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桀骜不驯。
最让他感兴趣的……
则是学法联盟区。
有一群网友们,专门聚集在这里,研究各种和刑法相关的知识。
比如说。
这次的快递失窃案件,里面蕴藏的五个罪名,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等等。
甚至还有人专门发帖子,辩证剪烂身份证,构不构成侮辱国旗国徽罪。
而下方的楼层里……
网友们都在各抒己见,进行分析。
一楼:好家伙!up是不是忘记了这个罪?这个小偷感觉又有判头了。
二楼:应该不构成,我刚刚特地去查了查法条,身份证上面虽然由国徽,但这条罪有个前提条件,是在公共场合下。
三楼:提供下原文,刑法规定: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才构成侮辱国旗国徽罪。
四楼:我还专门去查了下司法解释,这类没有明确侮辱性质的,一般不会构成侮辱国旗国徽罪,而是被划分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
五楼:这种类罪最难区分了,不知道哪天up能用个真实案例来现身说法一下,那样肯定印象深刻。
六楼:印象是深刻了,就是有点费人。
七楼……
秦牧简单翻阅了这些楼层。
很多网友还是下了苦功夫的。
许乐山盗窃的资料里,有某人的身份证,被恶意剪毁了。
这种行为……
构成的是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不能归于侮辱国旗国徽罪。
侮辱国旗国徽罪,必须要有明确的侮辱、挑衅、蔑视等意味,才能判罚。
一般人基本上构不成这种罪。
往往是会被归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
在刑法里。
有类罪和个罪,要深入学习的话非常复杂。
他在视频里,也很少讲到这方面的知识。
随后。
他又简单翻了下学法联盟区的其他帖子,找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主题帖。
“甲是大学生,和室友乙因摩擦而生恨在心,在网上雇佣了小混混丙,令其暴揍乙一顿,结果丙阴差阳错,认错了人,将甲认成了乙,甲被打成了重伤。”
“请问甲和丙该如何定罪认罚?”
在这个主题帖下。
冒出了很多网友人才。
一楼:这还用问?甲教唆他人揍人,伤害结果已出,构成了教唆犯,和犯罪者同罪,丙犯故意伤害罪。
二楼:不对吧,甲让丙揍乙,但没揍成啊,应该是故意伤害未遂吧?
三楼: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甲是实际教唆者,同样也是受害者,所以他被揍了,要告谁?
四楼:我告我自己?
五楼:离谱,这是谁想出来的问题?
六楼:那你们意思是说,如果甲不告自己,那混混丙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七楼:敢情甲白挨一顿揍?
八楼:有没有大神能现身说法一下,这种揍成重伤的案例,咋解决?丙负主要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