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
把想要得到的,全都牢牢锁住。
这是洛云郅父亲给洛云郅上的第一课。
牢牢抓住自己喜欢的东西,千万千万不能放手。
因为一旦放手,就抓不住了。
洛家人是北来的蛮人,征服和野蛮是骨子里爬动的髓液。
洛云郅看到过美貌的母亲整日哭泣,看到她讲起梦想的时候,眼瞳里会发光。
家庭里,谈不上什么亲缘血脉。
父亲所有的爱和注意力都放在了爱人身上。
贯彻了那句,父母才是真爱,孩子只是意外。
洛云郅只是父亲用来讨爱人欢心的工具。
从年幼时期开始,洛云郅便在孤独里继承了洛家人的偏执、疯狂和绝望。
洛云郅亲眼看到母亲的凋零,看到父亲为此发疯。
此后,这如同诅咒的命运和理性的枷锁,双重束缚在洛云郅脖颈上。
注定会孤独,走向湍急孤僻的道路,这样的人生一眼就能望得到头。
洛云郅幼年喜欢从水里看云,就像是看固定的命运,无法从池渊里逃脱。
人类漫长的岁月对他来说,是种折磨。
可能是父辈发疯太多,他从小被教育,要做个正常人,要理性、克制、寡欲、淡泊……
人生来就是野兽,所以以道德、情理等等各种锁链束缚。
洛云郅门门满分。
越是满分,越是空洞。
孤独岁月,要如何渡过?
他不是从娘胎里蹦出来的石头。
他冰冷的躯体需要温度。
空洞的躯体需要注入正常人的养料,需要梦想、热情。
可就算是按照正常人的比例加入岁月所需要的东西,可也不过是用锡纸包裹腐烂的苹果。
生命寂默在这里、陨落在这里。
他的生命需要点燃火焰,腐烂的骨血唯有燃烧,才能从灰烬里重生戴。
但小火焰可遇不可求,当它坠落,洛云郅惊恐的奔跑起来,疯狂且执意的追逐。
腐朽、终究走向湮灭的灵魂,滚烫的发起热来。
一眼,他就知道。
爱意,堵不如疏。
喜欢,静不如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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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几句话,却是洛云郅半辈子人生。
其实洛云郅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好说的。
他只是孤独太久了,好像迫切需要一个人来聆听,来点燃他的孤
林羡鱼始终认真听着,他已经很困了,眼皮都在打架,洛云郅知道他困,会爱怜的亲吻他的眼皮。
“困了?”
林羡鱼摆头,睫毛都在垂在脸颊上了。
但他很温柔,他犯困的头枕在洛云郅的臂弯里,呈现的是一种完全信任的姿态。
他独特的温暖是,用手掌勾住了洛云郅的拇指尖尖。
细腻柔软的指腹,一点点触碰着手指。
洛云郅柔情万分。
总感觉好像在哪里见到他。
透彻、干净。
像是在照镜子。
湿漉漉、清透透的。
是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