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七分36秒
后续一周的生活踏实、平淡。起初的日子安淳还会回避和沈锦丞的视线相交,但几次下来察觉对方已经改了心性,只用与同学相处的疏远散漫态度对待他,那漠不关心的目光让安淳松了好大一口气。
陆嘉亦坐的远,偶尔与他狭路相逢也是视而不见。确认自己回归了默默无闻的隐形人,安淳兴高采烈地买了两支雪糕庆祝,不用再被捅来捅去当泄欲工具的快乐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不过他在学校里依旧不会和聂非表露出过分的亲昵,他是个新来的转班生,当然要像人生地不熟的外来人那样不起眼的生活。
周末的下午写完作业,他们在小院子里帮刘婶儿择菜,安楠拿着聂非送的玩具水枪边注水边浇花,嘴里嘀嘀咕咕个没完。安淳叮嘱弟弟要是滋到人,晚上就没有小零食吃动画片看了,小朋友乖觉地缩小了喷水范围。
聂非:“楠楠还是像你,我小时候比这调皮多了。”
“但他长得和你更像,”安淳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小时候家里没有哥哥姐姐,周围也没有别的小朋友,只能自己跟自己玩儿,想淘气也淘不起来。”
“现在呢?”
“现在?”
“这两天他们没找你麻烦了?”
“没有了诶。”安淳积极地说,“我觉得那种家境的有钱人,是真的不缺乐子和玩具,沈锦丞家里有个小型游乐园,是他爸爸给他弟弟修的,可是他弟弟一年就回家一次,太奢侈了。他们两个长的帅,又有钱,还不是想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追他们的人里,多多少少有一些愿意为了钱伺候两位少爷的吧?真不懂他们怎么会看上我……哦不对……我干嘛骂自己呢。”
聂非道:“我爸曾经给大企业的老总当过秘书,他说有权有势的男人,总归是要看到很多阿谀奉承你的人那些真真假假的演技。当你又帅又有钱,那跟着你的人,要么图你的钱,要么图你裤裆里那根东西,当享用美色变得不再稀奇,就会转而去追求别的更刺激的东西。”
安淳偷笑道:“感觉你和陆嘉亦有共同语言。”
“那不可能,我只是从一个角度推断。”聂非拿起一枚豆角,挤压出柔软纤维囊壳里的豌豆,“我们穷人吃豆子,会拿它焖肉或煮熟加调料,有味道能下饭就够了,对吧?可是有钱人吃饭就不会满足于普通的进食。他们发明了烹饪,让厨师用萝卜和豆腐雕花,去荒山野岭狩猎野味、寻找海洋里的奇珍异宝,把做饭演变成一门艺术;但那些花儿啊草啊摆盘啊,本身是没有意义的。”
“是嘛,一般的饭菜吃够了就要换点新鲜花样,口味上的,装饰性上的,”安淳说,“但我还是觉得家常菜最好吃。”
“嗯,所以他们看上你很合理。一个送上门的庸脂俗粉有什么滋味?不如花钱买,但买来的又不如抢来的香。你越不乐意,他们越想强迫你。”
“你不要说了,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聂非大笑着扔了颗豆子弹他的脑门儿,“吓你的。”
安淳抢来安楠的水枪,把一管水全滋到对方身上。
“哥哥犯规!哥哥犯规了!”安楠跳到他膝盖上,高举着小手和他争抢。
聂非指挥道:“楠楠,挠你哥痒痒,他怕痒。”
安楠的小手软乎乎肉墩墩,但就挠痒痒来说力气很足,安淳缴械投降跑回屋里,反锁了门;聂非在外边敲门,意图骗他出去;刘婶儿出来取菜碗,被水枪滋了一脸,一时间邻里院外充满了欢声笑语。
安淳分外珍惜这平凡又温馨的时刻,可明明这才是他应有的生活。
新一周,安淳在聂非的辅导下补完了前面落下的功课,在十七班进行了两次随堂小测,成绩没冒头也不垫底,他大致满意。
全班最高分是沈锦丞。如若不是人就坐他旁边,他亲眼看着那张草稿纸被写满,真的很难相信那不是作弊。
脑子灵光这事他羡慕不来,他只有趁大家玩乐时走到操场边,从兜里掏出折叠的试卷,叫聂非给他讲题。聂非的成绩比他稍好一些,双方差距不离谱,更利于沟通。
搞定了错题,安淳决定犒劳自己,他闲逛去食堂买饮料和喜欢的超酸糖果,却意外撞见成群结队的高一女孩聚在花坛四周,而被群芳环绕的不是别人,正是陆嘉亦和沈锦丞。
组队向学长告白,青春烂漫啊。但是……你们换人喜欢吧!他们俩不行的!安淳内心嚎叫着,但这和他不相干,他捧着零食飞快地走了。
时间来到放学,聂非说:“我不和你一起去接安楠了,我要去书店买资料。”
安淳扭了一会儿,可是聂非执意要和他分头行动,那家书店很远,没必要折腾两个人。安淳只得作罢,毕竟照顾弟弟要紧。
就是这一天晚上,他再也没有等到聂非回来。
***
一个人处在失魂落魄的状态,必定没法好好上课。老师在上面滔滔不绝,安淳在下面回想着昨天和刘婶儿去报案的经历,警察听说了失踪的情形,偏向于认为聂非是出去玩儿了,当代青少年不就最爱不告而别、离家出走恐吓家长和老师吗。他手机打得通吗,经常去网吧吗,是不是去见游戏里的网友了。
安淳说不是那样,绝对不是,聂非是孤儿,没有父母可以恐吓,也从不在网络上发展乌七八糟的人际关系。警察收走了报案笔录和一张聂非的照片,说你们回去等消息吧,后续开展侦查工作会再联系你们的。
然后他魂不守舍地回家等了一夜,第二天该上学还得上学。
班主任吕清在课上表达了对一名学生无故缺席的关心,但的确没有人知道聂非去了哪里。
安淳盯着一节课下来仍然空白的笔记本,他忽然偏过头,看向左侧的沈锦丞。
沈锦丞在转笔,细长的签字笔在缠着创口贴的手指间翻旋,行云流水地转出花式的圈儿,再卡回指节中间。他长久的注视引起了对方回眸,沈锦丞看他一眼,低敛下眼睫,然后等待了数秒再次看他,惑然地问:“你盯我干嘛?我欠你钱了?”
“对不起……”安淳收回眼神,专注自己空空如也的笔记本。
他怀疑沈锦丞和陆嘉亦好像很不讲道理,这两个人再混账,也没理由绑架同学玩儿吧?
可是,可是……
“沈锦丞。”他猝不及防地叫了对方一声。
“嗯?”被叫到名字的人好脾气地回应他。
安淳:“你手指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小刀割破了。”沈锦丞张开五指翻转手掌,给他展示缠着创口贴的右手无名指,“你还有闲心关心我啊?不该关心你那个失踪的小男友吗?”
安淳心底轰隆巨响,如壁垒倾颓坍塌。他没休息好的眼眶遽然充血,声音发着颤问:“是你们做的吗?”
“什么啊?”沈锦丞懵懂地思索,旋即耸了耸肩道,“你的话我听不懂。”
“别骗我了,是你们做的对不对?”
“——那两个坐最后一排的同学!”讲台传来科任老师的怒喝,“沈锦丞!还有你,你们俩要讲话出去讲!不要影响其他同学上课!”
“好的老师。”沈锦丞慢腾腾地起立,将座椅归位,并唤他道,“走啊安淳,我们出去讲。”
课堂上安静氛围的狭缝中漏出两声零星的笑,又在老师横眉怒目的眼色下自觉地制止。
换作往常安淳不会跟着去,但这回他不能再忍气吞声,他搁下了笔,和沈锦丞一同走出教室。
为避开耳目,沈锦丞要带他下楼,却被他一把扯住衣角;安淳哽咽道:“别走了,就在这儿。”
“行啊。”沈锦丞背倚着墙,让出楼梯的过道,“说吧,我有问必答。”
“聂非,聂非在哪里?”
“一个你去过的地方。”
安淳先是欣喜,随后又被巨大的惊恐惧怕掩埋,“你们把他怎么了?”
“我们能把他一个大活人怎么着啊?”沈锦丞看着自己受伤的手指,烦躁道,“陆嘉亦叫我干的,他说你俩关系很好,把他收拾了,你就会乖乖回来找我们了。所以我就简单地,收拾了他一顿。”
安淳眼前浮现出一幕幕沈锦丞对人施暴的场景,他的心脏发疼,仿佛那些拳脚是落在他的身体上,挨打的疼痛会让人辗转扑跌,凄声哀嚎,他宁肯受这份罪的人是他自己。
“为什么啊?”他万分不解地推着沈锦丞的胳膊,“聂非又没有招惹你们……你们要撒气,找我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那么对他?为什么啊——”他最后那句几乎是嚎出来的,动静足以惊扰整层楼还在上课的班级,于是沈锦丞迅捷地拉过他抵着墙,手掌捂住他的嘴。
“嘘,不要闹,安淳。”沈锦丞警告他,接着眼神变得十分痛心,“你越紧张,越担心,我就越嫉妒;为什么你那么喜欢他啊?为什么你不能像喜欢他那样子喜欢我?我也很想被你喜欢啊。”
“但陆嘉亦说,喜欢这种事是勉强不了的,就算没有聂非,你也不大可能喜欢上我。所以我想通了,我不要你的喜欢了。可是……”沈锦丞凝望着他的眼睛,含情脉脉地说,“如果你不喜欢我,那你也不许喜欢别人,我管不住你的心,却能控制别人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只要是人,都是很怕痛的。”
安淳希望长出青面獠牙,拥有尖齿利爪,他要咬穿他们的头颅,撕碎他们的骨骼和皮肉。然而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他是手无寸铁的凡人;只需沈锦丞一句话,他就会跟他们走。
“只要你不吵不闹,我就带你去见他。”沈锦丞温柔地问,“你会乖吗?”
“我会的,我会的。”他泪流不止地说。
***
他们两个,可真是有耐心啊,一分不差地等到放学时间才带他离开学校。
而沈锦丞也是货真价实的胆大包天,居然把聂非关在了自家的地下室里。安淳阔别三日再与其相见,那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的聂非了,他记忆中个子高高,腰背挺拔的少年如萎弱的枯枝抖索着蜷缩在杂物间的角落,背上衣服被打得稀烂,布料与血肉粘连糊成一片软烂的血红。
陆嘉亦扭他的手臂禁止他再往前一步,他转身向他们恳求:“给他找个医生好不好?他会死的……我什么都答应你们,我不会报警,我给你们当牛做马,你们想怎么玩我都可以……求求你们,我什么都愿意做……”
“安淳,”陆嘉亦说,“没有人要你当牛做马,你什么都不用做,看着就好了。”
他木讷地呆立着,没有参透这段话背后的含义,陆嘉亦捉住他的手腕保证他不能乱跑,沈锦丞驾轻就熟地抽出一根崭新的高尔夫球杆,朝墙角的人走去。
“聂非同学,以前可没发现咱们班上还有你这块硬骨头啊。”沈锦丞玩弄那根球杆的手法和转笔一样轻巧悠闲,“手指断了三根了,还能咬牙不松口,很厉害嘛。”
安淳嘶叫道:“沈锦丞!我错了,我知道错了,你打我,我打我啊……”
“嘘……你答应了我不吵不闹的。”沈锦丞责怪道,并把球杆悬在聂非的后脑勺上方,“你再吵,我就往这儿打,他要是死了,全赖你。”
安淳陡然噤声,眼泪堵在胸腔里,发晕发胀,推挤着他将他压榨成一片薄薄的弱不禁风的纸张。
陆嘉亦看了看手表,催促道:“我计着时呢,快些。现在是中午12点35分。”
沈锦丞单腿踩在聂非伤痕累累的后背,球杆的杆头挑起一截满是血污的下巴;经他两天不间断的殴打施虐,那张脸肿得乌黑青紫,再也看不出原本清瘦的模样。“太惨了呀,”他点评着自己的杰作,“安淳的男朋友,你是长得还行啦,但也没帅到他爱你爱得要死要活的水准吧。”
“你的手指呢我给你多留几根,我们是学生,还得参加高考,握不住笔怎么行。”沈锦丞自言自语着,“那腿吧,好吗?做题又用不上腿。”
“……我去你妈的。”聂非说,然后被呛入气管的血水激起咳嗽。
“我妈?”沈锦丞握着球杆挥向聂非的左腿,咬牙切齿道,“我妈早死了。”
聂非闷哼着忍住痛叫,但随之而来的是沈锦丞的猛踹和踩踏,他剧痛中失去知觉的左腿被抬起架到一只木质工具盒上;打人者很兴奋,不知用的什么把向上支棱的小腿骨往下一压,粉碎性骨折带来的牵连着头皮和骨髓产生震颤的痛苦使他撕心裂肺地叫出声。
他疼得晕了过去,直到那缕彷惶在虚脱与休克的边界、飘荡在无边苦海里的意识,被近处一道低泣的哭声唤回。
“哥哥……哥哥……”他甚至能幻想出安淳抱着他,滚烫泪珠扑簌地落到他肿胀脸皮上的场景。不过这两声哥哥现实中距离他很远,安淳并未脱离桎梏,陆嘉亦为了杜绝意外事故和后患,给安淳的手脚绑上了胶带,他们俩的处境如同两只被绳索吊起来的木头娃娃。
在过去的暗无天日的72小时里,沈锦丞反复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喜欢安淳吗?
喜欢啊,世界上会有人不喜欢一个天天跟在自己身后,无怨无悔地喊哥哥的弟弟吗。
哦,那我会打到你说“不”为止。
“哥哥?”沈锦丞支起了耳朵,疑惑地问陆嘉亦,“他是叫了他哥哥没错吧?”
“是啊。”陆嘉亦看穿道,手放在安淳的肩上,“你的宝贝很会撒谎的,我们都被骗了。”
“操!”沈锦丞气得抓耳挠腮,在地下室内徘徊踱步一圈,回到聂非那条以奇异的角度弯折的左腿前,他泄愤般地踩上去狠狠地碾轧,“我再问你一次,你喜欢他吗?”
聂非额头和手背的青筋暴跳着,全身都是那么的疼,还有冷。但是呢,安淳,我是不值得你喜欢,也不配当你哥哥的人。
“赶紧说啊。”沈锦丞手里的高尔夫球杆碰了碰他的右腿,“你们这对小情侣,是都喜欢受虐吗?”
“不喜欢了……”聂非合上眼,耗尽所剩无几的力气喊道,“不要了,安淳,我不要你了。”
沈锦丞:“几点了?”
陆嘉亦:“12点42分,零36秒。”
“宝贝儿,听见了吗?在真正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你的爱情只维续了7分36秒。”沈锦丞气定神闲地走来门口,修长的手臂将手脚被捆缚的人笼络进怀里,“听清楚了吗?他不要你了,你是我的啦。”
陆嘉亦说:“安淳,不管你是否选择用余生来祭奠这7分钟,我都想告诉你,如果你一定要跟男人在一起,那最好选择人群中最强大、最有攻击性的那个男人,因为弱者很难保护你还有他自己。不过从今往后你可以放心,沈锦丞和我,不会再让类似的事发生了。”
安淳的眼泪真确是扑簌地落下,晶莹剔透的泪珠子砸在衣领和地板,湮没、化开。他知道“爱”就像良知,如抛过光的玻璃落地即碎;他也知道像他这样的玩具,必须发出哀嚎用自己的痛苦供主人取乐;他还知道他的心脏,浮肿得像一颗即将流出汁液的苹果。
但他没有哭,他听着风声穿过树丛与山谷,穿过高楼大厦与车水马龙,穿过一切。
——epidei:绊·完——
十年,听起来是相当漫长的时间概念,足够一个人从少年成长到青年。但对安淳而言,他的人生仿佛被定格在了十七岁,此后的每一天都在回忆的漩涡和未来的深渊中徘徊。
那天之后他再也没有回过墨池中学和他的家,他们把他关在家里拘了三个月,是沈锦丞的主意。沈锦丞怪他不够专一,竟然早早的心有所属——天可怜见的,小沈少爷情窦初开、初次心动,爱的却是一个爱过别人的人。
所以就连沈锦丞这样的男人,也会有精神洁癖。
安淳搞不懂自己究竟活在一个多么荒谬的世界里。但他没有余力去对抗强者制定的规则,他努力变成一条只会摇尾逢迎的小狗,用无数次讨好的口交和奉献式的性来换取他们的愉悦。
他想要的仅仅是他们大发慈悲,让聂非活着。
“你不可以把自己的心交出去,”陆嘉亦告诉他,“尤其是不能交给一个……无法为你付出一切的人。他贪生怕死,不值得你牵挂,别惦记了。”
你们懂什么,你们又懂什么。付出一切,说得轻巧;我的哥哥啊,在你们折磨凌虐中,为我苦苦坚持了三天,换作是我,哪怕只有三小时都活不了。
我会下跪磕头,会卑躬屈膝地哀求你们,可是哥哥他不会。他也是怕疼、怕粉身碎骨的凡胎肉体啊,还要他怎么样呢。
安淳蜷缩在地板上抽泣,他好痛啊,明明没有一鞭子是打在他的身上,可他每天夜里依然会痛到失眠,好像浑身骨头都被击碎了。
他以为自己将在暗无天日的监禁和蹂躏中悄然死去,腐烂生蛆,直到这栋房子腐朽风化,泥土掩盖枯骨,他的骷髅里会生长出一棵向往天际和阳光的花。
然而事与愿违,他还是被那两个恶魔从无边的黑暗拖回了惨淡的现实。
沈锦丞和陆嘉亦决定要彻底持有他,趁他成年之前,他们为他变更了领养手续,以沈锦丞的父亲收养他的形式,将他这个活生生的人据为己有。
他在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名字被更改为“沈息宁”,息事宁人,盼着他忘掉过去,重新做人。
他不愿意,他无法舍弃安淳,名字意味着自我,安淳贫穷弱小,但安淳有亲人和家庭,有身份和归属感。而沈息宁只是附庸物,永远追随在沈锦丞身后的小尾巴,靠主人的施舍与向上谄媚活着。
可是他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呢。在这个法治社会,法律连他的名字都保护不了,更遑论保障他的人权和尊严。
人活一世,尊严却成为他生命中最奢侈的字眼。
在安淳成为沈息宁的日子里,他失去了哥哥和弟弟,失去了养父母与家,他永永远远地成为了孤儿。
这个机会使他了解到了沈锦丞和陆嘉亦的家庭背景。
那两个的确不是普通的有钱人家小孩,沈父从政,有过两任妻子,沈锦丞是前妻生下的长子,后面离婚后再娶又生了小儿子。
沈锦丞提起自己的母亲,几乎都是“那个抛弃我的贱女人”“我早当她死了”,对年轻继母更是毫无尊敬可言,敢于当面调侃她的身材。
陆嘉亦是独生子,母亲是一家之主,父亲负责子女教育;身为社会名流的陆母拥有形形色色的情人,而陆医生的冷眼旁观恐怕也对儿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
简而言之,他们都在不同程度畸形的家庭中长大,会成长为精神扭曲的变态并不稀奇。
安淳是几年后才渐渐意识到,他的出现其实也多少有歪曲两位公子少爷的人生道路。比如要不是他和聂非的事,陆母不会主张提前把两个孩子送出国。
“丞丞也大了,这孩子本来放纵惯了的,国内老师观念刻板,这套教育系统就不适合他。”
“嘉亦嘛,他反正在哪里都能管好自己,我不担心他。”
这是陆母对两个未成年人囚禁虐待同学、施暴至人伤残事件的感想。
她是安淳见过最冷血也是最冷静的女人,如果说在她看来,强奸殴打故意伤害限制人生自由等等,都是不值一提的小打小闹,那他真是想象不到,在她眼里什么才叫大事,第三次世界大战吗?
也许这就是大人物吧。沈父对她的看法表示赞同,中年男人精亮的目光审视着安淳,说:“这孩子不吸毒也不烂赌,去陪读挺好的。”
原来他们对“挺好”的标准是不吸毒不烂赌,对人的底线低至如此,也难怪会养养出那样的儿子。
“是啊,看起来蛮乖的。”陆母笑吟吟道。
安淳有一位妓女母亲,所以他熟知男人看待情妇的眼神,他很确信和笃定,沈锦丞的父亲和陆嘉亦的母亲有一腿。
当然,连两家人自己都在不在乎,他也不必对此感到诧异。事实上不会再有多少事情能令他诧异了。
就这样,他像件行李似的,被沈锦丞和陆嘉亦搬去了英国,过了几年又搬去过北美和日本。
他们对他还不赖,没有剥夺他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甚至是花了很多钱把他送进知名学府,而他从头到尾付出的代价都很单一,身体和汗水。
陆嘉亦借此打趣过他:“你该庆幸才对,不是所有人的皮囊都像你一样价值连城的。”
人真是一种适应性极强的生物。安淳在日复一日的磨砺闯荡中,习惯了全麦面包搭配黄油奶酪的饮食结构,习惯了做梦也说英语,最终,也习惯了终日围绕在沈锦丞和陆嘉亦身边,被他们当成玩物呼来喝去的日子。
寄人篱下、以色侍人的生活,他足足忍受了十年。
以至于到后来,即便是叫他跪在沈锦丞的办公桌下舔鸡巴,或在陆嘉亦学校的实验室里脱光了挨操,也不是多么难以忍受了。
要说有什么让安淳困惑的,可能是玩儿了这么多年,那两人对他身体照旧兴趣浓烈,欲望只增不减。
不都说男人喜新厌旧吗?他提出疑问。
沈锦丞亲吻着他的鬓角,笑道:“你把我们俩当成什么人了?我们可是相当专情的,而且宝贝这么漂亮,谁舍得放你走。腻味?做不到,根本做不到,一天见不到都会很想你。”
“真的吗?”他还是不信。
“真的呀。”沈锦丞专注地望着他,声音深情款款。
如今的沈锦丞,不是原来那个毛毛躁躁的高中生了,个头更高,肩背更宽,肌肉更加结实硬朗,相貌从男孩蜕变为男人,帅气依旧,也依旧热衷于向他表白,总把喜欢和爱挂在嘴边,送他昂贵新奇的,或是浪漫非凡的礼物。
这也是安淳最痛恨自己的一点——他在这种荒诞怪畸的关系中,逐渐学会了享受。
他诚实的身体自是不必说,谁给它快乐它就迷恋谁;可恨的是他软弱的灵魂,他慢慢开始依赖沈锦丞的甜言蜜语,开始半信半疑,他是不是真的有在被世俗难以理解的爱包裹着。
曾经,他把身体当作束缚灵魂的牢笼,但当精神也日渐沉沦后,他再也说服不了自己。
“如果我是个女孩,我肯定会很想嫁给你。”安淳的食指滑过沈锦丞的眉心和鼻梁,或许他是在胡言乱语。但沈锦丞的胯还贴在他的下体,情欲的气息还未散去,他的小腹和四肢残存着高潮后酸麻酥软的余韵,很自然地,他的头靠了过去。
“你不已经是我老婆了吗?”沈锦丞让他依偎着,一条胳膊搂着他的肩膀,又吻了吻他的额头,然后懒散地玩起手机。
“机票订的28号,你记得提前准备好行李,我要去办交接手续,明天还有两个会,不能陪你了。”
“嗯。”
“想好回国找什么工作了吗?”
“没想好。”
“不如别找了,给我当秘书,那我天天都能见到你。”
“再说吧……”
他沉沉地垂下头陷进男人的怀抱和枕头的缝隙,熟悉的气味带给他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安淳听着沈锦丞和别人的通话声,在一波接一波席卷的睡意中闭上了眼睛。
如果时间倒退回十年前,打从一开始就不要反抗,一味的顺从和忍耐,他是否就不用经历那些波折和痛苦了?
我好傻……哥哥,我好傻。
他嚅动嘴唇呓语着,睡梦里,眼泪浸没了双颊。
***
在二十七岁到来之际,安淳与故乡久别重逢,落叶归根,人多半也留念生养自己的那片土地。
沈锦丞念的商学院,要回国继承家里的产业;陆嘉亦学医,陆医生近两年高升了院长,把儿子安排在任职的医院实习。
而他是依附着他们的无根飘萍,无所谓生活在哪里。
飞机降落在机场,陆嘉亦开车来接他,他是一个人到的,沈锦丞被别的事耽搁了,要晚一周才到。
陆嘉亦擅长自控和节制,从不会对他的肉体所求无度,所以几个月没见,也不像沈锦丞似的,要马不停蹄带他去开房滚床单。只不温不火地关心他几句,问了些工作规划方面的问题。
车辆停在为他购置的公寓楼底下,陆嘉亦说:“我还得回医院值班,不陪你上去了。”
安淳在关掉车室里的灯,扭腰俯下身,头埋在对方的双腿间,熟练地从裤子里剥出那根阔别多日的阴茎,唇舌灵巧侍弄取悦它。
三千六百多天的调教和运用,使得他的口活儿炉火纯青,没过几分钟就帮人释放了一次。
他习以为常地吞掉精液,喝了一口矿泉水冲淡嘴里的腥味,“谢谢你啊,要上夜班还特地去接我。”
陆嘉亦平复了呼吸,说道:“我妈和a大的校长有往来,下周可以给你安排一个教职面试。”
安淳:“好啊。”
他在国外读的历史专业,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断绝了对过往的念想后,上学成为他唯一的寄托,他把大部分时间拿来读书,异常刻苦,并顺利完成了本科到博士的学业。
以他的个性,也只能做老师,带着不同的学生,重复相同的课程,直至年老退休的那一天。
据说男人的精力会在二十五岁后断崖式下跌,前两年他也暗自期盼着沈锦丞和陆嘉亦能让他尽快退休,可惜他的期盼往往只能得到相反的结果。
不过沈锦丞不在,他终于能休息一周了。
人生际遇很难说。
他出生在廉价的出租屋,自幼一穷二白、家徒四壁,还有早逝的妈和拖油瓶的弟,他最好的命不过是念完大学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工资能养得活自己、供得起弟弟,不用朝不保夕,颠沛流离,足矣。
换作十年前,安淳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有一天他能出国,能坐头等舱往返国际航线,能不急不缓地读到博士毕业,并且入职一所高等院校,成为一名光鲜体面的社会精英。
那两个衣冠禽兽毁掉了他原有的人生,又赐予他新的命运。
如今他欠他们的钱是怎么也还不上了。死又不敢去死,活也只能委曲求全地活,他安慰自己,身而为人,注定困于血肉之躯,或许来世再做无拘无束的自由生灵。
他缅怀过往,却没有尝试过寻找聂非和安楠,见到了能说什么?他不过是个表面风光的娼妓,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再连累旁人。
好好活着吧,像翻滚的枯叶,在风中苟延残喘。不知情的看了,只会觉得这叫诗意和烂漫。
***
在有条件时,他们允许他享有一定的选择权。安淳在给沈锦丞当秘书和去大学教书这两者间,选择了后者。
其实他心里清楚,沈锦丞不会真的给他安排什么工作,不过是随叫随到的玩伴,和解决生理需求的泄欲工具。即使他不留在沈锦丞身边,也要在对方有需要时24小时待命。
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他是那两个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婊子。一切的宠爱、优待,是对他表现出色的嘉奖;什么爱来爱去的,他要是真以为自己姓沈,就大错特错了。
沈锦丞的履历十分优秀,他天生是读书的料,又遗传了成功男人不可或缺的品质——心狠手辣。名校毕业后,在海外积累了三年工作经历,回国自然不会再进企业打工,而是接手了一家会员制的私人俱乐部,每天辗转于生意和酒会,忙得不可开交。
陆嘉亦的生活较为朴质,家和医院两点一线,反而和他有更多时间相处。
这么多年了,安淳始终没能和陆嘉亦培养出共同语言,他认为他和陆嘉亦的隔阂是娘胎里带的,和沈锦丞上床还能演一演热恋情侣,和陆嘉亦就只剩下公事公办。
好歹他是托了陆嘉亦母亲的关系,才能留在那所文科院校的历史系任教,在伺候人的时候殷勤点,尽心尽力,叫做卖身的职业素养。
但陆嘉亦不是很领情,在他要脱衣服时制止了他的举动,说:“今天累了,你去睡吧。”
“哦。”安淳重新扣上扣子,回到自己在隔壁的房间。
到底是比不得荷尔蒙过剩的青少年时期了,那会儿他们俩巴不得天天把他拴起来操呢。
安淳躺在他的卧室里,今晚一个人睡,本该轻松自如,安然入眠。但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失眠了。
他体内那股属于女性的欲望,在年龄与身体趋于成熟后,日益膨胀、愈演愈烈,来到了没人操他,他会很想的地步。
他裹紧被子,陆嘉亦和他仅一墙之隔,假如他胆敢去投怀送抱,陆嘉亦是会满足他把他操得欲仙欲死,还是赏他两耳光让他清醒下头脑,他不知道。但他不想冒着挨打的风险去求欢。
安淳把手伸进被子里,揉弄着自己两腿间那个掐一掐就会流水的阴蒂,它敏感得像含羞草,只不过植物是一碰就闭合,而它一碰就会颤微微湿淋淋的舒张。
贱死了。他在堆叠起的快感和消退的羞耻心中缓缓张开了嘴,随着指尖的抠挖,喉咙里溢出连声喑哑的叫喊,短暂的高潮像一簇转瞬即逝的烟花,他卸了力气,紧绷的双腿霎时变得软绵绵。他埋下脸蹭了蹭被角,疲倦地合上眼。
沈锦丞大概是凌晨三点回来的。
安淳隐隐约约听到了开关门的响声,他以前睡眠很沉,但在国外那几年沈锦丞也经常很晚回家,不管多晚,总是要把他从床上拖起来,要么搂着他说胡话,要么简单粗暴的强奸。
导致他现在一有响动就会惊醒,情绪上并无波动和恐慌,可身体却战战兢兢。沈锦丞就像古代喜怒无常的暴君,他要像占卜晴雨的巫觋那般谨小慎微地揣摩对方的心情,所以他时时刻刻都在担心着。
今晚沈锦丞大约是累了,只听得见一些脚步声,似乎进了浴室,然后径直回房间,灯一关,万籁俱寂。
安淳松了口气,放心地呼吸起来。然而他的身体不这么想,他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空虚和失落。很想要拥抱和亲吻,也想要被插入和冲撞。
他的精神和肉体又开始分裂了。
***
“沈老师,你一个人啊?”
安淳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餐厅解决午饭,耳畔传来学生的问候。
他花了十年时间也没能改掉他的慢性子,做什么都很迟钝;虽然他已经过了被人叫住会脸红的年纪,但“沈老师”这个称呼让他很不习惯,每次被直呼“沈息宁”,他都会感到局促不安。
“你好。”安淳礼貌地问好。
他不记得面前的年轻人是谁,也许是他的学生,也许不是。他和这群无忧无虑的本科生说不上话,成长轨迹就差得太远,不是家里有点底子的,怎么会读历史系。他是情况过于特殊,而这群小他七八岁的大孩子,纯粹是没有生存焦虑和就业压力的温室花朵。
“沈老师很喜欢这家店吗?我在这边看到过你好多次了。”二十出头的男孩,长得浓眉大眼、端方正直,看样子是很受欢迎的类型。不请自来在他桌子对面坐下,和他聊起天,“我在旁边的书店兼职,有空就会过来买杯咖啡。”
“还好。”安淳冷冷淡淡道。他是比较有男人缘的,长相是那样,不喜欢他的也不介意调笑戏弄他几句。
“每回看到沈老师,你都是孤伶伶一个人。”这话说得有些暧昧。
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安淳在那两个人渣的耳濡目染下,也潜移默化地沾上了他们的傲慢,若放在很多年前,他会低着头走开,但如今他是师长,对方是学子,他拥有了俯视他人的权力。
“我是你的老师,”安淳警示道,“你要是不想期末挂科,就别来我眼前瞎晃。”
“可是老师,我有点喜欢你,想追你诶。”年轻人百无禁忌地向他表白,执着的眼神有几分挑衅的意思。
安淳看他的手腕上戴着运动手环,颈脖的线条也像时常做力量训练,便问:“你有几条腿?”
“两条啊。”
“那你不要招惹我。”
“为什么?”年轻人笑着。
“我有个男朋友,脾气特别不好,”安淳强调道,“是,特别,不好。”
“哦,所以呢?”年轻就是好,笑容无所畏惧。
“他会打断你的腿,你能侥幸捡回一条命,以后也再不能跑和跳了。”安淳奉劝他,“听我的话,想搭讪和闲聊,还是去健身房吧,至少不会有生命危险。”
年轻人假装吃惊和害怕,睁大眼问:“哇,沈老师,你男朋友黑社会啊?”
沈锦丞的工作性质涉不涉黑,他还真是不清楚。不过和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愣头青有什么可说的,他又不是没经历过这岁数,懵懂愚昧,较不得真。
“我下午还有课,再见。”安淳不跟他浪费时间了,去前台结账走人。
“老师!加我个微信吧!我想约你看电影!”年轻人在他身后朗声高喊道。
傻逼。安淳置若罔闻,头也不回地去了停车场。
学校周边人多眼杂,空穴来风的事也能传得沸沸扬扬。幸好他是关系户,敢来找他麻烦的人不多,并没有人特意跟他提起,与学生接触要注意分寸和距离。
他本也没想瞒着,但消息还是先一步传到了沈锦丞的耳朵里。
那天陆嘉亦也在,他们以开玩笑的口吻说起:“听说你在学校被学生倒追了?”
安淳:“小孩子闹着玩,不跟他一般见识。”
“不是还要请你看电影吗,叫他买四张票,把我俩带上一起呗。”沈锦丞看了眼陆嘉亦,“是吧?咱们都好久没一块儿看过电影了。”
“你能不能别拿这事取笑我?”安淳现在是敢和他们呛声了,“我要是为这个把工作弄丢了,绝对找那小子算账。”
“人家只是喜欢你,又没有做错什么。”沈锦丞越想越乐,“我记得你上高中的时候,还不是这脾气呢,这几年越来越容易生气了,都是我给你惯的。”
“那也已经被你惯出来了。”安淳坐到一边,默默看手机。
“要是惹你不高兴,叫他退学不就好了。”陆嘉亦说。
安淳忿忿地咬牙,“这是退学能解决的问题吗?”
沈锦丞:“不然你想怎么样?”
安淳:“把他杀了。”
沈锦丞坐过来抱住他,轻轻哄着:“宝贝是最明事理的人,不要成天喊打喊杀。没事的,别生气了,好不好?”
“嗯。”他悬着的心静悄悄落下,知道到此为止算是过去了。
明事理,是啊,他要早点这么明事理,不就皆大欢喜了吗。他不仅不用离开弟弟,还能保住聂非的腿,他就该识相地做一只缩头缩尾的鹌鹑。
可是他爱他,那曾是他的骄傲,即使被折断碾碎,他依然坚守着,不会把他的心交给其他任何人。
他内心深处的暗流,如同冥火般幽幽地燃了起来。
对他有意思的那个学生叫伊帆,今年大二在读,家里条件不错,有个做房地产的老爸,平日里玩得很开,男女通吃,喜欢长得漂亮的。
不过伊帆并不在历史系,更不是他的学生,而是隔壁体育学院的特招生,为了追女生跑来蹭了一节他的课,意外把他瞧上了。
在蜜罐里泡大的纨绔子弟,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满脑歪心思也很正常。
安淳在富二代的圈子里混迹十年,早看清了这群二世祖的德性。客观地说,像沈锦丞和陆嘉亦这样咽得下学习的苦,肯踏实读书而不是砸钱买学位的公子哥,已经算很少见了。
沈锦丞管理的那家私人会所是娱乐性质的高端场所,出入的人员鱼龙混杂,牵涉的社会关系宛如一张千丝万缕的蛛网;按理说这种送往迎来,既要做面子又要有里子的活儿,不该交给他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小辈。
可沈锦丞实在太舍得下狠手了,自从他接手以来,底下的员工被管理得井井有条,生意欣欣向荣,几位股东都对他相当满意,称他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堪当大任。
那地方安淳去过几次,不像他想象中的纸醉金迷,装修是奢华而雅致的,包间分档次和价位,日式和中式的通常带一间小桥流水的庭院。会所里面吃喝玩乐一应俱全,服务生都是精挑细选过的美丽面孔,当然,接待的也无一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