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狼毫笔沾上碎掉的凤仙花瓣瞬间被染成暗粉色,他小心沾取,细致地涂在她的指甲上。
毛笔掠过指甲时蹭到周遭的皮肤,宋初姀被痒得下意识瑟缩一下,却不敢动,生怕他将自己的指甲给染毁了。
只是那痒意断断续续,她憋得双颊通红,眼角几欲沁出泪珠,山上的淡绿色衣衫也渐渐变得褶皱。
第一次涂,哪怕裴戍上手快,待涂完十个指甲也过了两炷香的时间。
笔落瞬间,宋初姀跟着松了口气。
外面天色漆黑一片,她就着昏暗的灯光去看刚刚涂好的十个指甲。
算不上很好,但也合格。
她抓着裴戍的袖子想要起身,却猝不及防被他轻轻一拽,大掌直接圈住在了她脚腕处。
他手掌粗糙,不怎么用力就能在她脚腕处留下一圈红痕。
“裴戍?”宋初姀皱眉,伸手去推他肩膀。
“翘翘喜欢什么花?”他突然问。
宋初姀被问懵了,下意识道:“梅花。”
裴戍点点头,拿起狼毫道:“那翘翘还要忍一忍,很快就好。”
他说完,用笔尖沾了些凤仙花汁,小心落在她脚踝处。
花汁冰凉,伴随着狼毫落在皮肤上的触感很奇怪,宋初姀下意识抓住裴戍的袖子。
她已经猜到他要做什么,微微咬唇,担心又期待。
“你不是没怎么读过书吗,不要画得太丑了。”
裴戍头也不抬:“是没有上过学堂,书读了一些但不多,会写字,字写得还不错。至于画画宋翘翘,有些人画画是靠天赋的。”
宋初姀不信,只当他是在逞强。
但她不介意他的逞强,裴戍对她好,她愿意让裴戍画,画得丑也没关系,总归不会有第三个人看见。
裴戍不知道自己在宋翘翘眼中已经成了逞强的男人,只专心作画。
或许对裴戍来说,画画确实比染指甲要简单得多。
笔尖收尾处微微上挑,几朵寒梅便栩栩如生开在如雪的肌肤上。
宋初姀看着脚踝上的梅花,睁大眸子问:“你当真没有学过?”
“没有。”他解释:“我年少时长在乡野间,无聊的时候便会拿树枝在泥土上作画,久而久之,画技倒是突飞猛进。”
“那你帮我把另一边也画上好不好?”她眸子很亮,撒娇般拽了拽他衣袖。
裴戍:“好是好,只是再画,翘翘就没有东西染指甲了。”
她捣了一整日的花瓣也不过捣出小小一瓶,如今已经用了一半多,剩下的正好能染十个手指甲。
闻言宋初姀一怔,只好眨了眨眼不甘心道:“那还是染指甲吧”
脚踝画得再好看旁人也看不见,但指甲算是门面。
她说着,将自己青葱纤细的手指递了上去。
裴戍小心握住,重新拿起狼毫,一点一点为她染色。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便染好了,也比之前染得更为好看。
宋初姀左看右看,眉眼微弯,仰头亲了亲他:“走吧。”
裴戍揽住她细腰,哑声道:“去哪儿?”
“今日乞巧节,城中有庙会啊。”
少女歪头,笑得狡黠:“我好不容易想了个理由来找你,可不是和你在这里无聊对坐的。”
她说完,牵起裴戍的手便往外走。
夜深寂静,细雨未停,屋檐下灯笼轻晃。
漆黑一片的胡同里,唯有那抹湖绿格外夺目。
南夏百姓这些年过得不好。
先帝在位的那些年重徭役,前几年为追求长生之术更是任由江湖术士祸乱朝纲,官宦世家分散到各地鱼肉百姓,朝廷自此一蹶不振。
新即位的小皇帝耽于享乐,即位之后将国库的银子大肆用在玩乐之上,因此今年的乞巧庙会,堪称数十年中最盛大的一次。
裴戍站在庙会尽头看着里面熙熙攘攘的人群,突然嗅到了一股行将就木的腐朽味,他知道,这将是南夏最后的灿烂。
一张狐狸面具突然被塞到手上,裴戍回神,拿起面具看了看,问:“要我带?”
“给我带。”
宋初姀将脸凑过去,攀着他的袖子道:“我时常施粥,可能会被人认出来。”
闻言裴戍一怔,压下眼中一闪而过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