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无根飘萍
伊帆原先还有把他当作正经的老师,可在第一次约会期间,看到他戴的腕表时,也流露出了轻佻玩味的笑容。
“老师,你的表好贵啊,男朋友给你买的?”
大学老师这一职业,有着中等偏上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但以安淳目前的薪水,他要工作两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他手腕上的那块表。毫无疑问,这是沈锦丞讨他欢心的证明之一。
“是啊,”他大方地坦白,“我靠男人养。”
“你男朋友比你大不少吧?”伊帆问。他是富家子弟,自幼锦衣玉食,没吃过人间疾苦,却见识过人性的贪婪与丑恶。他对安淳的话深信不疑,老实说他也思考过这位沈老师是不是自身家境也很优越,毕竟来赴约时开的那辆车也不便宜。可交流了几句又觉得不像,更像是被男人斥重金豢养的金丝雀,有着浮于表面的高傲矜贵,和些许不易察觉的怯弱。
他十分了解这类人,因为他爸就是那种会养几只金丝雀作消遣的男人。
一出手就是几十万的名表,有这份豪横的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男人。——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安淳会答应和他约会。因为他年轻,有老男人没有的东西。
然而素来不苟言笑的沈老师,听了他的话却在微微发笑。浓密睫毛在眼尾留下浓重的投影,使眼形显得下垂,但眼神是上翘微挑的,很勾人。
“随便你怎么想。”安淳说。
他的音色是偏单薄低软的,于是被人听在耳朵里,总觉得他在有意无意的撒娇。
伊帆不是一张白纸,他交往过的前任没有一车也有一罗筐,所以并不会像纯情处男那样脸红或惶恐,他比那时的沈锦丞和陆嘉亦都要上道多了,说:“老师,我们只约会,不谈恋爱,好嘛?”
“好呀。”安淳柔声道,“那今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你要带我去做些什么呢?”
恋爱经历丰富的老手,是不会初次约会就带对象去开房的。
伊帆要和他走正常约会的流程,先带他去了五年前新建的市图书馆,他们在宁静幽谧的书架间来回走动,纯粹地消磨着周末漫长的白天。
“我听说老师在国外待了很多年,所以猜你应该没来过这里。”伊帆轻车熟路地领着他绕过一根立柱,来到通俗文学区域。
“我成绩不好,只能走特长生上大学,但我一直都很喜欢历史这门学科。”伊帆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德文原版的《中国长城建造时》,交到他的手中。
“为什么喜欢历史?”安淳随手翻着那本书,一页又一页,他不会德语,他也不相信伊帆能读懂。所以给他这本书的理由是什么?
“因为真实历史的全貌是未知、不可知的,我们现代人只能从遗留的史料、文字记载和考古发现中,复现还原当时发生过的事。像解谜和探秘,必须要经过逻辑缜密的推理和论证才能得出结论,这本身就很有意思。”
“你懂得还挺多。”安淳褒奖道。与此同时他翻书的手指停下了,在书的第117页夹着一张书签,一枚制作精美的金色枫叶,右下角镀金刻着一个清隽的“宁”字。
今天刚好是11月7日,秋天的红枫,沈息宁的宁。
他愣了有半分钟,才从伊帆的话语中回过神来。
“……我觉得学习和教授历史,是要庞大的量作为支撑的,老师有男朋友送你手表,我暂时还送不起那么奢侈的礼物,所以就送你一张书签吧,希望老师每天看书的时候都能想起我。”
安淳又有一刹那间的晃神。至少是要在确认约会日期的下一秒就开始做准备,才能在当天出其不意地送给他这份煞费苦心的礼物。
一张书签不值钱,无所事事的男大学生的时间不值钱,花花公子的心意,或许也不值钱。但这确实是他迄今为止收到过的最特别、最动人的礼物。
“怎么了老师?不喜欢吗?”见他不说话,伊帆关心道。
实际上花花公子在遇见他之前,没有追求过比自己年长五岁以上的对象,何况还是师生这种特殊关系;所以对他搞这套骗女生的小把戏,心里很是没底。
他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恐怕很难被这些廉价的小玩意儿打动吧。
伊帆正暗自沮丧着,却又见他笑了。他的皮肤那样细白,嘴唇那样红,一笑如玉兰展颜,冰润洁美。
“谢谢你,我很喜欢。”安淳收下那枚金色书签,把书塞回伊帆手里,“但这一本,是德国作家卡夫卡写的短篇,不是历史类书籍。你下次再装文艺青年,最好提前查点资料。”
伊帆的脸瞬间红得像烂番茄,窘迫与惭愧交替着在脸上出现,他欲哭无泪道:“老师……你干嘛拆穿我啊……”
安淳这下是发自内心地大笑出声。伊帆看他笑,也只得尴尬地陪笑。但年轻就是好,笑一笑便能将烦恼一扫而空,伊帆不再气馁,而是盯着他说:“老师,你真的好好看啊。”
“好看就留到下次再看,今天的约会就到这里吧。”安淳抬手看了眼表盘上的时间,正视着对方那双黑亮的眼睛,说,“今天真的很愉快,谢谢你。”
伊帆期待地追问:“那下次是多久?”
“等我空出时间了再告诉你,再见。”
“千万别把我忘了啊,老师。”伊帆望着他的背影,恋恋不舍道。
安淳坐在车里,头靠着方向盘,手指捻着枫叶书签,在阳光下细致端详着它金色的边缘和叶尖。
好奇妙。它并非金子做的,细看也有打磨不精的粗糙之处,若算价格,甚至比不上他那支腕表蹭花的一道划痕。
可他偏偏觉得这片叶子贵重无比,胜过沈锦丞送他的全部奢侈品的总和。
安淳想不明白,他颓唐地垂下了手,任由叶子从指间脱出,掉落在车内看不见的角落。
伊帆并不是一个坏孩子啊。
算了,不去想了,他不过是真正的坏孩子手里攥的一只风筝罢了。
***
可能是想到他和别的男人约会的场景,沈锦丞心里很不是滋味,说不好是吃醋还是愤怒,总之是把火气都撒在了他身上。
先是抱着他啃了半天,牙齿在他脖子根又撕又咬,然后是把他推倒压在办公室的真皮沙发里,掀开他的上衣,一边揉他的胸,一边掰着他的膝盖狠狠操他。
他的身体在长年累月的暴力侵袭中,学会了适应粗暴的性交。不夸张地说,沈锦丞再打他两耳光,或把他按进池子里溺水,他下面的小洞依然会恬不知耻地流出清亮的粘液,帮助那根肉棒抽插和进出。
安淳一度怀疑他已经是色情里常写的淫荡之躯了,因为配合地发出一些下流凄楚的呻吟,已成为他的下意识和本能生理反应。
但惨叫哭喊对于施暴者而言是一种鼓励和认可。沈锦丞是那种他喘得越厉害,使的劲儿越大的暴力狂,俗称心理变态。
所以今天他紧紧地闭着嘴巴,下定决心一声不吭。
可是变态不缺撬开他嘴的手段,沈锦丞把他从沙发拽到地上,掐着他的后颈从后面干他,他仿佛是一条被扼住七寸的蛇,只有不停地扭腰摆尾来挣脱钳制。而这无异于增添了强暴的趣味和快感,沈锦丞的喘息变得粗重,腾出的那只手扇打他的臀瓣,白花花的肉浪在深红的毯子上腻得发光,好似快要融化开。
“你又对我发疯!不是你叫我去的吗?”安淳这会儿是无法保持沉默了,他腿心被撞得发麻,下腹的整条内壁都在推挤扭绞,全身的肉都不像是自己的了。
沈锦丞疯得有点厉害,非但不回答他,还凑到他的耳边,伴随着激烈的横冲直撞,委屈地问他:“你爱不爱我?”
那饱满的情绪和疼痛感,像是被全世界亏欠了。
尖锐的痛觉撕扯着宫腔,安淳茫然地睁大了眼,他一下子喘不上气,只能扯着嗓子哭,泪花蓄在眼眶里,久久落不下来。他在艰难的呼吸中匀出一段气,组织成语言,哑声问:“那你爱我吗?沈锦丞……”
当沈锦丞察觉到不对劲时,已然太晚了。
鲜红的粘稠血液淋满了两人的下半身,使深红地毯晕开一团漆黑污迹。沈锦丞迷惑地皱起眉头,旋即明白过来,两手颤抖地抱住面色如纸白的他,“安淳……”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有机会反击。安淳一巴掌掴在那张朝夕相对多年的脸上,不带一丝感情地吐出两个字:“畜牲。”
家里有个医生,医生恰好还有位做院长的父亲,于是他看病不需要排队,做手术也不用自己花钱,但问题在于,倘若不是陆嘉亦和沈锦丞,他又怎么会被搞到要住院的地步。
陆嘉亦穿着洁净的白大褂,两手插在衣兜里。那衣服普通医生穿着要肥大宽松得多,可上了他的身,就如同量身定制般熨贴齐整,白色翻领里是一件天空蓝的条纹衬衫,衬着一张英俊温雅的面容;他长得很出挑,眉眼深邃,双眼皮略宽,眸子是清淡的茶褐色,鼻梁悬直,乍一看像混血。还戴一副无框眼镜欲盖弥彰。
想来医院里的护士们该对他很着迷,送来的夜间点心贴着粉色桃心的便利贴。
安淳无精打采地坐在病床上,他被换上病号服,手背扎着输液针。他发了许久的呆,随后神识回归他的身体,他才缓慢记起了前因后果。
他流产了,是的,他做梦也想不到他这具畸形的身体还能孕育后代。
那枚胚胎在他腹中发育了两个月之久,被排出身体时已是粒花生米大的小小人。这令安淳万分惊恐,好比原始人第一次遭遇电闪雷鸣,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只想钻进地壳缝隙或山顶岩洞。
他究竟是做错了什么,老天爷要这么对待他。
幸而陆嘉亦对此全然无感,没逼他亲眼去看,只叫动手术的同事把他的骨肉当医疗垃圾丢弃处理。
陆嘉亦难得充当一回照顾人的角色,从托盘里拿起一碗水果拌杏仁的酸奶,揭盖拌匀,喂给他,“知道你不爱喝粥,但摄入营养才利于身体康复。”
安淳别开脸,“没胃口,放下吧。”
陆嘉亦把碗放回盘子,手又插进兜里,“这是意外,谁也没想到你还能怀孕。”
“我自己也没想到。”他靠着枕头,“沈锦丞呢?”
“在外边走廊里哭呢。”陆嘉亦哂笑,“他好像很伤心,错失了一次当爸爸的机会。”
“他不配,”安淳斩钉截铁道,他对上陆嘉亦藏在镜片后的眼眸,“你也不配,以后不戴套就别碰我。”
陆嘉亦无谓地耸肩,“你放心,我也不会让你生下我的孩子。”
“我不会生孩子,不会。”他喃喃着,像是说给自己听。
他畸形的身体,残缺的基因,软弱的个性,是这些先天不足为他招致了不幸,他不能再把相同的厄运带给另一个无辜的生命。他坚信,厄运是会遗传的。
病房门被打开开,沈锦丞红着眼眶走进来。
安淳第一次看到他悲伤,沈锦丞宛如做错事的孩子那样低着头,来到病床边,矮下身将脑袋贴在他的小腹,哭腔浓重地抒发歉意:“对不起安淳……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不会伤害你了,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我们还会有宝宝的……”
安淳摸着沈锦丞的后脑勺,扎手的发尾蹭过他的掌心,他沉静地垂眸,眨眼间月色清辉洒在眼睑下方,有几分神似观音相的慈悲。
“不会有了,”他轻声说,“我原谅你,沈锦丞。”
甚至是,我感谢你。
“安淳……你别怪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再也不会了……”
“不是说了吗,没有怪你,”他的耐心耗尽,恳求道,“拜托你别吵我了,我想睡觉。”
沈锦丞:“你还是在生我的气。”
安淳:“我没资格生你的气吗?”
“病人需要休息。”陆嘉亦懒得听他们俩掰扯,对沈锦丞说,“你回去吧,不是还有一大堆工作吗,这里我陪着他就够了。”
一提起工作,沈锦丞的手机便开始震个没完,他只好出去接电话。没过几分钟,进来说有事要先走,临走还想抱抱安淳,安淳直接躺下装作要睡觉。
“宝贝,我忙完了就来看你,你好好休息。”
沈锦丞一走,陆嘉亦拿了本专业书坐到病床边,“想睡就睡吧,今晚我在这儿。”
“我想回去。”
“你回去也只能休息。”
“那也比在医院好。”
陆嘉亦摘下眼镜,揉了揉眼周,合上书道:“也好,我去请个假,然后送你回去。”
“我自己能打车。”安淳撕下手背贴的输液针,“不劳你费心。”
“搞不好流掉的是我的孩子呢,这点义务我还是要尽的。”陆嘉亦没给他逞强的余地,去衣柜取来他自己的衣服,“你换吧,我去办出院。”
安淳迅速地换好了衣服,没等陆嘉亦回来就拿上手机出病房,乘电梯离开住院部大楼。
拿掉两个月的胚胎不算多大的手术,他术后没感到身体有明显不适,主治医生说后续如果有出血的症状,再回医院复查。
女人做流产手术要悉心调养是为顾及日后的生育能力,而他并不打算要孩子,不必小心翼翼的。
安淳站在路旁打车,秋天萧瑟的落叶翻滚着漫过他脚下,他看着昏黄的路灯,不由自主地想起小时候;像这样的秋天,他会带着安楠去踩树叶,水分流失的枯叶干涸得像宣纸,更脆,踩上去喀嚓喀嚓的响。
安楠今年也该有十四岁了。
他望向马路对面的公交站台,成群的少年聚集在广告牌前等车,连帽卫衣外面套着宽肥的校服。
其中没有他的弟弟。
这场意外的流产事故,迫使安淳请了一周的假。他不想的,但沈锦丞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非要送他去郊区的别院静养,还请了厨师给他烹饪一日三餐。他在那里好吃好喝,闲得发慌,只能看书打发时间。
到第五天,安淳闲得受不了,叫沈锦丞把助理候选人叫来面试,毕竟他休假结束回学校去肯定要忙,没空再分担别的事务。
沈锦丞听他的口气似乎是消气了,也乐于听他吩咐,当日下午便通知了十个人选。
这间别院修建于上个世纪,在那时是相当前卫的建筑风格,矗立在风景秀丽的花园中,通体纯白的墙面,外形看起来像拼接了多种几何图形,远看精巧,近看壮观。虽然以当下的审美来说,它已失去了先锋性,但仍旧是时髦别致的豪宅。
安淳在这栋大房子里宅了数天,足不出户用不着打扮,就穿着一身棉麻材质的居家服,趿着一双白色棉拖。
他从小就很瘦,松垮柔软的衣裳挂在他细长的骨架上,倒促成了时尚的松弛感;发质是漆黑柔顺的,为迁就男朋友们的癖好,一直以来都剪得不够短,是可以从指缝间拖曳出清凉触感的长度,又不会长到碍事。
简历是线上筛选,当代证件照都要精修,所以十个人里,长相过得去的也就四个。为什么要挑长相呢,因为他打心底里认为,沈锦丞的情感状况是单身;小沈少爷这些年没有发展过恋爱对象,只有他这一个稳定性伴侣,私生活单调至极。
助理是一份近距离工作,如果性格上合拍称心,性取向又不冲突,睡一下也在情理之中。谁还不喜欢漂亮的呢,越漂亮越好。
安淳看中的四个人是三女一男,女孩子们都很美,苗条高瘦,长发短发各有韵味,他留了言谈举止最干练利落的那个。男的选择性少,相貌清秀的只有这一个,那就是他了。
沈锦丞那里不缺岗位,两个都能留用,大不了一个做行政秘书,一个做生活助理,就看沈锦丞更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安淳至今都对沈锦丞的性取向不是很明确,他看得出陆嘉亦是很典型的异性恋,床上基本不碰他后面,对他扁平的胸和柴瘦的身体缺乏兴致。他有时会觉得陆嘉亦操他不过是因为沈锦丞操他。
话虽如此,他根本不关心他们在外面是否还有其他情人,他份内的事并不包含争风吃醋和疑神疑鬼。
他还在休养生息,沈锦丞为着心中的愧疚感,对他言听计从。考虑到要应酬喝酒,选了男的那个当助理,女孩子能力不错,先送去业务部门培训,实习期过了再分配她的职务。
安淳很失望,因为沈锦丞的注意力完全没有被新人分走。会所里的才俊佳人多如牛毛,他却坚持每晚都回家过夜。
安淳想,倘若不是他经常要轮流陪两个男人睡觉,要在被捅喉咙时千依百顺,要去做鱼饵去引诱外人上钩;那他愿意相信,沈锦丞是真心对他的。
以他们的关系,谈“爱”这个字眼太勉强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渣的真心,一文不值。
他消失的一个星期,给伊帆愁坏了。小孩儿很粘人,再次见到他,嘴甜得要命,沈老师长,沈老师短。但对他工作请假,手机不回消息的原因不闻不问,或许是出于“只约会不谈恋爱”的默契。
安淳别的收获没有,却从伊帆这里实实在在的体验了一番正常人的“约会”。
沈锦丞和陆嘉亦是从没有耐性陪他去看电影或逛公园的,那两个人出门要么有明确目的性,行程高效而简洁,要么直奔“想换个环境玩弄他身体”的主题。
伊帆跟他们很不同,学习不用功,思维散漫,就爱琢磨吃喝玩乐,什么浪漫,什么有趣。
跨年夜那天,安淳被伊帆带去湖畔看烟花,地点是他选的,这附近有一家生意冷清的度假酒店。
小孩儿说是送不起他贵价礼物,但当晚还是准备了一对钻石袖扣,虔诚地捧在手心,对他许愿道:“没看过老师穿正装,但我想总有用得上的那天。”
安淳收下新年的第一份礼物,说:“老师也有东西要送给你。”
伊帆问:“是什么?”
“在我兜里,你自己摸。”他小幅度地展开手臂。
伊帆把一只手伸进他外衣的口袋里,左边摸了摸,空的,又换右边。然后掏出一张房卡,上面印着来时路过的那家酒店名字。
“开车回市区太迟了,晚上就住这里,”安淳说,“那家酒店我去过,服务和设施都还不错。”
伊帆兴高采烈地要扑过来抱他。
“我让朋友送了酒过来。”安淳被热烈的怀抱拥着,目光移向西南方,黑沉沉的树林外停着一辆不知何时驶来的suv。
“还要喝酒?”伊帆松开他,扭头朝他看的方向张望。
安淳:“嗯,你先去酒店等我,我和他聊点事情,一会儿他送我过去。”
“好。”伊帆沉浸在偌大的喜悦里,并未对他的说法起疑,独自转身上了自己的车。
目送伊帆的车驶远,安淳在尾灯照出的白光中坐进suv的副驾驶座。开车的男人相貌清秀,鼻尖有颗小痣,是上个月他亲自给沈锦丞选的新助理。
“走吧。”他说。
伊帆从酒店的大床上醒来,他头痛欲裂,但分明记得自己昨晚并没有喝酒;他努力回想入睡前的经过,却被映入眼帘的画面吓得魂飞魄散——
他的枕头边躺着一个长发女人,若是会呼吸的女人倒也还好,可那是一个双目圆睁,嘴巴大张,死去已有多时的女人。
她的手脚被锁铐栓在了床头与床尾,脖子间缠绕的绳索和皮肤上乌青发紫的勒痕昭示着发生过什么。
伊帆发出惊恐的大叫,全身光裸着从床上滚到床下。他如受惊的野兔般四下张望,看到胡乱丢在椅子和地板上的衣物,他爬过去捡起自己的长裤和上衣,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找到裤兜里的手机,不敢再多看,屁滚尿流地逃离了现场。
沈锦丞骨子里的嚣张和猖狂,并没有因成年后踏入社会而有所收敛,风雨的捶打使他愈发锋芒毕露,那近乎是一种自毁式的疯狂。
安淳是他残暴行径的忠实见证者,这一次也不例外。
伊帆的父亲年纪很大,花白的头发,胖圆脸,衬衫下的肚皮翘得老高,身旁跟着一名穿红裙子的窈窕女人,她的高,他的胖,活脱脱一只白陶碗和一双红木筷。
伊董事长有肥胖引起的高血压和心脏病,自打进屋的三十分钟里,已经让秘书拿手绢给他擦了三次汗了。
投影幕布正播放着一段视频,是昨天晚上和今天早晨,伊帆进出酒店房间的监控画面。而触手可及的茶几上,放着一堆案发现场的照片,死状凄惨的女尸、不堪入目的作案工具,以及伊帆慌忙逃离时落下的一条围巾。
沈锦丞跟那帮老头子来往多了,也学会品茗,但他不兴茶艺和附庸风雅那套,捧着马克杯在喝刚泡好的普洱。
“怎么样啊伊董事长?我没认错的话,这录像里的人,是您家小公子吧?”
安淳坐在他的右侧,目光却游离于室外,落在庭院的一棵小红枫上,清泉流过鹅卵石,叮咚的细细流水声萦绕耳畔。
“是我家帆帆,”伊帆父亲认道,“小丞,我跟你爸爸也算有交情,你看这样好吗?你要什么,直接跟叔叔讲,咱们好说好商量,别把事做的这么绝。”
“少拿我爸来压我。”沈锦丞吹了吹杯口的腾腾热气,浅啜着滚烫的茶水,“我前头约了您那么多次,连面都不给见,这会儿想到攀交情了?况且我一年到头也见不了我爸几次,您这叔叔我就不认了。”
“你这孩子啊……”
“令郎平时在学校里也没少沾花惹草,没想到私底下玩这么大。”沈锦丞恶劣地嘲笑着,“我这儿漂亮姑娘多,他经不起诱惑也正常,但不能下这么狠的手,直接给人玩儿死了啊。”
伊帆父亲长叹一口气,接过秘书的手绢,抹了抹额角的汗,“你要多少?”
“谈钱多生分,您要真念及和我爸的情分,就可怜可怜我这个侄儿,把十里村那块地让出来。”沈锦丞两手举高杯子,做了个拜托的手势。
伊帆父亲苦口婆心道:“我是想让,可你要我怎么让?那是地方政府的招标,已经走完合同了。”
沈锦丞:“不是亲儿子吗?您刚还和我谈钱来着。就给钱呗,一笔保证金打水漂而已,谁不知道您伊董事长是本地巨富?这钱您兜里有,掏得起。”
“你这是要我的命啊!我把我这条老命给你,你放过我儿子,行不行?”
“不行。”
“那我也没办法,那小兔崽子自己干的混账事儿,你报警吧,把他送进去,让国家替我管教。”
“是吗?”沈锦丞冷下脸,拨了一通电话,然后挂断。
包间门从外打开,两个身量壮硕的彪形大汉推搡着一名年轻人步入室内,天花板霎时间变得低矮逼仄。
伊帆父亲心脏一抽,侧过脸深呼吸着,颤巍巍的手寻求依托,被女秘书的一双柔荑接住。
伊帆被揍得鼻青脸肿,肩膀给两条粗大的手臂紧紧扣着,一见老父亲在场,顿时嚎啕大哭,泪如雨下,“爸爸!他们打我!我犯什么错了呀,爸你快救我……爸!”
“你犯什么错了?”沈锦丞搁下茶杯,抓起那一沓照片摔在他的脸上,冷冰冰道,“你他妈仔细看看呢?你是杀人犯啊!我的大少爷。”
“我不是!”伊帆不看那些照片,恶狠狠地瞪着他,“这是陷害!谁知道你哪里找来的野鸡!把一个死人放我床上就想栽赃我!?你以为警察有那么好骗吗!”
沈锦丞的脸色一变,懒洋洋地笑道:“哟,你还真想让我把这些证据交给警察?”
“狗屁证据!这是捏造!陷害我?你休想!”伊帆双目如炬,视线锁定着他身侧的安淳,仇恨道,“你这个贱人!助纣为虐的下贱货色!我瞎了眼才会喜欢你!”
安淳静静地听着流水声,没什么表情。
沈锦丞却很不满意,朝那两个打手使了眼色,接着伊帆被人踹了膝弯,重重的趴跪下去。
“爸!爸——你怎么眼睁睁看着我受苦啊,爸!”伊帆跪在地上哭嚎着。
沈锦丞不想让他接着喊,于是从球杆筒里掂起一把高夫球杆,对准伊帆的背脊,快而狠地砸下去。果然人直挺挺地栽到在地,不叫唤了,眼球上翻,弓着背四肢止不住抽缩。
伊帆父亲胖胖的手指握紧了拳头,面颊的肥肉和嘴唇不停颤动,“好,沈锦丞,你小子……”
“我还是喜欢被直呼大名。”沈锦丞杵着那把球杆,另一只手端起杯子,将热滚滚的茶水浇下去,淋在伊帆的头脸,热气从皮肤发丝间冒出。
“考虑下吧,叔叔。是让你儿子终身残疾,下半辈子在监狱医院里度过,还是你服个软,把他接回去,好好养两三个月,免得留下病根。”沈锦丞喝着剩下的半杯茶,不烫了。
“我也是看在你跟我爸有交情的份上,才让你自己选的。”沈锦丞意犹未尽地笑着,“要不然……你这头油光满面的皱皮肥猪,只配跪在门外磕头求我。”
伊帆父亲的手扯着衣襟,满头大汗地平复着心跳,若不是有秘书扶着,他恐怕连坐都坐不稳。
“就按你说办。”在儿子的生命安危前,他屈服了。伊帆不是他唯一的孩子,却是他最后的孩子,白发人送黑发的打击,他也无法再经历第二次。
“这才像话嘛,你早点松口,你儿子用得着受这份罪?”沈锦丞把球杆插回桶里,摇摇头道,“活了这么几十年,还不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老糊涂。”
“你的要求,我答应你,你把帆帆交给我,我今天就要带他回去。”
“急什么?儿子,我就先替你照顾着,什么时候一锤定音了,我再把他送回去。伊董事长您放心,我绝对把令郎当亲弟弟好生照顾。”沈锦丞结尾的用词很考究,颔首道,“在此静候您的佳音。”
两个打手将倒地不起的伊帆抬出门外,换助理进屋打扫残局。风烛残年的老人被秘书扶起,挪动着臃肿的身躯告辞。
沈锦丞又道:“对了叔叔,你选女人的眼光还可以。”
他抬下巴指了指那条艳丽的红裙,“胆子够大,对她好点。”
助理清扫过的房间整洁如初,像什么也没发生过那般宁静祥和。
安淳说:“以后像这样的事,不要让我帮你。”
“你生气了?”沈锦丞挨近看他的脸。
“没有。”
“我是没按照约定,毕竟答应过你的……但是,你也看到了啊,这全怪他爸。”
“是一早就安排好的吗?”安淳问,“让我去那所学校教书,让他碰巧来蹭我的课?都是你提前策划好的?”
“这重要吗?”沈锦丞不解道,“反正你也很喜欢你的工作。”
安淳瞩目着桌上那沓照片,“死掉的那个女人是谁?”
“这你就不用管了。”沈锦丞收捡起照片,放入抽屉里。
“沈锦丞,你做的孽,迟早是会报应在子孙后代身上的。”安淳选了一条更具信服力的理由,规劝他,“我不想如果我有了孩子,他要为你赎罪或还债。”
“你还信那些啊?”沈锦丞笑话道,不过又很快变脸,将他圈入怀中,轻轻摇晃他,“我喜欢你,我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防止你离开我。其实我是个很胆小的人,安淳。你知道吗?我无时不刻不在担心着,你会抛下我离我而去,所以我必须变得更狠,狠到全世界都怕我,那就没人敢从我这里抢走你了。”
沈锦丞的怀抱是火热有力的,但他的心脏却如同死尸一般冰冷。
那之后的连续几天,安淳都过得很恍惚的,时不时便会走神。
陆嘉亦休息日,等他下了班,到学校去接他吃晚饭,了解到令他魂不守舍的事情原委,试着开解他。
“你又恨上沈锦丞了?”
“恨他有用吗?”安淳反问,“他没办法把人当人,他也没把他自己当人,恨他不如去恨一块石头。”
“撇开你那点过剩的同情心,我觉得你是在怪他物化你,”陆嘉亦说,“但物化的前提是非物。而人就是物,我们的肉体是物,欲望是物。所有的喜怒哀乐,爱与恨,都只是幻觉。你别想太多了,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还是明哲保身为上策;你别告诉我,都到今天了,你还怀着一颗绝不同流合污的坚贞的心。”
安淳仰头望着他,“亲我。”
陆嘉亦微微一怔。
他露出明亮的笑容,勾住对方的颈项,凑上去吻了吻那张脸。
“今天想和你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