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那时候是经过一番精挑细选,特意选了个病弱的,不健壮的,一看就纵情酒色快死了还要浪的类型。
……银楼老板可能是强壮了点,可能是不太容易早死,但跟眼前这个比起来……
银楼老板憨啊。
没什么脑子,好算计。
这个短短几年就名声鹊起,赚了一堆大金条的家伙……是顶尖的聪明。
不好糊弄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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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厌烦我过于聪明、不好糊弄吗?”886先生叹息一声,“我要不是稍微有点脑子,也没办法给夫人赚来能花一辈子的金条啊。”
“这点事你还要念多久。”
w小姐多多少少垮了脸,寿终正寝圆满合眼后还要应付前夫真挺糟心的:“说的好像我欺骗了你感情。实际上你我做夫妻前,清清楚楚说过……”
“啊,我明白。做生意罢了,我们俩是做了一笔很成功的交易,我的确没什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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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先生看着她,依旧是温婉贤淑的姿态,美丽夺目的外表。
当年,那位名满帝都,裙裾华美,头戴白山茶的花魁。
发髻上的花枝步摇一步一晃,晃走了多少人的目光。
只要见过她一面,就会变成她的追求者;见过她第二面,就会落陷了整颗心。
那个世界,那个时代,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听过她的名字,渴望过她的身影。
……但,可惜也不可惜,当他认识她的时候,这女人已经不再待在帝都里,也不再是绝世的花魁。
依旧有着很多的追求者,依旧拥有美丽动人的仪态,但她只是甘于寄居在一位老古董商的小院子里,早九晚六地提着朴素的青裙子,去茶馆里拉二胡。
有许多男人指着茶馆里那个拉二胡的女人对他唏嘘,说,你知道吗,那曾经可是位名满帝都的花魁,现在就只素面朝天的在卖茶的王大爷旁边拉二胡,中午还当着大家的面在旁边的饺子馆连炫三两韭菜煎饺,就蒜。
太可惜了,哎呀,好可惜。
好好一个花魁,现在吃韭菜还就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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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886先生根本没看到那些肤浅男人看到的东西。
美貌?才艺?或者美女吃蒜的崩溃感?
……不。
他只看到了商机。
一个曾名满帝都,传言里能和王公贵族平起平坐的绝世美女,竟然完完整整地从那个时代、那座城、那片烟花之地退了出来。
不含伤痛,不染尘埃。
依旧眼神明亮,姿态美丽,轻轻松松地吃饺子拉二胡,快乐又平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在高质量的追求者中挑选着要嫁的对象,对婚姻、亲情与儿女都抱着灿烂无垢的渴望。
她没沾上那座城里的任何阴影。
——那么,这女人,是有怎样恐怖的手腕,又有着怎样缜密的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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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先生是个再聪明不过的生意人,他知道,理应没有人能从那座城里全身而退。
没有人。
别说把他放在一个花魁的位置,就是放在一个走卒、一个小贩的位置……也不可能,绝不可能从那座城里,完完整整地回来。
所以,这女人……一定是个前所未有、绝顶聪明的弄权者。
他只是个小小的金店老板,出身平凡,但他拼命想要挤入那座曾经繁华的城,他想结识那些王公贵族,所以……
所以886先生去求娶她。
没有追求,没有吹嘘自己的心意,只是一车车地送大金条,然后,把自己的交易请求细细写在金锭最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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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便嫁给了他。
不出于爱,不出于怜惜,只是一个要钱,一个要权而已。
很简单的交易,白纸黑字,简单极了。
婚后,双方也很满意。
有这么一个身份的女人做夫人,他的渠道越来越多,生意也越做越大,挤入了权贵的圈子,迈入了梦寐以求的阶级,而且他夫人还压根不管他回不回家是否花天酒地,日子过得比婚前还自由潇洒;
有这样一个有钱还不多事的男人做夫婿,她的生活也几乎和婚前没有任何区别,毕竟那家伙是个热爱做生意,一天到晚在外面跑的商人,和她交流的方式就是给她寄金条,根本不管她怎么花花多少,也不管她是不是养了情郎。
当然,w小姐并不想养情郎。那时候她一心养妹妹,妹妹去工作了就上街捡要饭的小孩养,偶尔心血来潮去庙里上个香,期盼一下那个背景板老公早点死,好继承他全部的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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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嘛,886先生的确早死了,w小姐的确继承了超多大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