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胖妞没想到会被他严词拒绝,然后哇的一声哭着跑回去。
明明街坊邻居都喜欢她,说她长得很有福气,很好看,方圆几百米的小伙子都想娶她,得权哥干嘛不喜欢?她都没嫌弃他脸上全是痘疙瘩呢。
方得权的爸妈因为养了个天仙闺女,自然知道胖妞这种美,只有广大穷人家才会欣赏,大家都瘦得跟猴子似的,当然欣赏胖子,毕竟胖就代表吃得好,衣食无忧。
方得权自幼受到妹子的影响,就爱脸蛋生得美的姑娘,最好是瓜子脸、水蛇腰,虽然大饼脸大屁股能生,但那不是他喜欢的。
方母道:儿啊,其实隔壁家的胖妞也算不错的。
方家父母并不觉得自己的儿子丑,不过是长点痘嘛?消了肯定会俊得很。
他们家有家底又有前途,儿子肯定是金龟婿一个!想娶个天仙也没什么难的,唯一怕的就是守不住,毕竟他们不是什么权贵之家,不如就让儿子娶个胖妞,不用担心遭人惦记。
我怎么就守不住?方得权信心十足,脸上刚冒出来的痘一颗颗都在发光,我妹夫可是局长。
现在局长简直是将他妹子捧手心里,要啥给啥,只要局长不倒,他这个大舅子肯定前途无量。
方得权暗自得意,从意识到自己妹妹的美貌开始,他就和他爹娘说,不让妹妹出门,怕惹是非。这只是其中一个小原因,更大的原因在于,他想将妹妹培养出纯洁无辜的气质。
他们家只是有些家底的平民,请不起先生教女孩子琴棋书画,那只能从别的方面培养了。
作为男人,他最了解男人的德行,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子的姑娘。
妹子被他养得很成功,单纯善良还貌美,谁能抵抗?
方家父母愁道:可你妹妹现在也不是正房太太啊。
他们都很后悔总是将女儿关在家里,当初儿子说怕惹事,怕她天真无邪,被穷小子骗了,少出门就不会遇上别有用心的穷小子。
当时他们信了,现在却隐隐后悔,应该让她去当正头娘子的。
他们女儿那么单纯,大官的后宅又那么复杂,被人害了怎么办?
方得权不以为意,这有什么?等她生下儿子,就算不是正室,也不愁没人养老。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地向上爬,爬得高高的,到时候连罗家明之流都要仰望他!
说不定到时候,牡丹都要抛弃罗家明,改投他的怀抱呢。
在家休息一晚,第二天方得权就去局里上班。
作为靠裙带关系进局里的人,他其实没什么活要干,只需要看看报纸消磨时间就行。
这天,方得权在警局里翘着二郎腿看报纸,等报纸看完,他拍拍腰间的枪。
这家伙他十分宝贝,只要有它在,没人敢对他不敬。
下面的小喽啰羡慕地看向他的腰间,警局也不可能人人能配得起枪的,因为妹夫是局长,方得权才能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