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坚持要给我一个许愿望的权利并且毫不退让
从高一开始,每次的月考都是四校联考。每次走进考场前,不会比上战场轻松多少。在我高中精神状态还算可以的时候,我虽然不是每次都能名列前茅,也一直有着还算不错的成绩。
李维一对我的家庭状况略知一二,在我准备出发去考场前,像个大人一样,对我说,如果我能考第一名,可以帮我实现一个愿望。我望着他,不确定他这样的念头是不是出于对我原生家庭的怜悯。我并没有选择点破他泛滥成灾的同情心,反而同他说起范仲淹的断齑画粥的典故。这是我小时候读到的一个故事。
在我童年时期,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野间度过。而到了冬天,当穿着棉衣棉裤也觉得冷的时候,已经将近腊月。姥姥从附近的印刷厂买来过期的报纸,把旧年被旱烟熏得燎得发黄变脆的报纸一点一点揭下来,在烧蜂窝煤的小炉子上坐上一锅热水,白面粉稀拉拉地落在沸水里,用绑好的炊帚不断在锅里翻搅,等到能闻到微微的面香味,糨糊也做成了。把糨糊刷满墙壁,雪白的,印着字的报纸一层层贴过去,在年底年头的那几天,房间亮堂堂,连带着觉得太阳都比平常高上几丈。如果恰好有些剩余,我会拿到一些旧报纸,看过期报纸上的一些旧闻。
有一年报纸上刚好讲到范仲淹断齑画粥的故事。贫穷的书生在学堂煮粟米粥,夜间熬好,第二天等到粥凝固成块,一分为四,一日两餐,各吃两块。有一日富家子弟过来了,好心与他分食山珍海味,范仲淹却拒绝了。由奢入俭难,如果哪天富人走了,他怎么还能吃得下原来的粟米粥。
也许要李维一帮我完成一个愿望并不算什么难事,可他离开以后,我又要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了。我办不到。
在我和李维一分手的那段日子,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没有他的生活。甚至因此动过休学的念头,其实那个时候他已经在另一个校区读书与工作。
在分手之前。每到周末,我坐一个小时的地铁,从s市的最东边到最西边去看他。李维一总是很忙,校历上虽然把周六标注为假期,但是他的导师周一下午就要开组会,时间紧切,周六上午把数据整理好,每个文献做好相关的标注,下午赶工做ppt,有时候会一直做到凌晨。我劝过几次,反正明天还有时间,周日再做也来得及。总也劝不动。
他认真地对我说,今日事今日毕,凡事都赶早不赶晚。我心里暗骂他上辈子大概真是个短命鬼,到了这辈子总是格外珍惜时间。
然而他把日程表推到我面前,看到周日赫然写着“严慈”两个字,又说不出话来。周日的时间,是独属于我的。我为自己占领了他七分之一的时间而高兴。我们每周日见面,在出租房内做两到三次,每次都精疲力竭,我躺在床上,湿淋淋的汗水从腿弯处不断落下,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在我大腿隐约抽筋的时候,李维一会穿好衣服,坐在床边继续他的工作。我们之间有性的需求,但是感情上,两个人都很难办。我们并不是知道如何爱人的人,只能等彼此之间生出一些情感的触角,在这样模糊的定义里,我把一些难以归类的情感称之为爱情。
而对于人生的伴侣,李维一的态度更像是如果凑巧,那么有个伴侣也无所谓,没有也不是不行。在他的人生规划中,似乎完全没有家庭这个选项——至少我当时是那么以为的——我只是他的某个习惯。
这种习惯类似于他数十年如一日固定用某个品牌的洗发水,但换了不是不行。
但对我来说李维一就像是某个器官,一个细微的变化都能要了我的命。当然我不会把这些话说给李维一听,他听了多半会大煞风景,同我讲起肝脏的再生功能。他肯定是不会把自己比作一根盲肠的。
分手后我对着周日的大把空闲时间不知所措,有时候是去听音乐会,有时候是一个人看一场爱情电影,电影院的海报上写着催泪巨作,我坐在电影院里,因为时间不好,除了我连买票的人都没有,几乎是一个人包了一整场,木然地看着荧幕里的主角们大哭或者大笑。我已经很难理解那样充盈澎湃的情感了。我的情绪干涸得像一片沙漠。
电影看到一半,一个迟来的人才进场,坐在最后一排,手机的荧光微微地亮着,小声地在电话里谈数据污染的事。
“想要剔除数据总要有一个合格的理由,这事关到整个课题组的reputation。”我听着他断断续续的话,心想这人可真没素质。
后来我听并不相熟的同学说,附近一间酒吧正好请来s市某个知名的老牌摇滚乐队演出。s市曾经也是摇滚重镇,九十年代那会出了很多耳熟能详的乐队,林胜就是他们之中的一员。我抱着一种好奇的心态去了酒吧,想要看看当年能把我妈迷到宁肯连大学都不上的人到底有什么样的特质。
还没等乐队出场,我被李维一带走,并且打断了我一颗智齿。我当时一边骂李维一,一边想这些搞摇滚的人可真他妈不是东西。等到我把牙终于种好,我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我的毕业设计。我终于习惯了没有李维一的日子。
“我总不会凭空消失,何况你要是想找我又不难。”李维一对我讲的故事嗤之以鼻,年轻的他不知道我曾经那段抽筋拔骨的日子,他坚持要给我一个许愿望的权利,并且毫不退让。
“行吧,假如我考了年级第一,你给我做顿饭。”我实在想不出要许什么愿望了,只能哄他说。我这样当然也存了一点私心,我希望在某一刻李维一手忙脚乱切菜的时候,在某个查找菜谱而纠结少许的盐到底需要加多少的时候,可以想起我。我一点一点地入侵他的生活,存在于他少年时期的每个角落中,等到七老八十再回忆起那段青葱岁月,猛然发现原来已经被严慈二字填满了。
我说过的,我并不算什么好人,在对待李维一这件事上,我有自己的心思。那点心思弯弯绕绕,如同蛛丝,把他整个缠绕住,叫他挣脱不能。
这样已经很好,我总不能和他说,李维一,如果我考试全年级第一,我要你亲我一下,还是舌吻。他多半会觉得我复习的时候做题做傻了。
“喜欢吃什么?”李维一皱着眉,似乎在思索自己能速成哪些拿手菜。他会做个屁的菜,除去一手炉火纯青的削苹果剥葡萄手艺,什么菜都做不了,做出来的总是不是太咸就是太淡。就像按照实验步骤做实验也不一定得出完美的数据,李维一在做菜这事上缺乏天赋。
“家常菜吧,清炒土豆丝或者西红柿炒鸡蛋。”我顾及着李维一的面子,点了两道连菜谱都不需要翻就能做的菜。
可是当我真的看到菜的成品时,立刻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许了这样一个荒唐的愿望。那完全是一道失败的菜品。
周五的时候成绩总算是下来了。李维一看到我藏起来的成绩单似乎比我还高兴一些,在和路威的闲谈中表示自己这算是名师出高徒。
高哪门子的高,他给我的参考书里根本不会有任何月考的知识点。可是看到他高兴,我也高兴起来。
“我这周末正好没事,去你家尝尝你的手艺。”路威背着书包,里面装着很大一摞作业。晚自习下课之后,他还要回家再复习一个小时的功课。
高三的时间越来越紧张了,在晚自习下课例行等李维一的时候,每天都在看着黑板上的数字一点一点减少,从最开始的打了下课铃不到五分钟教室就空无一人到现在李维一和我都走出教学里了仍然有几个人在班级里聚在一起讨论一个小木块的受力分析。时间像大浪,不断地把人推向未来。
李维一睃了一眼路威几乎要有十公斤的书包,反问他哪里来的时间。
路威耸了耸肩,把我勾到一边和我咬耳朵:“李维一要做什么国宴啊,还不让人吃。”
“西红柿炒鸡蛋?”即便是西红柿炒蛋,我也会怀疑李维一到底能不能做好。
我和李维一在一起的时候,曾经心血来潮,想要按照菜谱做生日蛋糕。李维一很少吃甜食,并且坚持认为任何添加了糖的菜品都有一种怪味,在我第一次做出红烧狮子头的时候,他只吃了一口就和我讲起糖摄入过量的危害。我打算做少糖的蛋糕,这种心情如果可以类比的话,就像是金工实习的时候给女朋友送锤子的男生,虽然知道吃力不讨好,但是做的时候心情美妙。
但是我忘记设置时间,蛋糕拿出来的时候已经糊透了,像战火后的残骸。李维一后来坚持要求家配里有灭火器。那次的生日他回来已经很晚,连外卖店基本都关门,他对着菜谱试着做一碗长寿面,厨房里手忙脚乱,乒乒乓乓像是打仗。
蛋糕很难吃,面也很难吃,我们下楼去二十四小时开着的便利店买泡面时,我觉得我们像一对平凡的爱侣。
姥姥家离市里很远,周六的时候我乘一天往返市区两次的大巴去李维一的家里。他妈妈周末的时候给一个本地的工厂做兼职会计,厂里食堂管饭,中午没有午休,李维一周末的饭菜需要自己解决。
李维一的家在老城区,是很老的楼房,六层,房间的玻璃还是上世纪时兴的天蓝色,地上贴大理石纹路的瓷砖,客厅里一排原木色旧柜子,上面摆放着李维一的许多书。也有更古老的,堆在李维一无数参考书的旁边,牛皮纸封面,上面用钢笔写着《七侠五义》或者《小五义》。是李维一妈妈年轻时读过的书。
“我妈高中毕业的时候,”李维一洗干净了手,指了指后面全套的金庸,“志向是当丐帮帮主。那时候流行三毛和金庸,她觉得自己有一股侠气,又想要浪迹天涯,当丐帮帮主实在是个很不错的选择。”我有些尴尬地笑着,不知道该说什么才不会冷场。我没有妈妈。每当同龄人讲起我爸爸如何如何,或者我妈妈如何如何时,我都应该识趣巧妙地退场。
幸好李维一也没有继续聊的意思,他打开电视机,告诉我今天下午三星快车道年度总决赛。我对智力竞答节目实在不感兴趣,一边不断地切换电视频道,一边竖起耳朵听厨房的动静。
李维一买了西红柿和鸡蛋,但是对西红柿炒蛋必须要加糖这一做法嗤之以鼻,等我在客厅闻到了糊味的时候,他终于把菜端了上来。
像一堆呕吐物。黄的白的红的炖在一起,有的已经结成了很硬的块,有的淅淅沥沥流着汤汁,我看着他苦恼的样子,安慰他说不定味道还可以。找筷子夹了一下,看到鸡蛋壳赫然碎在里面,发出喀嚓一声。
“行了,走吧,去外面吃。”李维一把盘子收走,想来是对自己的作品也并不满意。
“你还欠我顿饭。”我忍不住提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