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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俩人的身材都非常标准,宋姑妈对他们又非常了解,设计制作出来的礼服非常合身,几乎不需要怎么改动。

董丽莎在婚礼前五天回到南溪,陪林锦瑟布置婚房,采买物品。

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直到昨夜,林锦瑟还和宋乔彦视频聊天,他说已经订好了机票,今日下午两点前一定能赶回到家中。

但她昨晚睡得很不踏实,还做了各种乱七八糟的梦,她梦到了很多人,锦年,爸爸妈妈,小姨,宋乔彦,还有简意时。

她梦见简意时站在简家南园的老梨树下。

深夜时分,夜色如墨,梨花盛开,洁白莹艳,他一身笔挺西装,头发剪得很短,露出薄寒月色般清绝的眉眼,面无表情地,静静地看着她。

林锦瑟站在远处,遥遥与他对望,心微微地有点抽痛。

接着她就醒了过来,天也快亮了。

“乔彦哥电话还打不通?”董丽莎风风火火地推门进来。

林锦瑟“嗯”了一声,起身走到窗户边,看向门口的方向,眼眶微微地红了,眼里的失望与难过再难掩饰,喃喃自语道:“他大概不会来了。”

董丽莎啐了一口,骂道:“妈的,男人就是不靠谱!”

“要不,你嫁我算了。”董丽莎走上前来,揽住林锦瑟的细腰,笑嘻嘻地打趣道。

林锦瑟知道她在逗自己开心,敛去失意难过之色,扬起唇角,微微一笑,“好,我嫁你,让那些臭男人都滚蛋!”

“现在怎么办?让演员上场?”董丽莎问。

林锦瑟抿了下唇,“嗯”了一声,清澈的眸子露出坚定神色:“无论如何,今天这场婚礼必须圆满完成。”

董丽莎立即打了个电话。

“好了,我保证我给你找的这个‘新郎官’啊,绝对比宋乔彦帅,比他高,比他年轻,比他有钱,总之样样都强过他,让他后悔死去吧。”董丽莎信誓旦旦地说,眼里还闪着光。

林锦瑟没将她这些话放在心上,既然这人这么好这么厉害,还会来陪她“演戏”,这不过是董丽莎说些哄她高兴的话而已。

回想和宋乔彦这些年来的种种,林锦瑟的心钝钝地痛。

这些年,宋乔彦在关键时刻失约已经不是一两次了,林锦瑟已经失望了许多次。

这一次从他都没有通知他在国外旅游的父母回来,也没有告知他在北凌的堂姐宋敏君,林锦瑟心里其实早就有了结论,只是不到最后一刻,不愿意承认罢了。

她做好了两手准备,如果宋乔彦能准时出现,自然是最好;如果他不出现,或者联系不上,那么她将和别人完成这场婚礼。

这个“别人”是董丽莎帮她提前找好的演员,她还没有见过。

她只需要他陪演完这场婚礼,并在林朗山手术顺利完成前扮演好她的“好丈夫”就可以了。

俩人正在楼上等着,张茜华也推门进来,询问怎么回事,宋乔彦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来,还有五分钟,婚礼就要开始了。

林锦瑟这才把所有一切跟张茜华说了,自然是被她臭骂一顿,“小锦,你让我该说你什么!亏我还觉得你稳重,你这办的是什么事啊,也太不像话了,拿婚姻当儿戏啊!不行,我不同意!”

林锦瑟自知理亏,也不好回嘴,董丽莎拉着张茜华道:“茜姨,小锦也是没办法啊,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您就别闹了。您这样闹,只会让瑟瑟更加难受。”

张茜华看了眼坐在床上,低着头,抿着唇的林锦瑟,叹口气,“罢了罢了,既然是做戏,那就演得像一点,别这样哭丧着脸。”

林锦瑟闻言,站起身来,抱住张茜华的胳膊,轻轻摇了摇,“谢谢小姨。”

张茜华把她的头纱放下来,牵住她的手,“快到时间了,下去吧。”

三人下了楼,林朗山已等在客厅了,他坐在沙发上,双腿微敞着,双手搭在拐杖上,脸色不大好。

林锦瑟忙上前,在他面前蹲下,“爷爷,怎么了?”

“乔彦怎么还没来?这都要误了吉时了。”林朗山哼了一声。

在宋乔彦小时候,林朗山是极喜欢他的,但自从宋乔彦报考了南戏,当了演员,林朗山便对他看不大顺眼。

他想不通这么优秀的孩子,怎么会要去当个戏子。

“来了,新郎官来了!”司仪也是急得不得了,一直在门口等着人。

林锦瑟知道来的人,应该不是宋乔彦,却还是忍不住起身,伸头,朝屋外看了看,想再确认一下,可惜没看到来人。

司仪怕耽误是吉时,已经把人领到出场的地方等着了。

林朗山也站起身来,林锦瑟忙扶住他,司仪赶了回来,“刚好刚好,吉时到了,新娘子,老爷子,你们跟我到这里来,准备出场了。”

司仪说着话时,暖场音乐声戛然而止,换成了出场音乐声,柔美浪漫的钢琴版《婚礼进行曲》响起。

林锦瑟挽着林朗山从小楼的台阶上缓缓走下,向着礼台走去,不远处,“新郎官”也缓步朝他们走来。

林锦瑟没有戴隐形眼镜,透过头纱,她只看到朝她走来的是一抹颀长挺拔的身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看不清他的脸,可不知为何,她的心忽然狂跳了两下。

林锦瑟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注意都放在林朗山身上,放缓了脚步,小心翼翼地搀扶着他向前走。

直到他们一起走到了礼台中央,林锦瑟才缓缓转过脸,看到的是男人瘦窄冷白的下颚,她微微扬起头,眸光从他的下颚,一路向上,偏薄红润的嘴唇,山峰般高挺的鼻梁,多情漂亮的桃花眼,冰冷疏离的眸光……

林锦瑟感觉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凝固了一般,心脏都不会跳动了,呆呆愣愣地看着面前的男人,脑子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请爷爷把孙女交给她的孙女婿,从此之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司仪清亮的声音传来,林锦瑟的手从爷爷那干燥温暖、瘦骨嶙峋的手中转移到了男人修长有力、炽热宽大的手中,她才回过神来。

林锦瑟慌忙看向台下的董丽莎,一下子明白了她之前的话中之意“绝对比宋乔彦帅,比他高,比他年轻,比他有钱,总之样样都强过他”,这可不是嘛。

董丽莎朝她甜甜一笑,双手围拢在嘴边,对着台上喊道:“哇哦,新郎官好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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