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沈招娣离开之后,没回纺织厂。
按理,她应该先去纺织厂申请职工宿舍,一个月下来,顶多六毛钱的房租。
可职工宿舍住的人太多了,有些更是拖家带口的,一张床上,挤着一家人。
沈招娣从前要表现,明知道没办法转正,还拼命的干。
一个人干两三个人的活儿,以为这样,厂里会看着她的表现,说不定会给她转正。
现在想想,没那个必要,她做好学徒的本职就行了。
其他的时间,她可以拿来做别的。
可以从毛巾厂接点剪毛巾的活儿,也可以从毛线厂,接点活儿,做毛线衣。
这些都是能额外赚钱的。
从前她也会接些活儿,可是弟弟太调皮了。
她从毛巾厂拿回来的毛巾,弟弟直接用脚踩,最后钱没赚到,还要倒赔钱。
加上家里活儿太多了,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还要随时关注弟弟的情绪。
他开心了要哄,不开心更要哄。
以至于沈招娣能用在自己身上的时间更少了,更别说额外干活儿挣钱。
沈招娣想到以后不用那么委屈自己了,她觉得在外面找住的地方,或许对她来说,更方便。
方便生活,方便赚钱。
沈招娣第一次租房,没经验。
在县城里,转了一圈,没找好房子。
她只能暂时先去要好的朋友郑红那里打地铺。
隔天,她上了一天班。
下班之后,去了石泡大队,给安宁她们报平安。
她告诉安宁她们,自己解决了家里的事儿。
如今工作找回来了,爹娘也在他们单位领导面前,做了承诺,不管她结婚的事儿。
安宁和金爱菊他们,听到这个消息,都忍不住恭喜沈招娣脱离苦海。
金爱菊更是道:“咱们只要肯干,就肯定饿不死!你要是觉得城里日子不好过,就回乡下,照样赚工分过日子。”
金爱菊这么说,也没有错。
沈招娣是农村户口,随时可以退回来,赚工分。
只是这人嘛,看过了更高的风景,自然不愿意回到低处。
当然,沈招娣也认真的考虑了金爱菊的建议。
要是纺织厂真的待不下去了,她大概也要回农村的。
找个对自己好的人嫁了,生儿育女,好好过好下半生。
沈招娣的事情解决了,她和赵大勇的事儿,还没解决。
安宁又询问了沈招娣,她还愿不愿意见见赵大勇。
沈招娣点头,“愿意!”
金爱菊人很好,如果是她表弟,沈招娣觉得,人坏不到哪里去。
加上安宁介绍,她更觉得,此人人品可以信任。
两边都有要见的意思,安宁和金爱菊商量了一下,择日不如撞日,那就明天中午,安排着见一面。
不过在这之前,安宁先从王大山这儿,拿到了介绍信。
她和江寒生本来就计划好,去市里买东西,然后拍结婚照,然后回县城领结婚证。
如果市里好玩儿,他们还要去市里待上两天,就当是江寒生上岗工作前的放松。
沈招娣给大伙儿说了自己的情况。
也该回县城了。
只是,这时候已经天黑。
她说要回去,谁也不放心。
安宁:“你今晚就留下来,住我家吧!正好,我家还有个空房间,只要铺个铺盖,就能睡。明天一早,我们送你去县城。”
沈招娣:“不行,我还在三个月考察期,万一迟到了,纺织厂可能会让我走。”
“不会迟到的,我家有自行车,保证你是你们厂最早到的那一批!”安宁向沈招娣保证。
沈招娣放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