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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是的,姑姑。”卢克回答了一声,在刚刚看过的书里插上书签,慢吞吞地回到了房子里。

午餐时库伦先生不在,卢克和姑姑奥德丽小姐、姐姐于娜一起吃饭。期间卢克听姑姑又在谈论附近一户人家要举办舞会了,于娜应该做点儿准备——于娜今年20岁,正是此时公认的结婚最佳年龄。

“我想你应该做一件新礼服,之前那些都已经在舞会上穿过上了,虽然不是不可以再穿,但……”奥德丽小姐提醒自己的侄女于娜。

一件礼服穿一次就收起来,再也不穿了,那是最顶层权贵的做派,甚至最顶层的权贵都到不了那个程度。顶层权贵最多就是一年的社交季,一条礼服裙子只出现一次,明年还是可以出现的。

至于说第二年又有新潮流…呵呵,这年头哪有那么多新潮流?一个潮流能够维持几年几乎没变化,这还是挺常见的。变也是在一些小配件、小细节上变化,比如增加一个网袋,又比如是否用腰带、腰带的宽窄等等。

“卢克,你今天要出门,是吗?”忽然,奥德丽小姐扭头对卢克说。

卢克点点头:“是的,姑姑,是和读书俱乐部的一个朋友约定好了见面,一起买几册书。”

“哦…”奥德丽小姐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不多问了,只是说:“你的钱还够吗?”

奥德丽小姐很喜欢自己的侄儿,卢克和此时大多数男孩儿不太一样,他总是很安静、很温柔,奥德丽小姐认为他这是更像自己的嫂子…虽然他不想说自己哥哥的坏话,但现实就是这样,她的哥哥库伦先生有的时候实在是太不近人情了。

他并不酗酒,也不使用暴力,对待女性也没有出格…他只是平等地忽视着所有人,只对他口中的‘科学’狂热。说实在的,奥德丽小姐并不太懂‘科学’上的事儿,她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哥哥连续两个月不着家,在嫂子去世后,家里两个孩子根本没人管!

要不是当时于娜也13岁了,算是个大孩子了,他们被仆人卖掉,奥德丽小姐都不意外。也是侄女和侄子的处境让她看不下去,她才最终下定决心来美林堡看顾他们的。

卢克自己有钱,因为他早早半独立了,去父亲的实验室帮忙也能拿到一些报酬,所以在同龄的普通公学生中真是算有钱的。所以他又点点头,吃完饭休息了几分钟,就乘车出门了——17、8岁的男孩儿了,而且‘读书俱乐部’奥德丽小姐也知道,她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一个事儿。

做姑姑的并不知道,自己的侄儿要去一起买书的‘俱乐部朋友’是个异性,而且是年轻的异性。

一男一女单独出门(不算仆人),这在薇薇安上辈子都很容易被人做出特殊的解读,这个时代当然更容易引人遐想。这也是卢克没有详细说给姑姑和姐姐听的原因,他认为只是和朋友一起买书而已…但他也知道别人不会这样想。

卢克在主祷文大街见到了薇薇安,薇薇安看到卢克,立刻招了招手,跑上前去:“…真感谢你今天来帮忙…你人太好了。”

市面上还是有一些化学相关的书籍的,只不过薇薇安在这方面没有经验,很容易好坏分不清楚…毕竟是专业书籍,还是得专业人士才能挑出其中的优劣。

而薇薇安买化学专业书要专业人士指点,首先就想到了‘炼金学会’的成员。但她仔细想想,成员们大多都是平日里有工作的成年人,为了买书做顾问特意约人出来,总觉得有些不合适。

对卢克就没有这个问题了,他也是正在放假的学生呢!就算暑假也要学习,还要准备申请‘罗齐奥国立大学’的事儿,但总有休息的时候吧?

所以薇薇安就尝试着给卢克写了信,其实没什么意外的,他回信同意了——此时的礼仪就是这样,所谓‘一位绅士任何时候都不要拒绝一位女性,而所有人都不要拒绝年长者’…和礼兰的社会习气,拒绝人就是很难开口的,男性拒绝女性,年轻人拒绝长者,更是极其罕见。

当然,这样的礼仪也只是针对有点儿社会地位的人的…有些事古今中外其实没什么不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也!礼仪规矩这种东西,本来就只‘束缚’社会上层的体面人而已,‘庶人’算什么,‘禽兽也’,禽兽没有规矩礼仪,人会生气吗?

呃,不管这其中微妙的阶级现实,至少薇薇安在写信时就能确认卢克·库伦一定会同意了。事实也不出所料,他们约在了这周周四,在主祷文大街见面。大概是出于有一种默契,他们都让马车留在了街口,自己到街上碰面。

主祷文大街是很有文化气息的书籍、印刷一条街,这里最多的是小偷,因为专注挑书的人很容易忽视自己的口袋,这样就能被小偷得手了。但除此之外,这里更严重的犯罪倒是没听说过,所以陪伴薇薇安出门的男仆也同意了等在街口。

主要是,平常薇薇安就很喜欢自己一个人呆着,逛书店不要人跟着也不是第一次了,家里的仆人都习以为常,不以为奇怪了。

走进书店的卢克很有效率,他给薇薇安推荐了几家好书店:“…对,就是这几家书店,他们经常做专业书籍,前年那套备受好评的《百科全书·科技卷》正是他们中的汤普森书屋编撰出版的……”

薇薇安说自己想买什么样的书,卢克立刻就能不假思索地提出自己的建议,然后迅速地在主祷文大街,几家薇薇安过去不怎么光顾的书店里找到。

“卢克你对这儿真熟悉啊……”薇薇安摆弄着一本大部头,脱口而出。他们已经买了一些书了,书又是很沉重的东西,所以倒是没有带着跑,而是在书店留下了地址,请书店送到家里去。

“我只是…经常需要来这儿。”卢克镇定地点了点头。

薇薇安不意外这个,卢克这样的天才少年,喜欢书籍,喜欢逛主祷文大街是很自然的事——不然还会是因为什么?

……

有了第一次非俱乐部聚会的单独见面后,再见面的事情好像很自然地就发生了。薇薇安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交到了一个难得的好朋友——她当然也有别的朋友,但卢克不太一样,他在薇薇安这里简直完美诠释了什么叫‘良师益友’。

和他相处自然舒服,一点儿没让薇薇安想起来这个时代异性之间,特别是年轻的异性之间,是没人认为有纯友谊的。那种‘自然’,让她恍惚之间觉得自己不是在200年前的近代社会,而是在现代了。

而且卢克不愧是‘炼金学会’会员们都交口称赞的天才!薇薇安和他深交之后才发现,这个人科学知识渊博,实验动手能力逆天,看他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做计算什么的,薇薇安真的觉得和别人不一样!

不同于她这种别人觉得很聪明、很敏锐的孩子,也不同于苏珊那类学校里的优等生,这些都是薇薇安两辈子都见过的,属于是每个学校,甚至每个班都能有那么一两个的‘学霸’。

而‘卢克·库伦’,大概就是那种传说级的学神——上学的时候会听说市里一中或者某某附中有个家伙,脑子不是人长的,参加各种国际竞赛都能拿一等奖,学校里的功课随便学学就市里第一了,和第二可以拉开不小的差距。

甚至这种差距都不能体现他们和‘普通人’的不同,人家考接近满分的分数,是因为只能考那么多了,他们则是最高只有满分,所以拉不开分差!

放在当下这个科学大跃进的时代背景下,‘卢克·库伦’大概就是那种注定会青史留名,成为日后众多学生‘噩梦源泉’‘一生之敌’的科学家。

说实话,薇薇安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这种程度的天才…一边觉得很奇妙,一边就很‘尊敬’他,虽然他们是同龄人,这样就挺奇怪的。

薇薇安不知道的是,她觉得卢克很罕见,卢克只会觉得她更罕见——她本来就是见过一面,就很难忘记的那种人。

他们其实在那次新星花园剧院楼上房间之前,就见过了。他认出她并不是因为其他会员给他写信介绍了这位年轻的女会员,而是一年以前,他们在一次校外写生课上见过。他的朋友罗伯特是她朋友的兄长,他因此也被介绍给了她。

但她明显不记得了。

卢克一开始并不觉得‘薇薇安·奥斯汀’有什么特别的,当然,如果以世俗的、大多数人的眼光,他知道她很特别——那次写生课,公学同学们几乎都在看她,那实在是个过于清新的女孩儿了。

虽然大家总是用‘清新’形容那些年轻的,没有成年女性那么‘矫揉造作’的女孩儿(特别是喜欢用来形容乡下来的、海外回来的女孩儿,觉得她们有别于城市姑娘的青春质朴),但其实真正说得上‘清新’的女孩儿非常少见。

奥斯汀小姐则像是每一根头发丝都在诠释‘清新’这个词。

她的皮肤、头发、眼睛,乃至于小小的、淡红色的嘴唇,都太干净了。不是用其他颜色的颜料调和成的丰富色彩,而是原本就是这样…而且她那么轻盈,可以毫不费力地捋平自己被吹乱的头发,不在规定的恰当时机去笑、去说话,也完全不会让人认为她是缺乏教养。

她身上没有被束缚的痕迹,但又不是那种没接受过教育的人…非要说的话,就是轻盈,太轻盈了,仿佛那些来自外界的规训是一条条的丝带,扎在她的头发上、衣裙上,是闪亮的蝴蝶结装饰,丝毫没有带来束身衣一样的死板和沉重。

卢克当然知道这样的女孩儿很迷人,非常迷人,那次见面后,罗伯特还念念不忘了几个月呢!

但似乎也仅此而已了,就像是一幅画,那美吗?迷人吗?美的,迷人的。但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并不是一个油画爱好者,对于艺术知之甚少,甚至不太理解那些艺术家、艺术爱好者为什么那样痴迷。

审美、艺术…它们有什么实际意义吗?卢克还是喜欢科学,因为科学是‘确定性’,是能实实在在改变这个世界的,他喜欢确定性,也喜欢改变——某种意义上来说,奥德丽小姐其实搞错了一件事。

卢克并不是不像他的父亲,他其实还是很像的。只不过他多少遗传到了来自他母亲的一些特质,而且他还年轻,年轻人没经历过什么事,他们的心肠总是要更柔软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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