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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34岁那年,发生了一件怪事。

也许也说不上怪。但终究是讲不清楚缘由,也没有触发的动机。我年少时交往的男朋友,后来听说是死了,常常出现在我梦里。

在梦里我们爱得火热,这是现实中早已没了的感觉。我又成为了20出头的小伙子,充满了旺盛的性欲与爱情,当爱上一个人时便旁若无人地坠入情欲里,别的什么也顾不上。

我们常常躲在社团活动的小屋里,那里堆满了杂物,角角落落里尽是废弃海报的卷筒,各个丑陋得一塌糊涂。还有些没了粘性但舍不得扔掉的宽胶带,摞在一起黏成一个长的柱体,以及泄了气的皮球,鼓鼓囊囊地瘪着。这些废物堆砌得高高的,将我们包裹在中间,形成一个安全、陈旧的空间。

我叫他,“河杨”。这个名字我已许久没有唤过,而说出口却不觉得陌生。

他见我进来,便说:“来啦。”也不起身,深深地陷入沙发里,球鞋穿在脚上。

看到这一幕,我从头到脚一个激灵,触电了般酥酥麻麻,对世界的敏感重又醒了过来。而也是那时起,我又变回了年轻的模样。头不晕了腰也不痛了,肩膀又成灵活的转轴,甩手便是四面八方。头脑清醒万分,一片清明,再没朦胧的困意。

我坐在他的跟前,问他:“今天干些什么?”

他说没计划,打算看看漫画,无聊了再看电影,然后去吃饭。

我说:“好。”然后便借着投影一起看了部影片,是个没见过的喜剧。剧情亮点贫乏,但看得津津有味。我半梦半醒,觉得这个电影好看,醒来后该记下来,看看真有没有这部片子。如果没有,我该把它拍出来。可惜的是睁眼后一幕景都记不得。

我跟河杨在一起两年半有余,日日夜夜陪在对方身边,再没别的秘密是对方不知道的,彼此认为是这世上最亲的人。

当年认为两年半的时间好久,超过十分之一活着的时间。若是将时间摊平了算,我在这世上每撒泼打滚的十天里,都能匀出有一天是河杨陪着的。而岁数渐长,时间犹如橡皮糖被不断拉长,又觉得过往昙花一现,再没比这更短暂的事。分手便是一切戛然而止,向前向后都再没遇见。

后来在与别人相处时,我才愈发知道初恋的可贵,能随时随地说出些掏心掏肺的话,见面了便要从记事起开始聊天,多么琐碎的事讲出来都有人愿意听。

而这之后再与人相遇,总也找不回那时的单纯。过程也完全变了样,越是工作的场所越要谨慎克制,不能发展出感情来。每想要段情感关系,就非得撒网到外面去。

先是从网页的聊天版上约会见面那时还没有智能手机,更没有约会应用软件,再到稍微上点档次的饭店里吃顿饭,就可以到对方家中去了。等到完事之后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两个人赤条条地躺在床上,从天花板看到肚皮,再往下是茂密的黑色丛林。待到尴尬褪去,羞耻爬回心头,便是时候离去。

偶尔见到极为喜欢的,也想让对方留下过夜。真心话如此说出口,却像是挖了心肝般的难受。对方同样诧异,裤子挂在膝盖许久才嘟囔出一句:“哦……哦”。这之后也是不了了之,难以孕育出浓而持久的爱意,无法发展出特别之处。

也许是年龄使然也说不定,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任性的话都再难说出口了。也因为我喜欢同性,与人交友时话题上总有所隐瞒。如此一来总会想着,他连我喜欢男喜欢女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称得上是朋友呢。便也觉得气馁。

在上大学之前,我尚且不知道自己的性向,甚至从未考虑过喜欢男人这样的可能性。若说喜欢女人,那倒是有的。见到性格友善、谈吐成熟的女同学,我便心生好感,只是从未产生出性欲过。

然而即便如此,我也从没觉得异常,只觉得是还没碰到心仪的人罢了。之前在老家生活时,常听人说有一条街叫二姨子街。相传那里全都是些搞同性恋的地方,满街的娘娘腔脏。我去过几次,不过是个普通的街道,陈列着服装店和小旅馆,还有几栋专搞批发的服装城大楼。粉色灯光的理发馆里也全都是女人。并不是专为同性恋准备的地方。

后来与人聊天,当听见他们笑话这条街时,我便出来否定:“那地方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去过几次,跟普通街道一个样。”但是老实说,大家该笑的还是笑,没人在意事情的真相。

上大学那年,我独自迁徙到了南方。家里唯一的大行李箱里装满了行当,足足有五十寸大,快要和我一般高。行李箱是布面的,向四周膨胀,快被内容物捅破了一样。我用塑料绳把它裹了一圈又一圈,活像一个端庄的木乃伊,直到确定拉链爆开也不会掉出东西,这才放下心来。就这样坐着火车挪腾到了临海的大城市。

大学比我预想得不顺利。我自认为性格不坏,脾气也算不上孤僻,从未在社交上碰过壁。但不知怎的,大学期间竟交不到一个朋友,和谁都聊不到一处去,走到哪儿都是个异类。人与我说话,两句之后便陷入干涸。渐渐我也不爱出门了,索性破罐破摔,彻底关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地看。看盗墓的,破案的,闹鬼成神的,每天津津有味,谁也不见哪也不去了。

这样情况的我可不是特例,就我知道的,河杨似乎也在交友上遇到了困难。我在学校碰到他的时候就知道,他长了张不受欢迎的模样。这并非说明他相貌丑陋,而是那股暗沉沉的、常年独处的氛围从他身上透了出来。虽然他极力地活泼和自娱自乐,但形单影只带来的焦虑和紧张是藏不住的,从他单薄的身体里漏出风来。

这当然不意味着我俩就要成为朋友。我依然不跟人说话,也再不屑于去交朋友。我们遥远地各自形单影只着,平静的风波下暗自互相打量。

命运总会让有缘的人相聚,更有缘的便无论如何也会在一起。有天班导组了个饭局,谁也不许不去,我就只能去了。我们二十来人挤在一张巨大的圆桌上,臀下是圆形的塑料板凳,颜色不一,大概率是服务员从各处搜罗来的。

桌上人声鼎沸,河杨来晚了,鱼都吃得翻了面。他默默地在我身边加了凳子,坐在了我旁边的位置,我给他让了点空当,凳脚拉地发出刺啦的摩擦声,像是有东西被撕破。

圆桌上盖了张大红的绢缎,边界处跑了丝,又用火燎过一遍,形成了厚实的黑色边界,像是流血的伤口结了痂。但仍有长长的絮线从旁掉出,扫在我的小腿上,这让我产生了身处婚礼酒席的错觉。

那长长的破布絮絮扫来扫去,令人烦躁不堪,若有若无的痒。又有蚊子混迹其中,难辨真身,我坐在婚床般的红布下,总之是不得安宁。而后那线却像是变短了,在我的大腿上扫来扫去,像只庞大的甲壳虫在我的腿上爬。

我低头一看,不是别的,是河杨正用两根手指在我的大腿上走路呢。心头一惊,转头看他却坦然自若,仿佛手是别人长的,与他没有干系。

桌上有会来事的同学站得极高,从直径处横跨宛若一座望江大桥,正虚心地与班导碰酒。

我像是被如来扣下的泼猴,被按在堂上不许走。那心惊时间长了就变了味道,成为曼妙的心跳节奏,小鼓似的在我心头敲。敲着敲着,压在我身上的大山就被敲碎了,核桃壳似的掉了一地,我举着金箍棒破壳而出。

饭厅里吵吵闹闹,桌上的酒菜来回旋转。伴随着金箍棒破壳的声响,我从桌子底下轻轻握住了河杨的手。如此一来,我俩便是好上了。

傍晚的天空低处有一片火焰在烧。

同项目组的小胡两周前就约好了要和我一起吃饭。但是最近工作忙,加班间隙竟一点晚餐的时间也挤不出。好不容易今天对上了日子,这才走到了餐厅里头,卸下外套准备喝两杯。

“在办公室坐一整天,人快不行了。”我开口道。

小胡附和我说他也撑不住了。

这是间日本餐厅,到了下午才营业,一直开到凌晨两点,多是来喝酒的客人。卖烤鸡肉串和关东煮,每桌还会附赠一盘煮毛豆,和中国的毛豆味道相同,一样的八角大料味。

嘈杂的餐厅里隐隐约约的烤葱香味钻入鼻腔,混着酱料香甜的气息,十足的勾人胃口。

我们点了几样,小胡就迫不及待地跟我说:“我最近很需要男人。”

他是晚于我进入公司的后辈,年龄也比我小上五岁。但我常常忘了这些,只当自己是个与他同岁的朋友。

小胡早早便向我出了柜。刚进公司时负责带他的人并非是我,而是忙得不可开交的文婷。当时她手上有很多杂活,正等不及要让实习生分担,真交给他们做了却发现总是做不好,有处理不完的小问题,还不如她一个人来。后来文婷告诉我新人里她最喜欢小胡,跟别的男大学生不一样,温柔、耐心,还有许多有意思的表情包,她很喜欢他。

然后公司组织的出游活动上,小胡约我俩单独吃饭,说要感谢这半年来我们对他的照顾。他在那场气氛良好的晚饭中,向我们公开了他同性恋的身份。

当时我们的面前摆着三只新鲜的生蚝,每只蚌里都盛着一汪水,在幽暗的灯光中发出诡异的白光。文婷叹了口气,转头看了看我,见我没有开腔,她便把话题继续了下去:“这样啊……挺好的……公司还有别人知道吗?”

小胡面色红润,眼睛湿漉漉的,分不清是醉酒还是兴奋。他说:“我就跟你俩说了。”

文婷听了很感动,眼睛便也湿漉漉的:“为什么专挑我俩说呢?”

小胡说:“我觉得你们和别人不一样,能守住话,而且你们的气质和他们不同。”

彼时他俩充满了感性,有许多话要讲。文婷问他哪里不一样,小胡讲了些形而上学的东西,说什么感觉啦,一见到就觉得可信啦,还夸赞了她的时尚品味,使得文婷心花怒放。我在旁边静静地听着,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受氛围感染,头脑也发了热,于是便说:“其实我也喜欢男的。”

然后我们说好了要保守秘密,一齐把生蚝滑进了嗓子眼里。

自此之后小胡便常与我聊感情生活上的内容。最近他的生活中有两个男人,偶尔还有更多,但他认为这不影响他的忠贞,他说如果有一天确定关系了,他就只跟那一个人做,别人看都不往眼里看。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网上刷到了不算,但他可不会再和别人约了,要好好过日子。

小胡信任一个朋友的时候,便什么都和那人说。而当他需要我的建议时,我就不得不从过往的事情中搜刮出经验,分享给他听。这就绕不开聊到河杨的故事。

他说他最近网上聊了一个人,想就此搬到江城去,去找他最喜欢的那个男人,然后两人踏踏实实地生活在一起,过一夫一妻制的生活。

小胡的话让我产生了一些似曾相识的画面,他所畅想的与人相守的生活,我也曾经认真地体会过。

对于与河杨共度时光的描述我总是讲得杂乱无章。一方面是由于时间久远,多年过去,很多事情我的确记不得了。另一方面是和他恋爱的细节我几乎从未向别人提起过,而没有被语言复述过的记忆总是流失得最快。对于回忆的维护离不开反复的复习,而我不常逼迫自己回忆他。

这也许也是他不甘心地在我梦中出现的原因。他知道我们的爱情火焰已尽,自己是个亟待消失的幽灵,所以便夜夜出现在我的梦里。

我之所以不愿回忆起他,并非是现在还在恨他,或是想要将他存在过的痕迹彻底地与我的生活切割。相反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稳固而幸福,只是太过隐秘,需要将事实蜷缩在阳光之下。当隐瞒变成了习惯,我便也对自己撒起谎来,故意地去否定现实。而我们的结局,又实在算不上是好聚好散,倒不如说是十分难看。这些充满争执、晦暗不堪的回忆,使得原本好的、甜蜜的过去也蒙上了阴影。我不想重温让我不好受的事情,总是想就太累了。

在我们确立关系之后,河杨几乎是立刻提出了想与我搬出去住的主意。那时我正在教育机构打工,负责在大厅前台推销辅导套餐,前来咨询的学生和家长都得先过我这一关。这项工作出乎意料的简单,几乎所有的学生和家长都是以一无所知的状态来到我的面前,而我只需要略施小计,拿出些过去的录取人数,或是些定制课程的话术,他们就会立刻掏出钱来。当时留学还是个新兴的产业,同行少而定价高,我从中捞了不少油水,手头宽裕。

所以当河杨告诉我他的想法时,我没有犹豫就欣然答应了。我们沉迷性爱,去宾馆是一项巨大的开支,也总会引人耳目。除此之外我知道河杨和他的舍友相处不好,他们总在明里暗里给他使绊子,让河杨的生活不容易。

他有一条米色格子的围巾,是羊毛织的,手感柔软,金贵万分。河杨总是舍不得戴,因为羊毛的不能水洗,得去干洗店。后来有一天这条珍贵的羊毛围巾在宿舍里消失不见了。河杨质问是哪个把他的围巾偷走了,他的舍友们沆瀣一气,都不承认,朝他喊叫要栽赃人就拿出证据,不然就是诽谤。

这常使我不忍心。当爱一个人时就该保护他,我想要保护河杨,却不能出这个风头。因此我愿意花钱养他,和他去外面生活。

起初的同居生活甜蜜无间。我们在房间的各处做爱,没完没了的,射精直到后腰冰凉,也忍不住地要一次一次来。

而后也无大的不愉快,只是乏味了些,懂得了要养精蓄锐。这样的转变反而让我觉得更安心。我们像是老夫老妻一样,每天都有热乎的饭菜吃,还会定下下个能够放纵的日子,互相积攒体力。那是一场无比真实的过家家游戏,我们两个都真诚无比。

过去的日子留下的照片很少,如今想起只剩下些不牢靠的回忆。这些回忆也早已褪了色,只留下零碎的片段和画面。能够回忆的物件已经通通没有了,当我辗转于不同城市时,它们总最先被抛弃。

我记得门内门外是两个景象,我喜欢待在门的里面,多久都不会腻。

在门内,我们是一对爱侣,过着平常人的生活,与别的夫妻没有两样。而推开门出去,则是更为复杂的现实,需要整顿好精神,排除掉温存的痕迹,再昂首挺胸地去面对。这是两个相互分离,又彼此对立的世界。

小胡问我该不该辞掉现在的工作,换到对方的城市去。我没有替人做打算的能力,只能告诉他,如今飞机很方便,两个半小时哪都能去。

小胡又问我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办。我说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可能说去哪里就去。

他很有兴致,又问我如果是当年的那个男朋友呢,那个叫河杨的。我仔细想了想,不打算说谎,我说这跟是谁没关系,现在不可能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去爱人了,想去哪去哪,想干嘛干嘛,为了见对方什么都能不顾。

小胡说我现在也能算是年轻。

我说那还是不一样,没有那股心劲儿了。

他问我那你俩之后还见过吗,那人现在干啥呢你知道吗?

我说不知道,最后一次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去旅游了,之后就再没碰上。

凡有不知情的人问起河杨的去向,我都会讲说他去旅游了。这是他老家朋友教我的说法,他们说河杨走的时候还太年轻,因此用去世的说法不够准确。如果换成是他去旅游了,就好像这个人还会回来一样,没从热闹的人间离开。

但我大学的同学们可没这么客气。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上,有人提问在场的,“谁还记得河杨吗,怎么一直不见他来?”

桌上细细簌簌的。我旁边的人捅了捅我,说:“你俩当时不是关系最好吗,还一块儿住了几年?”

他们揶揄的语气已经乱不了我的心神了,我早就不会再像以前那么慌里慌张,但对恶意的厌恶感却不曾减少。

我回答:“我真的不知道。毕业后就再没联系过了。”

他又问我:“你俩吹啦?”

我一下子红了脸,火气涌了上来:“关你什么事儿,嗯?你想和他好啊?”

饭桌上的气氛欢腾了起来。事实上我也很好奇,河杨去哪儿了呢。每年过年的时候我都给他发贺岁短信,他从来没有回复过。

这时有人说:“欸!我上班的地方有个同事跟河杨是一个老家的,他跟我说河杨在他们那片有点出名的,我跟你们讲你们不要出去乱说!”

大家纷纷点头附和,让他快些讲,别罗里巴嗦的,保证不往外面乱说。

他说:“河杨,那什么,得病走了。”

场上一片哗然,都倒吸了一口冷气,瞬间的缺氧状态使我窒息。

他接着讲那些传言,声音透过我的头骨,发展出高频的震动,在我的耳膜里嗡嗡响动。他说河杨后来做起了直播,成了个小网红,网名叫奥黛丽小雪,很多大哥打赏,接着就不好说了……

火车掠过一片片泛着绿意的稻田。不知怎的这郊外的水稻生长并不旺盛,常有斑秃的土地裸露在外。间或几间破旧的砖房晾在中间,红色的砖瓦,墙上用白色油漆写些过时的语句,内容褪色只显斑驳。有时又有一处凸起的坟堆区隔开两片相连的土地,执拗的灵魂不愿迁徙。

在得知河杨的死讯后,我便请假坐车去找过他。我们在一起时他曾在某个暑假给我寄过零食,一种真空压缩的肉类,从他的老家发来。尝不出是什么肉,口味极咸极甜,如同被腌制、风干过的木头。等我就这么吃完了之后他才回来,告诉我那是煲汤的,谁会直接这么吃啊。

我在网络上搜索奥黛丽小雪,几乎看不出是河杨,打眼一看,只是个还算漂亮的女装网红。他在出租屋里做直播,房内光线不好,透露出一股穷酸和凄凉。透过妆容,透过那些不自然的扭动,我能看出那是河杨。他偶尔会买些紧身的衣服,还会穿些粉的、带闪片的,但我不知道他这么爱穿小裙子,刚看有些怪,但看久了还挺好看的。

我总觉得读大学时,学校的氛围不好,一股说不上的不安躁动常常使我不能安心,这让我变得不像是我。我总在着急去做些什么,读书或者打工,但总也获得不到任何的价值感,无论做得好与坏。这种心境使我阴晴不定。

当一个人被翻天覆地的情绪包围时,是无法真正地关心他人的。常有人说三岁见老,意思是一个人小时候是什么样子,长大了也会一个样。但我觉得不然。等我真正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性格的人,并且接受他,已经是二十岁的后半了。

看着奥黛丽小雪的视频,我才可悲地承认,自己从没真正地看见过河杨。在我眼里,他有时是模糊的属性,我的男朋友或是同居人,有时是一个肉体的符号,我可以拥抱他汲取温暖,想要就能要到。但穿透这些表象的他又是什么样子,我曾经太沉醉于自己的心事,而无暇顾及,又或是不屑于去了解,因此就这样彻底地错过了他不为人知的迷人一面。

有一段时间里我总怀疑河杨出轨了,和别人搞在了一起。他常常在角落用手机发消息,嘴角挂着笑意,还有几个夜晚行踪不明,不知去了哪里。那段充满猜忌的日子非常短暂,短到我还没有去问他,他就已经坦白了,告诉我我们俩的关系不得不结束了,因为他喜欢上了别人。

起初我坚决的不相信,无论他怎么说这是真的,我也只认为这是他在闹脾气。而后我控制不住地大发脾气,砸东西。我自信是一个极其具有魅力的人,他不可能想要离开我。再后来我便胡言乱语,我说我们已经睡过觉了,那互相就不能再去找别人。

这些当然都是没有用的。当一个人去意已决,无论另一方如何地翻旧账,掰扯感情中的公平与不公平,应该和不应该,都不能阻拦对方强大的决心。爱与不爱也许只有一线之隔,某天早上醒来,便觉得枕头旁边的人连呼吸都不堪忍受也说不定。又或者我俩之间不是真爱,而是两个离群者相互依赖产生的爱情错觉,黏在一起久了便习惯了,但终究积累的失望达到了顶点。

我曾尝试过去分析这些心情,后来发现徒劳无返,我不可能知道河杨那时候是怎么想的,因为我从来没有真正地关心过他。那时我亟需成长和蜕变,卯足了力气吸收生活的养分和废料,对于河杨是怎样的状态,我没有关心过,也无法真的好奇。若不是为了做爱,我甚至可以一句话也不说,看都不看他一眼。

即便这样,当河杨要离开时,我还是痛不欲生。人可以想象失去左手或是右手是多么大的不方便,但想象失去一个人是怎样时却无法这么具体。唯有对方真的离开时,那股巨大的茫然无措才会骤然降临。

河杨说要搬走,我无论如何也劝不动。我说我会改,他想要什么样的我都能改。但他对我已经没有期盼。之后我甚至祈求他“只要你别走,我就能当这件事没发生过”,这竟然也没用。我只能一再突破下限,说他一直白吃白住,欠了许多钱,得还给我才能走。这刺破了他的自尊心,他对我彻底失望了。他说明明是一早就说好的,现在翻脸晚了。我对他激动的情绪感到欣喜,认为这好过了冷漠。我俩吵得有模有样,但他还是执意要完。

终于我败下阵来,承认在这里便是结束。他很快就搬走了,搬走前我尝试再干他一次,他没有同意,这也是我意想不到的,自此我连最后的法宝也没有了。做爱几乎可以解决所有情侣之间的问题,两个人皮贴着皮,肉贴着肉,温暖的肌肤抱在一起,爱便会重新长出来,这是写在基因里的秘密,一股不可抗力。

这便是我对河杨的最后回忆,他展现了极度冷漠的一面,寒冰包裹了我的感情生活数年。他离开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他。

刚和李北道别,天上就下起雨来。

我们两个站在饭店门口,暴雨如同炮弹般落下,砸在地上坑坑作响。

这是我们的,听小报,他都要侍女丫鬟在底下给他做blowjob。他还沿袭了他爹的坏习惯,爱把男的扮成女的,小厮叫成丫鬟。

他这么猛玩儿了几年,很快口味就重了起来,非群交不能射出精元是也。再后来,他沉溺些滴蜡虐待的小把戏,每每临近关口,都会高声唱道:“夜,夜,夜,诶哟,我去。”侍女丫鬟们只当他是拽洋文装逼呢,心中骂他是个肥猪,爱放狗屁。但实际上,这个名字再难与别人说了。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那年二十出头的金文昌,在听了夜磨子的粗鄙之语后,吓得是辗转难眠,郁结难舒。但他想了又想,在节,可在下次如厕时抽取另一章节,大大提升了蹲坑的乐趣。长此以往,猿朝市民大多得了痔疮,肛肠科专家不得不出面提倡:屙屎不看书,看书不屙屎。

金文昌成为了畅销书作家之后,常有科学博士抨击他在人物传记中进行的艺术加工。这些批评每周都会刊登在猿朝小报的热门消息一栏。而金文昌也不是吃素的,他对其中的质疑一一展开回复评论,还专门邀请报刊摄影师,去他老家的院中绘制赤目大仙雕像的素描。

这座雕像便是他院中那柱形如阳物的通天石,拿来雕成赤目大仙再合适不过。只可惜当时的津洲远离艺术文化中心的古罗马,找来的雕刻家都技艺生疏,使得赤目大仙远看上去依然形如鸡巴。

更有记者追根问底,进行了走访调查,寻到了雷虎上将和百里公子,二人皆在言语之中暗示《平火传》所记载故事内容为真实。雷虎上将后来成为了连锁屠宰场的ceo兼技术顾问,由宗人府理事金文昌出资修建,担任董事长及股权持有人。二人合伙运营的金色雷电屠宰场,占据了畜牧和屠宰产业链总市场的百分之六十。

至于百里公子,则选择远离喧嚣、归隐田园,低调地度过一生。然而其住址遭到无良媒体的曝光,常有粉丝骑马或牛车前来观望,堵得家门口水泄不通,惹得邻里之间骂声不断。百里公子不堪其扰,最后在某个沉匿的夜晚,整理了全部家当,一人赶着毛驴避世到了山林里去,再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三十年后在州城隔壁县的眉山上,有驴友声称山中有大脚怪,人面兽皮,满身乱须。记者前去毛笔速写之后,有粉丝看了报纸上的画像,声称此人乃百里公子是也。这便是百里公子最后一次在世人面前露面。

当时有两性学者质疑赤目大仙与百里公子的感情,声称如果赤目大仙有了望塔那么高,那么两人是不可能进行结合活动的。金文昌对此反驳道:人类讲求灵肉合一,但赤目大仙是仙人,在思想境界上已经摆脱了对于肉欲的追求。一个性欲不断的人,要如何成为一个伟人。金文昌更是发表重大演讲,声称自己在修行的过程中,已经驱除了原始的淫欲,他希望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和他一起,共同戒色。家中有妻子小妾的,建议从此都分床睡,一同向赤目仙人的伟大爱情看齐!

此话一出获得了学生家长的重大反响。无论王官权贵还是寻常人家,都头痛孩子沉溺色情产品、荒废学业的问题。当时的猿朝色情业发达,烟花酒巷寻常可见,酒楼饭店门口站着的俊男美女,十个有八个都在擦边,搞些软色情表演。书店茶摊更是常有小贩流窜,见了半大小子,便鬼鬼祟祟地凑上去询问:“哥们儿,看黄书不?”搞得学术竞赛一塌糊涂,科学进步停滞不前。

在畅销书作家金文昌发表了戒色的言论之后,家长教师连同教育部门纷纷活跃了起来,将《平火传》列为了中学生必备读物,更是将其中柏拉图式的爱情列为了中心思想,让小子们警惕日常生活里的色情淫秽产品,一心放在读书上,除了成亲之外就不要早恋了。

经此一举,《平火传》的热销总算是凉了下来。

两千年后的今天,当人们再次谈起《平火传》,已不再将其视为人物传记,而是将其当作神话来研究。

现在的学者对其的解释是:古人面对难以解释的自然现象,例如火山爆发、盐碱地以及咸水湖的形成,都缺乏科学的认知,只能添加主观的思想,将其视作是因果报应的循环,或是神话巨人的眼泪。这与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一样,是古代中国人民奇幻想象力的体现。至于文中的主角赤目仙人,多半是结膜发炎,得了红眼病。其巨大无比的传说,也许是遗传基因突变导致。古代男子身高不过一米五、六,面对篮球运动员一般高的人,岂不是将其视作巨人。又或者是赤目仙人患有肢端肥大症,某些部位比常人要大上许多,才产生了此人是巨人的误解。至于脑门中的节中,如此写道:

“我的父亲,乃是州城县衙金永明。他诞有两子,我和弟弟金武略。在我小的时候便知道,父亲是偏心弟弟的。弟弟身材高大,又有一身的力气。三岁时父亲塞给他核桃吃,他竟握拳捏碎了,徒手变成榨成植物油。待到十岁时,已经能将铁球掷出三、五十米远。他如此扔着球玩儿,门下的球僮为了捡球来回跑,竟训练成了亚运会冠军,短跑速度远超从西亚和印度半岛来的选手。”

“待到弟弟长至少年,容貌便出落成水仙花一般,不落凡俗。我每每看见弟弟,便心觉输得彻底。我们做少爷的,年至十三,父母便会给安排些通房丫鬟。来我房里的玄凤、鸳鸯,见了我便没什么好脸色,嫌我长得像豆芽菜一般。她们相貌娇嫩,我连看都不敢看,更别说出言训斥了。自此我患上了女性恐惧症,一跟女子讲话便胳肢窝冒汗。唯有长相丑陋的老妈子,我才敢与其攀谈一二。”

“而我的弟弟就不同。他房里乌央一片,都是排队等候通房的,在气氛上与我院里的截然相反。往常通房丫鬟,多不过两三个。武略的性资源却极其丰富,几乎是个人都要在他面前试探下。看得我好生羡慕,敏感的青春期里,更是抬不起头来。”

“直到五十年后的今天,我依然记得那日弟弟与我说,他心生爱慕一个小厮,愿能与其了却残生。这样离经叛道的话,唯有我理想主义的弟弟能够说出。后来这小厮被人算计着骗走,虏到了贼人家里去。我弟弟担心被父母知道,竟只身一人,寻到了贼人的山头去要人。结果他受尽了凌辱,尸骨无存,含恨而终。至于那小厮,身不由己也罢,日久生情也罢,竟能将此事放下,与贼人安心度日。哎,每每说起此事,我便怀念弟弟。这其中情感,非旁人所能体会。”

“我的弟弟行事果断、敢爱敢恨。世人常评价他有勇无谋,我却不这么认为。面对强大的对手,我是那样畏惧,而弟弟却选择了勇敢。怎样的傻子能不知道害怕,无非是心中有更高的理想罢了。我的弟弟,他终究是比我强的。”

“至于那小厮,我恨他入骨,发誓再不让他过上好日子。我曾以为我们是一路人,都是因为恐惧才苟且度日,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曾有一段时间,我想要照顾他,与他在暗处成个小家,让日子不这么难。但他却总是不同意,我只当是他心中有我弟弟的缘故。我弟弟英俊潇洒,如若喜欢一个人,我不信那个人会不喜欢他。”

“但是弟弟死后,他哭了几日,竟就这么平淡地过去了。在我的追问之下,他说弟弟对他有恩,他却对弟弟无意。他说人自由后才能谈爱情,他在哪里都是奴隶,因此从没在谁那里体会过爱情。”

“如今我老了,得了老年痴呆,只能记得些年轻时发生的事情。过去的人鬼影般地在我面前晃,使我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是梦境。到了晚年,这世上科学盛行,再没人信神魔之说。我写的书,常有人问我是真是假,几分真几分假。无论我如何辩解,也总有人要我拿出证据给他看,叫老头如何拿得出来。我经历过的怪事太多,终究都是报应。不说也罢,不说也罢……”

幼儿园屋顶的彩钢板裂了缝,彩钢板通常是做集装箱用的。外面下大雨的时候,屋子里头就下起小雨。冉老师给漏水的地方接了个蓝色的水桶,水桶是用来涮拖把的,拖把就放在里面。教室里一股抹布味儿。

现在是豆豆班吃晚饭的时间。小朋友们按顺序排队,一人拿一个不锈钢饭碗。冉老师先给舀上一点儿米饭,再是口味淡得出鸟的胡萝卜炒莲花白,最后给盖上一块炸带鱼。

冉老师一边打饭,一边教训着:“谁先吃完谁才能让父母来接。吃不完的就算你爸妈在外面等着也不许走,就让他们在门口等着你把饭吃完。”

她知道四五岁的小孩儿都不爱吃胡萝卜,所以给每个人都是意思着打了点儿,白饭上见着菜汤就行。

冉老师打饭的动作可以用机械化来形容。眼睛是耷拉着的,嘴角也向下撇着,瞳孔聚不到一处去,看着神游四方,已经灵魂出窍啦。但是那眉毛却蹙到一起,随时准备好了教训人。

突然冉老师回过魂来,用吓人的三角眼四处扫射,终于发现了她的目标。

“王子轩,我可警告你,你中午故意把炒米饭撒到地上,还拿脚踢到墙角,我可是看见了的。我跟刘老师两个人抠了一下午才把缝缝里的炒米饭抠干净,你可真会恶心人。今天下午吃饭我就盯着你,看你还耍什么花招。”

王子轩听了没事人一样,既不发抖也不簌簌掉下小泪珠。这和冉老师预想的不一样,她那股气没有顺出来。

等轮到方浩宇了,他递出去饭碗,胳膊像两段藕节,白白胖胖地挤出深深一条缝。冉老师打了一小勺胡萝卜炒莲花白,抬眼一看是他,又结结实实添了一勺。问他:“够不够?”

方浩宇大声说:“够。”

冉老师像是没听见,又给他添了小半勺,将信将疑地问:“这次总够了吧?”

方浩宇只能更大声地说:“够了!”

身后传来别的小朋友的笑声。

冉老师不急着把饭给他,看着他窘迫的小脸,很有耐心地翻起旧账来:“以后早上做操能不能把手伸直了?啊?我告诉你啊,别以为你奶奶在门口看着我就不敢教训你。该说你的时候还是得说,这样你才能进步。知道了吗?”

方浩宇当时有了一种心情,他想把饭扣到冉老师的脸上。那是一张又老又小的脸。大人见了总说:“冉老师,你长了张娃娃脸!看着跟我家某某某的姐姐似的,显小!”但是小朋友们见了,都不敢盯着她的脸细看。他们稚嫩的、哈勃望远镜一样的小眼睛,能看见她眼角和嘴边的每一条细纹。不笑的时候,冉老师脸上的纹路静止在那里,密密麻麻地停留着。一旦动起来,那些纹路就炸开了花,张牙舞爪地随着她的表情变。

方浩宇说:“知道了!”声音响如洪钟。这是在幼儿园最开始学会的本领,要挺直腰板大声回话,但不能唱反调。

冉老师这才把饭递给他。他的饭堆得最高,像小山一样溢出了不锈钢小碗,但是炸带鱼依然只有一块。王子轩从自己座位上抻着脖子看他的饭碗,又看了看自己的碗,哈哈大笑起来:“方浩宇,你真能吃,你可真是个大肥猪。哈哈!”他笑得停不下来,碗中的菜啊饭啊都抖了出来,但冉老师像是看不见。

方浩宇脸蹭得红了,他求救似的看向冉老师,冉老师这次没有抓纪律,只是专心地给别的小朋友舀饭。

炸带鱼的面粉里裹了些青红丝,炸出锅后样子好看,吃起来也有隐隐约约的甜。冉老师吃和小朋友一样的菜。她一边吃带鱼,一边教他们怎么剃刺儿最快。只见她紧着两排牙齿钩住带鱼的边,再把筷子往右一拉,一排刺就这么整整齐齐地叼在了嘴里。她又把刺上挂着的肉细细地咬干净,然后扫视一圈,见没有哪个小朋友能完成这么高超的动作,不禁愉悦了起来:“说你们笨你们还真不聪明,这都不会。”

这一招方浩宇在家学过,是他妈妈教他的。方浩宇不动声色地把动作出色地完成了一遍,果然获得了冉老师的青睐。冉老师说:“欸你们看,方浩宇会!能吃的人果然都会吃,吃得多了就是厉害。”

小教室里又嗤嗤地笑了起来,方浩宇倏地红了脸,大家都以为他是乐的。

这时王子轩又在旁边悠悠地说:“死胖子。”他在一下一下地试探冉老师的底线,见方浩宇红着脸不理他,冉老师也不制止,他更是忘乎所以,敲着碗唱了起来:“死胖子~死胖子~方浩宇是个死胖子~略略略。”

他一边唱一边吐舌头,口水喷了老远,掉到了冉老师的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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