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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身体躺在被窝,精神跑到易老爷子那儿,一直学到早上七点,她才从床上爬起来。

天也亮的更晚了,外头还不怎么明亮。

天冷,大家都不怎么开门,或者在巷子里晃了,要是有啥事,也是全副武装的出来,快手快脚的去办事儿,巷子里一下子冷清了起来。

亦清清和云孤远平时也就只有出去打水的时候能凑一起说说话,然后就是每周一次的教做饭时间,要么在云孤远屋,要么在她屋,也就是吃个饭就分开了。

寒冷的天气直接增加了某些人的追妻难度。

云孤远耳力好,靠听动静就把握了亦清清的日常行动轨迹,每天还能见上一次,一周还能一起吃上一顿饭。

郑晓龙虽然也很艰难,但因为有正儿八经的男朋友身份,接送女朋友天经地义,冒着寒风也要跟着李梦雪天天往城里跑。

李梦雪也是很拼了,依旧坚持着每天去县城,就算有自行车,这么冷的天气,也不好受。

亦清清看金色大书的进度,李梦雪已经开始发展下线,联系下面的分销商了。

和那位买了她电视机的肖同志已经搭上了线。

这位仁兄因为不知名原因,和原书中一样丢了工作,开始混迹黑市了。

亦清清猜测,可能还是他依靠职务之便,靠私下交易的物品赚差价的事儿败露了,毕竟这个年代,工作都可以传给子孙后代,除非犯了错,一般都不会开除人的。

金色大书现在已经成了她现在日常消遣的存在,跟追连载小说似的了。

最近的日常就是看着李梦雪又卖了多少东西,赚了多少钱,那飞速增长的存款,亦清清看着虽然羡慕,但却并不想效仿。

毕竟这钱是真不好赚,卖电视机那次,亦清清就体会过那种提心吊胆的感觉,不到万不得已,就算卖电视机的钱真的很香,她也不想再体会第二次。

某种意义上,李梦雪这赚的也是辛苦钱了,两天一小逃,三天一大逃,总是在即将被发现和惊险逃脱的线上徘徊。

亦清清这个看书的都心惊胆战,别提身在其中的李梦雪了。

郑晓龙每天接送她,虽然到了县城两人就分开了,但是这么长时间,他也发现了一些东西。

李梦雪的伪装是很不错,但跟她特别熟悉的人还是能发现一些端倪的。

郑晓龙已经猜出来她在黑市靠倒买倒卖赚钱了,只不过不知道她的货物来源是什么。

不过这次郑晓龙难得想起了云孤远说的,给对方留点空间的事,没有把这事儿捅破。

在他看来,李梦雪是因为家里靠不住,才只能自己用这种方式冒险的,他很心疼,旁敲侧击的想帮她,但都被李梦雪绕了回去,便也就只能坚持接送她,确保她的安全了。

每天被寒风刮着,脸都有点皴了。

不过因为得到了李梦雪送的雪花膏,反而乐得很。

所以郑晓龙这儿是皮苦心甜,陈志和就惨了。

掌握不了钱来来的动向,都躲屋里猫冬了,陈志和也没有理由去找她,每天遇到钱来来就只能凭运气,险些在屋里闷出了毛病。

然后突然有一天,就转换了思路,开始给钱来来送情书了。

可怜的陈志和,还不知道他的大作已经被她们四朵金花集体拜读过了。

过了这么久,钱来来的态度已经松动了很多,她确定自己不讨厌陈志和,只是因为现实而退却。

这段时间,他略显笨拙的讨好也让钱来来看到了他愿意为她改变,对她好的决心。

钱来来跟亦清清她们说,如果明年开春了,他依旧坚持着,她就给他一个机会。

当然,这个意图钱来来是一点没在陈志和面前表露。

这天早上,云孤远掐着时间,在亦清清大概吃完饭的时候,敲响了她的屋门。

初雪

亦清清听到敲门声的时候,就知道是他了。

虽然她还是听不出来云孤远的脚步声,但他的敲门声却已经能清晰辨认了。

因为只有他会不急不缓的敲门,不会跟别人一样,门板敲的啪啪响,还大声喊她的名字。

亦清清开了门。

云孤远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送给你。”

是叠的整整齐齐的,比她现在垫在炕上的那床兔毛毯子还要大一些的一床兔毛毯。

没想到云孤远竟然又偷偷给她做了一条毯子。

感觉又暖心又无奈:“不是说不要再给我做毯子了吗?烧炕就已经很暖和了。”

难怪当初起早贪黑的,原来逮的兔子比她想象的还要多几倍。

她都要被兔毛毯子包围了。

“不喜欢吗?清清给我做的衣服鞋子那么好,我就只有做这个还能拿得出手了……”

云孤远见亦清清不接,垂下了头,语气低落,像只把自己最喜欢的骨头叼过来却遭到拒绝的可怜小狗狗。

“……”

亦清清呼吸一滞,什么时候见过他这个样子,这让她怎么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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