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江寒生娶安宁的时候,那聘礼里的缝纫机,到现在,都是好多人羡慕不来的东西。
如今,又冒出来,赵大勇娶的媳妇儿,会给一辆自行车。
没人谈论才奇怪。
叫夏大妮的女人,一脸谨慎。
一副打死也不开口的模样。
但李春花是谁啊,软磨硬泡,甚至不惜将自家那点八卦,贡献出来。
比如苏红和安大可之间的事儿等等。
这样一来,夏大妮倒是放心大胆的提起了田小玲。
当然,是在李春花耳边耳语的。
原来田小玲十七岁,就嫁到了李子大队李顺子家。
当初老田家是冲着李顺子家里男人多,干活儿的劳力也多,饿不死田小玲。
当然,他们也找李顺子家要了一大笔彩礼。
婚后,田小玲一天活儿没干过。
还是那么困难的年月,大家都是拼命干活儿的时候,田小玲就天天在家玩。
大事小事不管,油瓶倒了,也不扶。
对着男人李顺子,非打即骂。
好好一个年轻小伙儿,硬是将人蹉跎成了佝偻病秧子。
那李顺子,一个星期,就得去卖三回血,卖回来的血,全供养了田小玲的挥霍。
人为啥能够长得油光水亮的?
还不是吃了李顺子的‘血’。
不过如果只是这样,日子其实也能过下去。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作风有点问题。
因为不是什么好事儿,夏大妮也不敢说的太仔细。
总之,就是好吃懒做,又不把男人当人看,还偷人,所以连人带孩子,一并送走了。
这等瘟神,离开老李家的时候,李大顺亲爹,还拿了一个大锣鼓,敲遍了全村。
李子大队和田小玲娘家超美大队,人人都知道这事儿。
只是,隔了大队,加上田小玲母亲在大队撂过狠话,谁要是敢说她闺女半句坏话,她就让闺女带着仨孩子,去那家人白吃白喝。
这年岁,自己都吃不饱肚皮,哪里还能让别人白吃。
所以大家都默契的不说话。
当然,要是王大山去打听,肯定能打听到。
他可是大队长,时不时的,是要和其他大队的大队长一起去乡公社开会的。
他要问,人家能不说?
李春花张大了嘴,她可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种女人,还有这种荒唐事儿。
“春花,你可别乱说啊!我娘家穷,可禁不住那田小玲一家四口去白吃白喝。”夏大妮道。
李春花答应的干脆。
转头,趁着拉屎的功夫,就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安宁。
安宁听完,并不惊讶。
就是惊讶,李春花咋知道,自己想知道田小玲的事儿。
李春花嘿嘿笑,“你跟着大队长去老王家的时候,恰好你二叔在附近,虽然没听清楚你们说的啥,但是田小玲的名字,你二叔听见了。
我们这不也是想听听笑话嘛,田小玲是谁,都知道!也猜到,是啥事儿了!夏大妮是超美大队的,又和田小玲是亲戚,也不是什么秘密!”
总之,也就是一个很巧合的事儿。
安宁:“麻烦二婶了!”
“不麻烦,你还是赶紧告诉金爱菊,别让自己表弟,娶了个镶金、币的回去,赔了钱不说。到时候,头上的草长了几米,都不知道咋回事儿!”
李春花说话,一如既往的粗鲁,安宁哭笑不得。
这婚不结了
安宁计划等下午收工,就去告诉金爱菊,自己知道的事儿。
但还没等她去,金爱菊那边,就有变数了。
是赵大勇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