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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以杰瑞为代表的“父亲”和“哥哥”人数不多,比混混还少,但凭着疯狂和凶性,将那群混混杀得狼狈逃窜。

“别追了!停下!快回来!”女人们不懂穷寇莫追的道理,但倒下的这些尸体更重要。

尸体能卖钱,超凡者的尸体更值钱!

不过在这之前,这群混混们身上的东西要全部剥下来!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衣服不吉利?!笑话,他们甚至没有正经的衣服,哪里敢去嫌弃混混们身上用真正的布料做出来的衣服啊!

在场这么多人,也就约翰有两件“工作服”,其他人身上穿着的都是芨芨草编的所谓“衣服”。

“啧,早知道应该要早点动手!”杰瑞的老婆翻动贝斯的口袋,只搜出了一枚金戒指和一个几乎空了的钱袋。

兽潮对底层百姓来说是天灾,但是对贝斯这样的人渣来说却是能趁火打劫的大好机会。

他们的属性比普通人高,跑得更快,而且没有人性。

就算真的碰到魔兽了,他们也不怕。

因为他们会提前准备好“兽饵”也就是人类。

小孩肉嫩,他们一般会选小孩,或者玩够的少男少女。爽过后还能拿来做诱饵,一举两得。

魔兽靠近的时候,用刀在诱饵身上划出足够深的伤口,然后把他们丢出去。在疼痛和恐惧之下,很少有人能忍住不发出尖叫。

而鲜血和尖叫的双重诱惑会让魔兽兴奋起来,玩弄猎物几乎是所有食肉魔兽的天性,这种活生生地啃食诱饵的行为,会让人疼得发出哀求痛呼和尖叫,吸引更多的魔兽过去。

用诱饵为自己争取到时间的人渣们就能利用速度优势逃跑了。

人渣们等级不高的缺点在此刻也变成了“优势”。

魔兽喜欢吃魔力浓郁的食物,但人渣的等级和普通人差不了多少,比起越跑越远的人渣,魔兽们更喜欢香喷喷往外冒血的食物。

因此,兽潮初期几乎成了人渣们的狂欢。

“琳达……”雪莉认出了那个“金戒指”,那是被被杀害的詹姆一家女主人琳达的戒指。

铁戒指被刷上了金色的颜料,看起来金灿灿的很漂亮,那是琳达唯一的首饰。虽然很廉价,但却是贫苦生活里微不足道的的一点甜蜜和亮光。

琳达总是无比爱护地每天给它做着保养,但此刻的它再也没有了女主人精心的呵护,上面沾染了深色的痕迹,是干涸的血。

雪莉死死地咬住唇,牙齿将唇瓣咬出了血,疼痛将她的理智唤醒,接着她拿起了旁边的石头,用力地往贝斯的脖子上砸去。

“啊!”贝斯发出了惨叫。

他在装死。

是的,堂堂的lv8剑士,即便是被捅了个对穿,但受伤的地方在腰上不在心脏,以超凡者的顽强生命是没这么容易死的。

但他才是那个软弱胆小的人,见状不妙干脆装死等待机会逃跑。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他这样安慰着自己,同时在心里想了一百种要报复回去的方案。

只是他的方案第一步还未开始,就要失败了。

“贝斯竟然没死?!”就在雪莉旁边的贝西反应最快,立刻将雪莉拉了起来远离贝斯。

其他人也被吓得跳了起来,谁知道自己身边的“尸体”是不是也是装出来的?!

但就在这个时候,约翰拿着石头走进了贝斯。

他恨恨地瞪了贝斯好久好久,然后将石头狠狠砸下去,命根子、左肩膀、右肩膀、左大腿根部,右大腿根部。

原本疼得动不了的贝斯在剧痛之下像只被下入油锅的皮皮虾,蜷缩着身子左一下右一下翻滚,哀嚎声不断。

“啊啊啊,我要杀了你!该死的!我一定要杀了你!!!”

约翰不为所动,他一下又一下地往他的手肘、手腕、手掌、膝盖和脚踝处砸。

贝斯一开始还能放狠话,接着哀求,最后却只能发出痛苦的哀嚎。

约翰说:“琳达婶婶一家比你疼多了!”

约翰跟其他人商量:“能不把他的尸体卖掉吗?”

“我想把他的尸体挂起来,等晚上魔兽来的时候让他当诱饵。”

还不到成年人腰过的孩子,一脸淡漠地说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话语。

但谁都没有觉得他可怕。

反而,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这群混混的身上。

“全部挂起来吧。”

示威。

这群混混人渣总是用各种各样残忍的方式像他们示威,这一次,好不容易轮到他们了。

“走,把他们搬回去!”

有装死的混混听到他们的对话,什么也顾不得了,翻滚着起来就想跑。

但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底子下怎么可能跑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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