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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成为超人

 

自那之后,金文昌变成了王大郎的奴仆。

王大郎早上六点起床,金文昌就要天不亮给他准备早饭。王大郎一顿饭要吃十斤新鲜绿叶菜草料,十斤人肉大骨棒二十斤苞谷面现蒸窝窝头,。这工作量放在今天是三星级宾馆自助餐,七八个厨师员工的工作量。但在津山上,那就全落到金文昌一个人的身上啦。他又要劈柴生火,又要监督毛驴拉磨盘,给玉米棒子磨成细细的苞谷面。每天精神压力极大,身体疲惫不堪,时间长了,再怕死也想要跑。

却说夜磨子,成了王大郎名义上的太太,自然是什么事也不用亲自干。王大郎上山拾柴的时候,他在屋里裹着被子呼呼大睡。等王大郎率驴把苞谷面磨出一座小山了,他才姗姗起床,坐到台阶上发起呆了,思考些不知道什么东西。

夏日炎炎,山上处于高海拔地带,紫外线异常强烈,晒得金文昌蜕了五六层皮,像只刚生出来的粉色耗子,脑袋顶都不长头发了。却看夜磨子,则是越发养得俊俏。原先鬼一样惨白的皮肤,在科学的作息和适度的光照的调养下,变成了金光闪闪的小麦色。山上没有时装店,衣服穿破穿烂就再没得换,要紧着时候穿。所以天气热的时候,夜磨子就只穿灰花斑蟒蛇皮质小短裙,轻薄透气,紧紧地贴在屁股上。风吹裙动,屁股蛋就也活跃起来,掀起柔软的涟漪,看得金文昌直觉火辣。

待到山上几位爷吃完晚饭,金文昌的活儿还不算完。他要去大棚里给活人喂点草料,那真是副炼狱的景象。十八壮士如今只剩六七,见到金文昌,便哀叫连连,要求一条生路罢。金文昌同样是人,也有恻隐之心。他多想夺门而出,跑得越远越好,但却还得收拾卫生,做些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当月上枝头,星光洒满大地的时候。金文昌便扛起小竹篮,到溪边给各位爷们浣洗衣裳去啦。脏衣篓里装的是满满当当,王大郎一条裹档布就有床单那么长,洗来洗去,那是没完没了。白色的布料沿着河流漂,皂角打在上面,总也起不了泡泡。

水里自有天地,明月映在河中,被涟漪扰乱了形状。同样被照见的,还有一张人脸。金文昌看那人,怎么看怎么陌生。他呆呆地端详着那人的模样,稀稀拉拉的眉毛,凹下去的一张脸,嘴巴撇了老长,快要够到耳朵根了。他摆了摆头,水中的人也跟着动。他这才明白,这哪儿是别人,是他自己个儿。每天都照镜子,但每天都陌生一点。到了这夜,已经彻底认不出来了。

金文昌下定决心要逃跑。他背着满框的湿衣裳,回到茅草屋,一件一件挂到小院的晾衣绳上。这时主屋传来了笑声,是王大郎和夜磨子在说笑呢。窗棂透过烛光,将剪影勾勒得清楚。夜磨子坐在靠窗的位置,王大郎坐得远,近大远小,二人竟如平常夫妻一般,成了一个型号。

虫鸣蛙叫,在草丛的深处奏响。屋内的声音也断断续续地传入耳中。金文昌沿着月亮照不到的暗处走,溜到了主屋的窗户下面,猫着腰,贼也似地偷听起墙角。

王大郎正向夜磨子解释他是怎么变成这副模样的。他说金府侍卫来搜山的那天晚上,他纵身一跃,在漫长的天际翻了百来个跟头,看着天与地滚来滚去。原想着此遭定是要粉身碎骨,摔成个粑粑。哪知斗转星移,老天爷还留了他一命。再醒来时,眼前是一片明晃晃的霞光——

他好运掉到了一处池塘的旁边,那里热气蒸腾,宛若仙境一般。一时间,他也忘记了疼痛,更不知身处何处,只是细细地观察起来。

天色粉中露着金黄,分不清是日初还是夕阳。又有碧雾蒙蒙地笼罩其上,雾气温暖,从石中包围着的池水上涌来。

这池水乃是活水,旁有涓涓的泉口,不断地有新水涌入,泛着氤氲的热气。池边立着松柏,顶上挂雪,晶莹剔透,俨然是棵玉树。而近处的地面上温暖的春水洗涮着地面,石上附着梅苔,又有不知名的奇花异草生长其间,参差地积累着翠意。最为古怪的是,地上长着从未见过的水晶珊瑚,枝成一簇,玲珑剔透,色如七彩玛瑙,形状弯曲变换,细小的晶石附着其上,反射着数不尽的亮光,当真是美不胜收。

他心想,这大概是瑶池罢,凡人死后竟也能有幸到天庭参观。抬眼一看,脑门上还插着十寸竹箭。直指眉心,把他看成了对眼儿。便知肉体未死,还留清白在人间。他尝试行动身体,瞬间痛不欲生。从峭壁上滚落时怕是筋骨寸断。再看下体,东西都在,只是一塌糊涂地扭到了一起。膝盖骨被折断,歪到了后方,整条腿的弯折方向发生逆转。所幸四肢和脑袋都还连在身上,只是失去了骨骼的连接。全身上下,不胜一根好骨头,仅是靠筋肉连着,动起来如提线木偶一般。

换句话说,他虽没死,但也活不成了。这里是山的阴面,因为峭壁高耸,从不曾有山人来过。而就算有人来,也是来抓他去送给金老爷邀功的。把他带到了金老爷面前,金老爷定是满意极了。好呀,就剩一口气,严刑逼供都犯不上了,直接处死。

他抬头看向高远的天空,不见云影,唯有明艳又暧昧的颜色渐变。越靠近地面,天色越是鲜艳,发出娇艳的橙粉色光芒,美轮美奂。他打算在此静静等待生命的消亡,看天色由红变紫,不知何时生命会迎来终点。

这时天边飞来一只白鹭鸶,毛色如雪,长着青黑色的长喙。一会儿停在这棵树上,一会儿落在那棵树上。枝杈上的雪团子纷纷落下,它却长久地不肯落地,好奇地朝他打量。

王大郎心想,反正都要死了,尸体被这样漂亮的鸟分食也好。他日化作粪便,还能落回到从小生长的这座山上。然而那白鹭鸶对血肉模糊的灵长类并无食意,也许是个素食动物。它如坠霜般落在怪石上,竟是正眼也不给他一个,就这么迈着修长的步子踏入池里。

再细细一看,原来那美鸟翅膀上受了伤,血水不断流出,粘在洁白的羽毛之上,进入池子后伤口的血迹便消融掉了。等泡完温泉起身再看,竟已完全止住了血,重新活动自如了。

难道这仙池还有治病愈人之效?王大郎不顾身体的疼痛,下巴犁着地面,拼了命朝池水拱去。待他进到池里,才发觉那水温滚烫得吓人,几乎要烫得他跳起来。硫磺臭气扑面而来,闻过后便头晕目眩,中了邪毒一样。

但眼下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王大郎忍耐着臭味,少用鼻子,多用嘴呼吸。将全身泡在池中。温泉水似有麻痹的效果,浑身逐渐的不那么疼了。那之后他半梦半醒,许是被臭味熏得,又或者被硫磺毒的,总之是云里雾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泉水里来过许多动物,有鹭鸶、丹顶鹤等仙禽,又有水豚、狐狸等小动物,雾气之中似乎还来过几匹巨大的野马,头上长着犄角。还有瘦骨嶙峋的黑熊,缓慢迈步而至。又不时有三两只猕猴结队来到他的身边,对他这秃毛猴充满好奇,毛手毛脚地拍打他头顶上插着的箭。王大郎疼得呲牙咧嘴,脑浆子都给搅合匀了,对着猕猴呜哇乱骂。但不过多久他又会跌入甜美的睡眠。

那地方甚是祥和,池水中的热汤包容万物,自然界捕食和被捕食的定律在此破戒,凡往来的动物皆不冒犯。众生平等,都为疗愈而来,放下敌意和成见。

不知泡了多久,待到重新醒来时,浑身的筋骨竟已全部愈合,活动自如,从未受过伤一般。浑身酥麻麻的,如有微小电流通过,筋骨脉络也重被连到了一处去。他摸了摸额头,脑门上的箭已经没了,凭空消失。许是猿猴调皮,趁他睡着时用猴手拔掉了。

王大郎从热汤中起立,是池中唯一的人科动物。此地高耸入云,是山的中心,又被四起的峭壁拢在中央,恰似津山的肚脐眼。峭壁挡住了阳光,挡住了温暖,风在此处也不通行。由此四季飘雪,寒气逼人,非常人所能忍耐。但重生后的王大郎鲜血沸腾,赤身裸体地站立在冰面上也不觉丝毫的寒冷。生命如同膨胀了一倍,充满激荡的豪情。他站在洼地极目远眺,能看千里远。再朝天上望去,竟能穿越繁星,看到宇宙的外面去,欣赏到无极遥远的浪漫星河。

重获新生的王大郎充满了力量。他向仙池跪谢,磕了三个响头,感谢肉身和灵魂的重塑之恩。接着走向峭壁,双手攀于石上,决心爬回山上去,重返人类世界。那峭壁一眼望不到顶,他一边攀爬,石壁却像不断伸长一般,总也到不了尽头。然而这看似不可能的挑战令他十分兴奋,心脏怦怦直跳。当狂风吹拂,冷气自上而下,浑身冰冷难行时,他便用四肢紧紧抓住石壁,直至粗粝的石块致使肉体鲜血淋漓。越是感受到力气衰竭时肌肉传来的震颤,他越是兴奋,对肉体的力量怀有超人的自信。

人类的本能中竟有如此强烈的欲望,它无坚不摧,一旦体验过便无法忘怀。它也许已经超越了求生,而是一股超乎自然的力量。

在王大郎终于战胜峭壁,再次站立在山的阳面后,原先身处仙池时的平静骤然褪去,强烈的饥饿感将他笼罩。此时那令他重生的强大力量变为难以控制的暴戾之气,人性退化为兽性,他渴求鲜血,循着气味便可追寻活物,动物行过的路如铺有光芒一般容易捕捉。他就这样一路捕食,连人肉也不放过……

金文昌伺候了王大郎十年,过的是比畜生还累的生活,一周要干满七天,轮俩礼拜休息半天。就那半天还不得闲,要写近期的工作小结。直干得他腰也驼了,眼也花了,满嘴的靓牙都松动了几颗。他每天佝偻着脊背,嘴巴都没力气闭上啦,走到哪都淌一地的酣水。

体力劳动严重影响了他的身体健康和外貌状态,但没有剥夺他思考和想象的自由。究其原因,王大郎,听小报,他都要侍女丫鬟在底下给他做blowjob。他还沿袭了他爹的坏习惯,爱把男的扮成女的,小厮叫成丫鬟。

他这么猛玩儿了几年,很快口味就重了起来,非群交不能射出精元是也。再后来,他沉溺些滴蜡虐待的小把戏,每每临近关口,都会高声唱道:“夜,夜,夜,诶哟,我去。”侍女丫鬟们只当他是拽洋文装逼呢,心中骂他是个肥猪,爱放狗屁。但实际上,这个名字再难与别人说了。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那年二十出头的金文昌,在听了夜磨子的粗鄙之语后,吓得是辗转难眠,郁结难舒。但他想了又想,在节,可在下次如厕时抽取另一章节,大大提升了蹲坑的乐趣。长此以往,猿朝市民大多得了痔疮,肛肠科专家不得不出面提倡:屙屎不看书,看书不屙屎。

金文昌成为了畅销书作家之后,常有科学博士抨击他在人物传记中进行的艺术加工。这些批评每周都会刊登在猿朝小报的热门消息一栏。而金文昌也不是吃素的,他对其中的质疑一一展开回复评论,还专门邀请报刊摄影师,去他老家的院中绘制赤目大仙雕像的素描。

这座雕像便是他院中那柱形如阳物的通天石,拿来雕成赤目大仙再合适不过。只可惜当时的津洲远离艺术文化中心的古罗马,找来的雕刻家都技艺生疏,使得赤目大仙远看上去依然形如鸡巴。

更有记者追根问底,进行了走访调查,寻到了雷虎上将和百里公子,二人皆在言语之中暗示《平火传》所记载故事内容为真实。雷虎上将后来成为了连锁屠宰场的ceo兼技术顾问,由宗人府理事金文昌出资修建,担任董事长及股权持有人。二人合伙运营的金色雷电屠宰场,占据了畜牧和屠宰产业链总市场的百分之六十。

至于百里公子,则选择远离喧嚣、归隐田园,低调地度过一生。然而其住址遭到无良媒体的曝光,常有粉丝骑马或牛车前来观望,堵得家门口水泄不通,惹得邻里之间骂声不断。百里公子不堪其扰,最后在某个沉匿的夜晚,整理了全部家当,一人赶着毛驴避世到了山林里去,再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三十年后在州城隔壁县的眉山上,有驴友声称山中有大脚怪,人面兽皮,满身乱须。记者前去毛笔速写之后,有粉丝看了报纸上的画像,声称此人乃百里公子是也。这便是百里公子最后一次在世人面前露面。

当时有两性学者质疑赤目大仙与百里公子的感情,声称如果赤目大仙有了望塔那么高,那么两人是不可能进行结合活动的。金文昌对此反驳道:人类讲求灵肉合一,但赤目大仙是仙人,在思想境界上已经摆脱了对于肉欲的追求。一个性欲不断的人,要如何成为一个伟人。金文昌更是发表重大演讲,声称自己在修行的过程中,已经驱除了原始的淫欲,他希望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和他一起,共同戒色。家中有妻子小妾的,建议从此都分床睡,一同向赤目仙人的伟大爱情看齐!

此话一出获得了学生家长的重大反响。无论王官权贵还是寻常人家,都头痛孩子沉溺色情产品、荒废学业的问题。当时的猿朝色情业发达,烟花酒巷寻常可见,酒楼饭店门口站着的俊男美女,十个有八个都在擦边,搞些软色情表演。书店茶摊更是常有小贩流窜,见了半大小子,便鬼鬼祟祟地凑上去询问:“哥们儿,看黄书不?”搞得学术竞赛一塌糊涂,科学进步停滞不前。

在畅销书作家金文昌发表了戒色的言论之后,家长教师连同教育部门纷纷活跃了起来,将《平火传》列为了中学生必备读物,更是将其中柏拉图式的爱情列为了中心思想,让小子们警惕日常生活里的色情淫秽产品,一心放在读书上,除了成亲之外就不要早恋了。

经此一举,《平火传》的热销总算是凉了下来。

两千年后的今天,当人们再次谈起《平火传》,已不再将其视为人物传记,而是将其当作神话来研究。

现在的学者对其的解释是:古人面对难以解释的自然现象,例如火山爆发、盐碱地以及咸水湖的形成,都缺乏科学的认知,只能添加主观的思想,将其视作是因果报应的循环,或是神话巨人的眼泪。这与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一样,是古代中国人民奇幻想象力的体现。至于文中的主角赤目仙人,多半是结膜发炎,得了红眼病。其巨大无比的传说,也许是遗传基因突变导致。古代男子身高不过一米五、六,面对篮球运动员一般高的人,岂不是将其视作巨人。又或者是赤目仙人患有肢端肥大症,某些部位比常人要大上许多,才产生了此人是巨人的误解。至于脑门中的节中,如此写道:

“我的父亲,乃是州城县衙金永明。他诞有两子,我和弟弟金武略。在我小的时候便知道,父亲是偏心弟弟的。弟弟身材高大,又有一身的力气。三岁时父亲塞给他核桃吃,他竟握拳捏碎了,徒手变成榨成植物油。待到十岁时,已经能将铁球掷出三、五十米远。他如此扔着球玩儿,门下的球僮为了捡球来回跑,竟训练成了亚运会冠军,短跑速度远超从西亚和印度半岛来的选手。”

“待到弟弟长至少年,容貌便出落成水仙花一般,不落凡俗。我每每看见弟弟,便心觉输得彻底。我们做少爷的,年至十三,父母便会给安排些通房丫鬟。来我房里的玄凤、鸳鸯,见了我便没什么好脸色,嫌我长得像豆芽菜一般。她们相貌娇嫩,我连看都不敢看,更别说出言训斥了。自此我患上了女性恐惧症,一跟女子讲话便胳肢窝冒汗。唯有长相丑陋的老妈子,我才敢与其攀谈一二。”

“而我的弟弟就不同。他房里乌央一片,都是排队等候通房的,在气氛上与我院里的截然相反。往常通房丫鬟,多不过两三个。武略的性资源却极其丰富,几乎是个人都要在他面前试探下。看得我好生羡慕,敏感的青春期里,更是抬不起头来。”

“直到五十年后的今天,我依然记得那日弟弟与我说,他心生爱慕一个小厮,愿能与其了却残生。这样离经叛道的话,唯有我理想主义的弟弟能够说出。后来这小厮被人算计着骗走,虏到了贼人家里去。我弟弟担心被父母知道,竟只身一人,寻到了贼人的山头去要人。结果他受尽了凌辱,尸骨无存,含恨而终。至于那小厮,身不由己也罢,日久生情也罢,竟能将此事放下,与贼人安心度日。哎,每每说起此事,我便怀念弟弟。这其中情感,非旁人所能体会。”

“我的弟弟行事果断、敢爱敢恨。世人常评价他有勇无谋,我却不这么认为。面对强大的对手,我是那样畏惧,而弟弟却选择了勇敢。怎样的傻子能不知道害怕,无非是心中有更高的理想罢了。我的弟弟,他终究是比我强的。”

“至于那小厮,我恨他入骨,发誓再不让他过上好日子。我曾以为我们是一路人,都是因为恐惧才苟且度日,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曾有一段时间,我想要照顾他,与他在暗处成个小家,让日子不这么难。但他却总是不同意,我只当是他心中有我弟弟的缘故。我弟弟英俊潇洒,如若喜欢一个人,我不信那个人会不喜欢他。”

“但是弟弟死后,他哭了几日,竟就这么平淡地过去了。在我的追问之下,他说弟弟对他有恩,他却对弟弟无意。他说人自由后才能谈爱情,他在哪里都是奴隶,因此从没在谁那里体会过爱情。”

“如今我老了,得了老年痴呆,只能记得些年轻时发生的事情。过去的人鬼影般地在我面前晃,使我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是梦境。到了晚年,这世上科学盛行,再没人信神魔之说。我写的书,常有人问我是真是假,几分真几分假。无论我如何辩解,也总有人要我拿出证据给他看,叫老头如何拿得出来。我经历过的怪事太多,终究都是报应。不说也罢,不说也罢……”

幼儿园屋顶的彩钢板裂了缝,彩钢板通常是做集装箱用的。外面下大雨的时候,屋子里头就下起小雨。冉老师给漏水的地方接了个蓝色的水桶,水桶是用来涮拖把的,拖把就放在里面。教室里一股抹布味儿。

现在是豆豆班吃晚饭的时间。小朋友们按顺序排队,一人拿一个不锈钢饭碗。冉老师先给舀上一点儿米饭,再是口味淡得出鸟的胡萝卜炒莲花白,最后给盖上一块炸带鱼。

冉老师一边打饭,一边教训着:“谁先吃完谁才能让父母来接。吃不完的就算你爸妈在外面等着也不许走,就让他们在门口等着你把饭吃完。”

她知道四五岁的小孩儿都不爱吃胡萝卜,所以给每个人都是意思着打了点儿,白饭上见着菜汤就行。

冉老师打饭的动作可以用机械化来形容。眼睛是耷拉着的,嘴角也向下撇着,瞳孔聚不到一处去,看着神游四方,已经灵魂出窍啦。但是那眉毛却蹙到一起,随时准备好了教训人。

突然冉老师回过魂来,用吓人的三角眼四处扫射,终于发现了她的目标。

“王子轩,我可警告你,你中午故意把炒米饭撒到地上,还拿脚踢到墙角,我可是看见了的。我跟刘老师两个人抠了一下午才把缝缝里的炒米饭抠干净,你可真会恶心人。今天下午吃饭我就盯着你,看你还耍什么花招。”

王子轩听了没事人一样,既不发抖也不簌簌掉下小泪珠。这和冉老师预想的不一样,她那股气没有顺出来。

等轮到方浩宇了,他递出去饭碗,胳膊像两段藕节,白白胖胖地挤出深深一条缝。冉老师打了一小勺胡萝卜炒莲花白,抬眼一看是他,又结结实实添了一勺。问他:“够不够?”

方浩宇大声说:“够。”

冉老师像是没听见,又给他添了小半勺,将信将疑地问:“这次总够了吧?”

方浩宇只能更大声地说:“够了!”

身后传来别的小朋友的笑声。

冉老师不急着把饭给他,看着他窘迫的小脸,很有耐心地翻起旧账来:“以后早上做操能不能把手伸直了?啊?我告诉你啊,别以为你奶奶在门口看着我就不敢教训你。该说你的时候还是得说,这样你才能进步。知道了吗?”

方浩宇当时有了一种心情,他想把饭扣到冉老师的脸上。那是一张又老又小的脸。大人见了总说:“冉老师,你长了张娃娃脸!看着跟我家某某某的姐姐似的,显小!”但是小朋友们见了,都不敢盯着她的脸细看。他们稚嫩的、哈勃望远镜一样的小眼睛,能看见她眼角和嘴边的每一条细纹。不笑的时候,冉老师脸上的纹路静止在那里,密密麻麻地停留着。一旦动起来,那些纹路就炸开了花,张牙舞爪地随着她的表情变。

方浩宇说:“知道了!”声音响如洪钟。这是在幼儿园最开始学会的本领,要挺直腰板大声回话,但不能唱反调。

冉老师这才把饭递给他。他的饭堆得最高,像小山一样溢出了不锈钢小碗,但是炸带鱼依然只有一块。王子轩从自己座位上抻着脖子看他的饭碗,又看了看自己的碗,哈哈大笑起来:“方浩宇,你真能吃,你可真是个大肥猪。哈哈!”他笑得停不下来,碗中的菜啊饭啊都抖了出来,但冉老师像是看不见。

方浩宇脸蹭得红了,他求救似的看向冉老师,冉老师这次没有抓纪律,只是专心地给别的小朋友舀饭。

炸带鱼的面粉里裹了些青红丝,炸出锅后样子好看,吃起来也有隐隐约约的甜。冉老师吃和小朋友一样的菜。她一边吃带鱼,一边教他们怎么剃刺儿最快。只见她紧着两排牙齿钩住带鱼的边,再把筷子往右一拉,一排刺就这么整整齐齐地叼在了嘴里。她又把刺上挂着的肉细细地咬干净,然后扫视一圈,见没有哪个小朋友能完成这么高超的动作,不禁愉悦了起来:“说你们笨你们还真不聪明,这都不会。”

这一招方浩宇在家学过,是他妈妈教他的。方浩宇不动声色地把动作出色地完成了一遍,果然获得了冉老师的青睐。冉老师说:“欸你们看,方浩宇会!能吃的人果然都会吃,吃得多了就是厉害。”

小教室里又嗤嗤地笑了起来,方浩宇倏地红了脸,大家都以为他是乐的。

这时王子轩又在旁边悠悠地说:“死胖子。”他在一下一下地试探冉老师的底线,见方浩宇红着脸不理他,冉老师也不制止,他更是忘乎所以,敲着碗唱了起来:“死胖子~死胖子~方浩宇是个死胖子~略略略。”

他一边唱一边吐舌头,口水喷了老远,掉到了冉老师的碗里。

冉老师这才发起火来:“王子轩,就你淘!吃饭的时候敲碗,要饭的才这么干!我看你今天是不想回家了。行,我给你爸爸打电话,你今晚跟我一起在幼儿园住,满意了吧!”

王子轩顿时老实起来,把碗捧到脸的前头,夸张地把饭往嘴里送,结果全都掉到了腿上、地上,没几粒米真的进到了嘴里。

冉老师看见了,几乎头疼快要发作。但是放学的时间到了,家长们都已经挤在了教室的门外面,一门之隔,她不便发作,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王子轩叫过来。

“吃完了吗?”她问。

“完沃。”王子轩嘴里的饭还没嚼下去,只能含糊地回答她。

冉老师给他扣上了外衣纽扣,又把两层衣服撩上去,帮他把秋衣捅到毛裤里头。接着开门把他送到爸爸手里。

她像是立刻换上了另一幅脸孔,笑意盈盈的,甚至青春了几分:“王爸爸下班啦。欸,王子轩跟着爸爸走吧。”

“谢谢冉老师啊。快跟冉老师说再见。”

“债淦!”

这就送走了第一个小朋友。

王爸爸下楼的时候,正好方浩宇的奶奶买完菜来接孙子,二人打了个照面,你来我往地诶诶、嘿嘿地笑了一下。

这是一所建在家属院里面的幼儿园,陷在小区第二个路口的深处。街里街坊都认识。家里三代直系亲属,至少有一个在食品厂里上过班。

王爸爸现在是生产部副主任,正主任是个人尽皆知的软柿子,所以再过几年,王爸绝对能把他挤下去。方奶奶是第一医院的退休护士,丈夫资历可不一般,是技术部处长,曾经被食品厂公派到莫斯科留学。回国之后更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做起了厂里第一代信息化建设。可以说是工厂里的每一处角落、每一条生产线,都弥漫着方爷的品味和故事。不过他去年十月正式退休,现在的技术部处长是总工程师的徒弟,和他没什么关系。

这两个人碰上面,电光火石之间,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传承与发展。王爸自不用说,一心想往高处爬,连眼神也修炼得老练。他看方奶的眼神中敬佩里带着谦卑,谦卑中透着野心,野心里流露出友好,友好中又有些霸气,让人过目不忘。方奶看王爸也是颇为赏识的,她曾经想过,老大成家早,娶了农牧厅书记的女儿也算得是上门当户对;老二若是能嫁给小王,那我们两家强强联手,食品厂岂非被方王两家握在手里。只可惜老二是个男的,是方浩宇他爸。

冉老师也跟着嘿嘿笑了起来。

方奶问她:“早上我见你训我家浩浩了,咋了,浩浩做操不认真?”

冉老师反应快:“是这样的。早上方浩宇看见您来了,就开始耍花招了,胳膊不伸腿不蹬的。”冉老师夹着手臂学了学样子,两个大臂紧贴着肋骨,只甩小臂和手掌,逗得方奶笑了。

见是方浩宇做操不认真,方奶也跟冉老师一条心,训话起来:“听见没?要听你冉老师的话,冉老师都是为了你好。”

“我好好做了……”方浩宇小声嘟囔着。他胖,身上的肉一堆一堆,再低着个脑袋瓜,连下巴上的肉也挤成了两层,看着特别窝囊。

方奶脾气急,狠狠地揪了他的大胳膊一把:“有话大声说,支支吾吾的像个什么男孩子样儿。”

方浩宇肉多,吃劲儿,因此大人揪他总用十二分力气,怕他感受不到。然而方浩宇的触觉神经没毛病,胳膊总是特别疼,所以又委屈又气:“我说我好好做了,我胳膊短,老师当我不用心!”

“那你玩儿你的帽子绳是怎么回事?啊?那么甩来甩去的?”冉老师补充道。

“我没玩儿!”方浩宇真不记得自己搞了这些小动作。

“还说你没玩儿?”方奶又揪了他一把,把方浩宇疼得呲牙咧嘴。“远远的我都看见你玩儿了,就你不好好做操。”

“我真没玩儿!”

声音就这么越飘越远,豆豆班的小朋友们隔了好久还能听见。

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方爸下班儿了,来接方浩宇回家睡觉。方奶又把方浩宇做操不认真的事情转达了一遍,方爸听见了,也跟着说了他两句。这时候方浩宇已经麻木了,失去了具体的愤怒和委屈,也停止了为自己的辩护。他觉得大人也就这么回事儿,他们总是不明是非、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他教训一顿,等到别人欺负他了,又置之不理,怪他自己没出息,活该被人欺负。

方浩宇闷闷不乐地跟着爸爸回家。他的父母家和爷爷奶奶家隔了一条街,走路分钟就能到。年关将至,街边写对联的、卖灯笼的,都还舍不得收摊。窜天猴满天乱跑,嗖地一声坐上火箭,乘到天上炸开亮花。又有大孩儿聚成一堆,一人手里拿着个打火机,往路人脚底下扔火柴炮。他们专挑老幼妇孺炸,稍微像样儿的男的都不敢招惹。

往常方浩宇最爱看人放炮,看见窜天猴就走不动道,要虔诚地参观其上天。现在却闷闷的,只是盯着地上看。

方爸问:“咋了,今天在幼儿园里不高兴,小朋友们不跟你玩儿?”

方浩宇不回答他。小孩儿生气了都不爱说话。

方爸逗他:“那我给你买个摔炮玩儿,看你还生气不。”

方浩宇还是不搭理他。

“摔炮都不行啊,那我给你买个火柴炮,那可是大孩儿才能玩的。”

方浩宇虽然不说话,但是嘴角绷不住,开始露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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