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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天从沈临家出来,他才知道原来有这么暖和的袜子,原来冬天穿球鞋也不会冷。
他的母亲去世得早,陆万钧虽然宠他,但父亲的爱是粗犷的,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母亲的位置。
他拥有同龄人羡慕的一切,唯独缺少冬天里的一双小羊毛袜子。
因为这两双袜子,陆卓勋一直管着沈临,沈临遇见他的时候,是年级倒数,初中毕业的时候,是年级前十。
陆卓勋又和他做了三年高中同学,高中毕业,陆卓勋以优异的成绩考进国际知名学府,沈临拚尽全力,还是没能去他勋哥去的学校,但也顺利被清北大学计算机系录取。
出国留学的前一夜,几个发小抱着他哭,沈临非要陆卓勋承认他是正室,是大房。
那个时候,陆卓勋有点怀疑沈临的性取向,直到无数次深夜,失恋的沈临给他打越洋电话,哭诉悲伤的恋爱或暗恋经历,陆卓勋才确定,沈临只是一个纯纯的脑残而已,而且他的审美极其专一,一直是可爱萝莉。
后来陆卓勋回国,开始接手陆氏,几个发小又聚到一起。
立志当黑客,攻陷美帝主义的沈临没长歪,目前在陆氏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也算把专业和兴趣结合起来。
后来回忆陆卓勋第一次去沈家的情景,按照沈临的说法,他爸妈当天的接待规格,哪怕是国总统来了都够不上。
陆卓勋到底没下手揍人,径自往餐厅走去,沈临赶紧跟过去,从食盒中一样一样往外端菜,大冬天里,菜还热乎,依旧保留着刚出锅的诱人色泽,菜式都是陆卓勋爱吃的。
陆卓勋确实饿了,他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沈临不敢造次,憋着满心的八卦,抓耳挠腮的陪他勋哥吃饭,实在有点食之无味,而且他也不明白,陆家几代富商,绝对的老钱,陆卓勋和其他富家子弟一样,讲究,一般的人入不了他的眼,一般的东西他也看不上,对食物也是,他勋哥那么挑剔的一个人,怎么就喜欢吃他妈妈做的饭呢?哪里就很好吃了,明明很一般。
可实际上,陆卓勋就是打心底里喜欢,家常菜的味道,外面的东西再精致也比不了,所以沈母做的菜,他每次都觉得好吃,吃到就觉得开心。
吃完饭,陆卓勋心情好了不少,拿起纸巾擦嘴,一顿家常菜愣是被他吃出法式大餐般的优雅,他瞅着沈临的猴样,慢悠悠的道:“问。”
沈临立马立正坐好,他伸长脖子,大眼睛精光四射,盯着他勋哥,发出灵魂一问:
“勋哥,爽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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