不是看在赵春兰的面子上,她是绝对不会来这一回的。
沈美云离开后,周青松看着她的背影,久久回不了神。
等中午放学后,他没直接回宿舍,而是选择了坐公汽,从学校一路轻车熟路的抵达到了崇文的三条胡同大杂院。
这里算是老式大杂院,前后两进的院子,住了三十多户人家,也算是拥挤热闹。
晌午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是在做饭,天井处的水池子,水龙头哗哗的流,旁边的煤炉子,冒着热油味。
周青松一进来,周围的邻居便冲着他点头,“周同学,你回来了啊?”
他们都是知道的,周青松是北大的学子,当初他过来租房的时候,还是拿着学生证来质押的,房东老太太看着他的学生证,这才愿意把房子以最低价,每个月八块钱的房租租给他。
周青松朝着大家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这才左拐,走到最角落的那一间房,那是整个大杂院里面最小的一间,只有四点五个平方,长长窄窄的一条,里面就放着一个弹簧折叠床。
白日里面就收起来靠在角落,晚上便放下来睡觉用。
林兰兰搬着一个小墩子,坐在门口的位置,看着别人家做饭,已经到了晌午,她这里却没有丝毫要做饭的意思。
一直看到周青松回来,她眼睛才跟着亮了亮,“青松哥哥。”
她还像是小时候那样喊他。
其实不是的,当初周青松第一次见到林兰兰的时候,他差点没认出来对方,林兰兰穿着脏脏的衣服,脸也黑黑的,在和一群小孩子抢煤核。
他那时候不认识长大的林兰兰,因为,在周青松的记忆里面,林兰兰一直都是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
直到,他的同学喊他,周青松,快回学校了。
这一句话,让在抢煤核的林兰兰转移了注意力,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周青松,就跑过去问他,“你是周青松是不是?是不是我的青松哥哥?”
那时候的林兰兰,瘦脱相了,一双眼睛空落落的大,下巴尖尖,还有一条伤痕,看着可怜极了。
若不是那一声青松哥哥,把周青
松过去的回忆给唤了起来,他或许还不一定能认出来。
他一直认为林兰兰被送走了过的很好,但是并没有,天寒地冻,她就只穿了一件短了一截的薄棉袄,甚至连腰都能露出来一截。
那时候的林兰兰,已经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了。
那一次,他问清楚了林兰兰的情况后,他便心软了,把所有的生活费,奖学金全部都攒在了一块,打算给林兰兰租个房子,起码有个落脚的地方。
至于,林兰兰原先的家,他是没打算让她回去的。
北京的房子贵啊,哪怕是租房,也是吓死个人,又哪里是周青松这个穷学生能负担的?
他找遍了北京城,东西城贵,南北城贱,最后就是穷崇文,烂宣武了。
宣武太乱了,他不敢让林兰兰去,后面兜兜转转锁定了崇文,在这边找房子,整整找了快一个月,这才找到了一个月八块的房租,把林兰兰算是正式接出来了,不用在挨打了。
这一住,就是两年了。
周青松一直对外宣称,林兰兰是他亲妹妹,他从外地读书,没办法把妹子一起带过来了
大杂院里面的邻居,看着林兰兰十三岁的小姑娘,长的还跟十岁一样,大家自然就可怜她了。
倒是没欺负她。
不过,大家很奇怪,林兰兰在这里住着,从来不做饭,每次吃饭都是靠着周青松从学校带回来。
可是,周青松哪里有钱呢,大一才开学,他妈给了他生活费,紧巴巴的用,养自己,养林兰兰。
外加奖学金算是勉强够两人生活。
看着坐在门口发呆的林兰兰,周青松想到了之前沈美云质问他的话,他沉默了下,“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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