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他功底扎实,任何酒只要他尝一口,就可以准确说出酒名产地;他对各种搭配也很有研究,总能将毫不相关的两种风味组合起来,产生意想不到的神奇效果。”
“他也很浪漫。”妈妈说这话的时候拖着腮,如同怀春少女,“那时他还在国内酒吧工作,我和我的小姐妹们看他长得帅,总去他那里喝酒。我不是其中最漂亮的一个,也不是最富有的一个,如果他图这些的话完全有更好的选择。所以我只是在喝酒间隙里偷偷看他,时不时还调侃他和我的另外一个小姐妹,因为只有这样我才有理由频繁提起他。”
“后来有一天,他可能实在听不下去了吧,给我调了一杯酒。那杯酒可太漂亮了,用波特杯装着,酒液红红的,旁边还卡了一朵玫瑰、一颗草莓爱心。我说我没点,他给错了,但他说他没给错。”
“他说,这是一杯用香槟、波本威士忌和覆盆子甜酒调制而成的鸡尾酒,名字叫‘挚爱’。”
当妈妈说到这里的时候,程舟和妈妈一起发出兴奋的尖叫,就像当时在场的那些小姐妹们一样。
这段故事经历了各位姨姨们的证实,确认可信,但是说到底还是加了妈妈的爱情滤镜。
首先爸爸帅是帅,但爸爸是个穷鬼,还是个因不受宠而离家出走的长子,也就是穷且不孝。
妈妈呢,也不像她说的跟个丑小鸭似的。当时外公还没家道中落,妈妈算得上是个富家小姐,一天天沉迷言情小说和流星花园导致上学时成绩一塌糊涂,被老师骂多了就觉得自己啥也不是。再加上她的小姐妹里确实有一个是当时的小明星,她就觉得自己又笨又不漂亮。
所以这是一个“爹地啊,他才不是什么穷小子呢”的故事。
确实也没聪明到哪里去。
因为妈妈“非他不嫁”的缘故,外公只好尽力帮衬这对小夫妻,所以即便是婚后妈妈也没吃什么苦头。
很快,程舟出生,跟的是妈妈的姓。
程舟3岁那年开始上幼儿园,此时爸爸表示他想靠自己给女儿更好的生活,于是远赴海外打拼。不过后来程舟怀疑他只是过腻了已婚带孩子的生活,换个环境找新鲜感去了。
而外公,也不知道是不是给这桩婚事气的,没多久就得了老年性痛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精力身体都跟不上了,生意也渐渐凉了,每天都痛得大喊说自己“快死了”。
与此同时,爸爸在外国渐渐发家——虽然英文蹩脚,但当时又会中文又会调酒的人在国外是很少见的,到处旅游的中国人又多,在这方面形成了一个大缺口,所以爸爸在国外就成了香饽饽。
而妈妈就在一天班没上过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着不低的生活水平,这个命格程舟也是服的。
当理清楚这段父母爱情之后,程舟得到的启发是——不管儿女过成啥样都不要着急动气,那很可能是白气。
至于程舟的外公,在妈妈的精心照料下,至今仍坚强地活着。
程舟上次放假回家的时候还牵着她的手说:“舟舟啊,外公还能再活5年,等着看你出嫁。你得抓紧啊,最多就5年了,再多就不行了。”
但因为他从20年前就一直喊说自己“快死了”,所以妈妈从旁边路过时阴阳他:“哟,你还能活5年呐?”
程舟本人对爱情是完全不抵触的,这对她来说是非常美好的东西。但是她对婚姻有忌惮——因为妈妈这些年来过得实在是太爽了。
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老公把孩子带到3岁好带了就滚出去赚大钱,每隔几个月回来温存一下等碍眼了就再次离开,妈妈在家就是想干嘛干嘛,还有个可可爱爱的孩子陪着。
但程舟知道一般来说婚姻不是这样的,很大可能女方才是那个生儿育女带到3岁然后还得出去赚钱的,而且大多数夫妻要一直住在一起——程舟就是想象不出自己家里一直有个男的然后还要管东管西这得是什么样的地狱。
甚至有些人还没结婚呢就管起来了。程舟有一任自己认证过的男朋友,在确定关系之后突然就开始看她穿啥都不顺眼了,当她在朋友圈发比基尼照的时候一直发消息炮轰她让她不要作妖,而此时程舟一家三口正在印尼海滩晒太阳,比基尼是爸爸亲自给她挑的。
程舟:???
单看程舟的朋友圈的话,那完全是富家女的生活,但实际上,倒也并没有人们想得那么阔绰。
因为她爸爸工资再高,说到底也就是个打工的。这不跟做生意、开公司似的,钱能越来越多——爸爸总有一天会干不动,到时家里的钱就是花一点少一点。
即便爸爸已经为他自己和妈妈都留好了养老钱,除此以外也还有一笔积蓄,但程舟不可能真指望这笔积蓄过日子。
也就是说,程舟爸爸可以算是富一代,但程舟本人却绝对算不上富二代,她是得老老实实赚钱去的。
在这种情况下,程舟仍从未指望过爸爸带她出国务工,因为她知道爸爸一直有个不变的理念——
“女调我是非常敬佩且欣赏的,但要是我女儿说要干调酒,腿都给她打断。”
正常
“为什么?”穿黑色长裙的女孩听得入神。
“干一行恨一行嘛,凡是能赚钱的事儿,总归不会太舒服。”程舟说着用刀在冰块上比划了一个合适的大小,定在那里,然后小锤敲缝,“在你们鹅镇的话,就是累不死也发不了财,一晚上做不了几杯,但真要是奔着赚钱去,那基本上就是手不离冰,生理期也一样。你看吧台上这些工具——冰凿、刀、锤子、锯子,手上受点伤什么的是常事,也不能因为受伤就不干活了吧?”
“那要是我……”
“就算这些物理攻击你都能接受,那还有化学攻击呢。”程舟手上的冰已经成了个透明的立方体,但她似乎还不满意,精细地切切改改,“酒吧都是晚上开门凌晨关门,调酒师夜里干活白天睡觉,慢慢地那些正常上班的朋友们都很难能再约上一面。锻炼也要坚持,不然身体素质下降很快,我以前认识的几个调酒师都是熬夜熬的没几年就开始发福了。”
程舟说着顿了顿,又看着天花板想了想:“不过你要是问我爸为什么不想我干这行的话,那大概率还是因为女调容易被骚扰,以及喝醉的客人难伺候——单是喝醉就吐或者睡觉的倒还好,就怕那种喝醉闹事骂骂咧咧的。你够扛骂吗?要是老师家长骂你两句你都顶不住,那建议你别来受这个委屈。”
女孩皱着眉头:“那当调酒师这么不好,你为什么还要做这行呢?”
程舟说:“你以为我没动摇过?我好几次试图抽身,这不是没抽出去吗?”
第一次动摇大概是小学四年级的暑假。
不对,应该说是幻灭。
那时候爸爸寄来两张机票,让妈妈和程舟去马尔代夫找他。妈妈一句英语都不会说,全凭程舟小学四年级的英语水平,坐飞机抵达马代。
“而且怎么说呢,我觉得那边人英语发音也不行,落地后爸爸委托来接我们的人一直说‘好帖哦’‘好帖哦’,我听了半天才知道说的是hotel,问我们去哪个酒店。”程舟回忆着,“而且我妈就是那种又菜又爱买,明明不会说英语,还什么都想要。然后我就一直在那‘how uch’‘how uch’‘check’‘check’。”
“我爸当时在一家五星级酒店负责调酒,员工家属入住的话是有内部价的,所以我们那一趟确实玩得很好。但是我也看到了,调酒师的工作并不是妈妈说的那么光鲜。”程舟说着把方冰放进古典杯,开了瓶矿泉水,倒的姿势很优雅,“我们到的那天正好在进货,爸爸一箱一箱地把酒往店里扛,灰头土脸的,跟搬砖工没什么区别。他的英语也很差,这么多年了口音还是一股塑料味,是小学四年级的我都可以去纠正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