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节
“嗯!”
林诗诗点点头,拿起麦克风,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澹灰色的无印t恤,搭着深蓝色的紧身牛仔裤,一身便服的她,咋一看特别普通,就好似寻常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女子,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是在细看之下,却会发觉几分漂亮,或者应该说是“标致”。
就是那种标标准准的好看,鹅蛋脸,中长发,澹妆素雅,休闲常服,身上看不到什么昂贵的首饰和华丽的装饰。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越看越觉得好看,并非是惊艳,而是一种令人非常舒服,讨厌不起来的耐看。
“原来,林诚还是创作型歌手啊,失敬了!”
吴龙笑得有点尴尬,更有几分失落。
歌手和歌手之间,也是等级分明的。
能不能自己创作歌曲,对于一个歌手而言,是强与弱的分水岭。
唱歌,谁不会啊?
全国上下,什么人不会唱歌?就算是不会,找个老师教上几个月,不也就会了嘛。
可是写歌,写好歌,写爆红的歌,那就是截然不同的水平了。
一位创作型的音乐才子,写一首歌,就能捧红一个天王天后。在乐坛里,这种人才是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
无论是从刚才陆心悠唱的《起风了》,再到陈微软唱的《孤勇者》,吴龙已经完全可以确定,林诚不仅是一位创作型的歌手,而且是属于天才级的顶尖音乐人。
词曲皆佳,无可挑剔的优秀!
像这种人写出来的一首歌,足以让很多明星为之疯狂,毕竟那首歌可能代表的就是一次成名爆火的机会。
作为唱歌出道的明星,吴龙当然清楚这样一首歌的价值。
当年在他的时代,就有不少女明星,为了某位教父级的音乐人能给自己写一首歌,不惜自荐枕席,送货上门。
突然间,吴龙就发觉,通过6个月的剧组生活,慢慢熟悉,彼此越来越接近的那个“若曦”,如一叶扁舟,随波飘荡,却是在离岸边的自己,越来越远。
“停在这里不敢走下去,让悲伤无法上演。”
看着茫然不知所措的林诗诗,林诚拿起麦克风,清唱着起了个头。
“下一页你亲手写上的离别,由不得我拒绝。”
清冷如山泉悦动的声音,缓缓跟上了旋律。
林诗诗看着他,眼含感激。
“这条路我们走得太匆忙,拥抱着并不真实的欲望。”
林诚自然的接着往下唱,却被陆心悠的一句“你们这是情歌对唱吗?”,恍然发觉,不知不觉的,居然把这首歌唱成了两人合唱。
“来不及等不及回头欣赏,木兰香遮不住伤。”
本没发觉有什么特别的林诗诗,在这一句话的提醒下,骤然间俏脸泛红。
可是,唱到这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唱下去了。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
林诚起身,站在了林诗诗的面前,向着她伸出了手。
而跟着合唱的她,在迟疑两三秒后,牵手起身,低头一抹羞涩。
“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
“借不到的三寸日光。”
……
沙发上,看着两人牵手合唱,从原先的略显生涩,经常走调不搭,到后来的丝滑融合,严丝合缝。
吴龙已然沧桑的脸上,勉强挤出笑容,心里却是如五味杂陈般的难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新婚典礼上,看着自己的老婆,身穿白纱,却在和别的男人搂腰起舞。
“这也太好听了吧?为什么你能写出这么好听的歌,而且这歌词……简直就是为若曦量身订制的角色歌!”
陆心悠看得羡慕不已。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能百分之百确定——能火!
这是一首绝对能火的歌,而且到时候搭配着《步步宫心》的上映,在剧情的烘托下,必然会更加的爆火。
像这样的一首歌,让林诗诗去演唱,完全可以让这个毫无唱歌经验的纯演员,摇身一变就成了当红的歌手。
会唱歌,手上有那么一两首的成名曲,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这就代表,你可以登上很多很多的晚会,接下很多很多的商演,等于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商业价值成倍提升。
这也是许多演员,哪怕唱功再稀烂,都喜欢出那么一两首歌的原因。
就算挨骂,就算嘲讽,就算在网上被黑得体无完肤,可那也是一种流量,起码让很多不是粉丝的人,都记住了你的名字,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