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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你想说什么?”他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低下头又翻开方案看了起来。

我意识到自己离题了,连忙把他所问的问题回答了一遍。

他笑道:“你工作起来还是那么认真,具体到小数点都这么清楚。”

“拿人钱财替人卖命,当然要好好做事咯。”我随即也笑了。

他又问我:“合同带了吗?”

我一愣,我说:“怎么了?你想看看是吗?”

“如果带了的话,今天我就可以和你签合同。”他笑道。

“不用不用,你再考虑一下,然后综合比对一下。”不知道为何,我连忙推脱,我总觉得他是在给我人情,可我不想要这样的人情。

“我已经了解过了,对互联网也一直十分关注。放心吧,你了解我的,我不会为了谁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他一下便了解我心里的想法,劝解我道。

“那你也再考虑考虑吧,今天我第一次登门拜访,没有带合同。你考虑好之后,我再带合同过来。”我说。

“那样也好。你一会儿还有其他事吗?如果没有的话,可以一起喝杯咖啡么?”他小心翼翼地问我道。

“不必了吧,你现在这么忙,我也忙,改天吧。”我连忙说。

“嗯,好。我现在没什么事,如果可以,我想听你说说你对现在行业的看法。”曲歌又说道。

就这样,我们就事论事谈了大半个小时,一切仿佛就像回到了从前,我们坐在同样的位置,阳光以同样的角度辐射进来,他发表着他的看法,我亦诉说我的。只是,类似永远不代表一样。

待得越久,那种致命的熟悉感和太久未见的喜悦感让我的心越来越乱,我连忙站起身来,装作煞有其事地看了下手表,然后说:“时间有些来不及了,我还要去走访下一家4s店。那……你要是真有需要,就再和我联系吧。”

“好的,不给我一张名片么?”他笑道。

我这才意识到名片的问题,连忙又从包里拿出来一张名片,很恭敬地递给他。作为礼貌,他也把他的名片递给了我。虽然,那一张名片的背景和格式我无比熟悉。

“嗯,不错,好好干。”他仔细地看了看正面和反面,然后鼓励我道。

“嗯。”我对着他微微一笑。

“那……你这就走了吗?”他有些不舍地问道。

“嗯,那我先走了,你留步。”我说。

“不,我送你到楼下。”他说。

“真不用。”我连忙推脱。

“你现在是我的客户,还有可能是将来的合作伙伴,当然是要送的,你也懂我们的规矩。”再次听到他说“我们”二字,心不由得微微地疼。

“好吧。”见如此,我也就不再推脱。

他于是连忙为我打开了门,还是让我走在前面,他紧跟在我后面,我有种感觉他在看我,我却不敢回头,但是走路突然感觉不会走了似的,开始别扭了起来。

还好,这一趟行程没有碰到江琴心。

他陪着我一起走下了楼梯,突然,他说:“以后不要穿这么细跟的鞋子,走路会累。”

“啊?……噢……”我心乱不已,他说话我竟然没反应过来,细想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

只是,当我扭头看他的那一刻,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脚步迈大了,我的右脚本来想跨越到下一个台阶,但是跟却被上一个台阶所绊住,整个人就这样重心不稳地往前栽了下去,脚踝处穿来钻心的疼痛让我以为我的脚从此废了……

我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尖叫声,曲歌匆忙间想拉住我但已经来不及,还好我们所在的位置离地面不远。不然,一切不堪设想。

我重重地栽在地上,当时只觉得脚踝处的骨头像是裂开了一般疼痛不已,曲歌已经扶住了我,见我疼得龇牙咧嘴便直接把他的手臂放在我的嘴边,那一刻我再也无法忍耐一口咬了上去,可想而知那种咬牙的力道该有多疼!

他愣是一声都没有吭,紧张地问我:“怎么样了,怎么样了,胜男?你忍着点,我这就带你去医院。”

周围好多人都聚拢了过来,杨天华也冲了过来,见我倒在地上,额头上还在流血,连忙问怎么回事,然后帮着曲歌一把把我抱了起来,曲歌就这样拦腰抱着我冲出了展厅,然后回头一声大喊:“杨天华,帮我开车!”

杨天华一听连忙跑了过来,从曲歌兜里掏出钥匙急急忙忙打开车门,曲歌紧张地看着我,见我一脸的泪水满脸都是心疼。

他抱着我坐上了后座,试着脱掉了我的另一只鞋子,然后把我的头放在他的腿上,对杨天华说:“杨哥你在盒子里找一下棉签,胜男额头也磕破了。”

脚踝处的疼痛剧烈无比,让我已经完全忽略了我的额头。我伸手一摸,发现手掌上全是血,这才意识到额头也磕破了。

曲歌紧张地声音都大了:“乖乖的,别乱摸!”

我感觉脚踝处很有可能是骨裂了,那种疼痛是我有生以来最难以承受的疼痛之一。不过,这种情境让我想起和曲歌初识的时候,我虽然疼得龇牙咧嘴却忍不住调侃道:“每次见到你,右腿都要负伤啊!”

他一愣,忍不住笑了一声,然后说:“都那么疼了,还开玩笑呢!我看看脚……都肿起来了,一定很疼吧?你忍着点,一会儿去医院拍片看看。以后别穿那么细的高跟鞋了,你又不矮,费那个劲做什么。”

他忍不住地埋怨道,一边用棉签小心地清理着我头上的伤口,我吃痛,忍不住又叫了一声,他连忙紧张地说:“很疼是吗?那我不动了,一会儿让医生来。杨哥,她这里怎么一直出血呢?你说这可怎么办?”

杨天华见终于有他插话的机会了,连忙说道:“曲总您别急,五分钟就能到医院了。”

这个意外的小事故直接导致了我的右腿在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都不敢完全着地,我有生之年唯一的一双细跟鞋也就此废了。不过,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穿细跟的高跟鞋了。

到了医院,医生给我拍片,诊断的结果是脚踝处骨裂了,伤筋动骨一百天,脚伤不是很容易好,而且需要好好养着。额头上的伤势不是很重,只是轻微的擦伤,不过如果治疗不好的话,极容易留疤。

这一趟行程,真是损失大了。

在医院处理好伤势、开完药之后,曲歌让杨天华先回去公司,他把我送到了家里,执意抱着我上楼,不让我走路,直到把我放在了床上。

他念叨道:“药都是进口药,我让医生拿的最好的药,确保你能最快好起来。而且,额头上不能留疤。要不然,我这一辈子都过意不去了。”

“这只怪我自己,哪能怪你呢。医药费多少,我还给你。”我连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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