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夜宇皓加深了这个吻,卿羽尘听到了心跳声在自己的耳膜里鼓噪,这一刻,他好像找到了梦中那个吻的滋味……
【作者有话说】:就问你们,有木有小情侣的感觉?
魔界篇·大徒上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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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杯不醉
夜宇皓没有选择跨界传送符,而是用冥界的黑马车送卿羽尘,他觉得这样的话,在路上和师父相处的时间更长。
他一直送到冥界和魔界的交界处,卿羽尘已经在车上换好了画皮,临下车前,夜宇皓给了他一卷羊皮纸地图:“师父,这是我上次来魔界的时候顺便弄到的魔界全域的地图,从这里进入,离耿首工的住处最近,我在地图上标了个记号。”
卿羽尘接过地图,师徒俩依依惜别,装扮成魔族的师父这才进入魔界。他走了没一会儿就进入了一个镇子,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各色头发,头上长着犄角的魔族,这些平民的衣着打扮不如人族和鬼族,大部分都穿着粗麻布衣服,鲜少有光鲜亮丽的,个别特别穷的甚至还穿着兽皮,看起来像没有脱离原始社会。
卿羽尘假扮的魔族少年,穿得很朴素,是灰白色的粗麻布衣服,倒也不会引魔注目。衣服上喷了能够去除人味的魔用香水,使魔族嗅不出来他是人类。
鉴于储物戒是一种非常昂贵的东西,不管在人界、冥界,还是魔界,都不是普通阶层能够消费得起的,所以他用小徒弟送的一根非常结实的皮绳穿过指环,当作项链戴在脖子上,并把项链塞进衣服里面,这样就不会露出来被其他魔族瞧见,免得他们见财起意。
魔族平民虽然穿着穷酸,个头却长得很高大,大街上身材魁梧者比比皆是,卿羽尘看原著小说的时候,知道魔族特别爱吃肉,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导致他们身材比人族要强壮许多。
魔族的语言十分混杂:有些地方的语言和人类一样,能够听懂;有些地方的语言则完全听不懂。
无论说出来的话听不听得懂,他们所使用的文字无一例外都看不懂,和汉字完全不沾边。
不过,卿羽尘却不担心,他这次入魔境,可谓做了充足的准备,男朋友把他从头武装到脚——小徒弟为他准备了三样能够翻译魔族文字语言的小玩意儿:第一样是琉璃镜单片,专门用来看魔族文字;第二样是耳塞形状,塞在耳朵里,就能听懂对面的魔族在叽里呱啦什么;第三样是舌贴,就贴在舌头下方,能把卿羽尘说的话翻译成魔族的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