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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水就行了。”辛荷笑,“要进行身材管理,我们一般不喝饮料。”
姜初宜也跟着点头。
陈向良很理解,“你们当明星的也不容易。”
他指挥宗也,帮桌上的几个男人都倒了一杯白酒,举起手中杯子,“好不容易趁着宗也生日能聚一顿,今天叔叔高兴,你们陪我喝点酒。”
姜初宜看冀凯豪迈地闷下第一口,不由担忧。
那次跨年夜,她亲眼见识过这几个人的酒量。现在喝这么猛,等会估计都得吐出来。
面对满桌色香味俱全的碳水化合物,姜初宜默默地把节食计划又往后推了两天。
宗也没有吹牛,他叔叔的厨艺确实很好。
姜初宜口味清淡,是属于不太能吃辣的人,但是吃麵前那盘辣椒炒肉吃得上瘾。
一边吃,一边被辣的冒汗,不得不停下来喝口水,再继续吃。
陈向良也发现了这一幕,不由笑道:“辣椒炒肉是不是很好吃?”
姜初宜不好意思点头,又用手背抹了一把汗,“叔叔,你这厨艺,感觉跟专业厨师一样的。”
“我就是专业的啊。”陈向良笑着,“宗也没跟你说过啊?我们家里开了个湘菜馆。”
“湘菜?”
“对啊,我是湖南人。”
姜初宜恍然大悟。
他们说着话,宗也拿起盒纸巾,绕了半个桌子,默默放到她手边。
她微愣,说了句谢谢。
酒过三巡,陈向良起了兴致,跟他们说起一些往事。
一桌人都默默听着。
原来陈向良并不是宗也的亲叔叔,十年前,他身无分文来上海,白天在街边上摆摊唱歌,晚上就去公园长椅上睡觉。
有一天,他在公园遇到了个瘦巴巴的男孩。陈向良见他年纪小可怜,衣服也脏兮兮的。便主动过去问了几句,才知道他父母都不在了。
后来宗也就跟着他过起了风餐露宿的流浪生活,好几年都是靠街边卖艺赚钱。
姜初宜心头翻涌,不禁望向宗也。
他表情没什么太大的变化,甚至还微微笑着。
陈向良继续说着,姜初宜想起什么,忽然出声,“你们说的这个地方,我还挺熟悉的。我高中也是在那附近。”
陈向良:“还挺巧啊。”
她越看陈向良,越觉得脑子中某些记忆逐渐清晰。
她和秦同的“黑料”大概就是高三爆出来的。那时候姜初宜刚刚遭遇人生第一个低谷,许多工作暂停,返回学校继续念书。
那段时间她独来独往,经常放学了也不回家,一个人在路上漫无目的地徘徊,偶尔遇见流浪歌手弹吉他,便会驻足听几曲。
姜初宜把自己想起的事情说出来,犹豫道:“说不定,高中的时候我就见过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