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嗯,我也觉得是。”方轶嘴上说着,但是他却没有将白纸片取下来。
下班后,他心中忐忑的走出了律所,直到回到家一路上没有什么事发生,他才稍微踏实了些。
就在他准备下面条吃饭之时,“当”“当”“当”,房门被敲响了,他心中一紧,手一哆嗦,挂面落在了地上。
“谁呀?”方轶简单收拾了下地上的挂面,向门口走去。
“方律师,我是负责房屋出租的刘经理刘元,之前咱们见过。”门外传来刘经理的声音。
他对刘经理的印象不错,主要是因为免除了房租的缘故,知道门外是刘经理后,他心里踏实了不少。
随着房门被打开,方轶看到面带微笑的刘经理身后站着一位壮汉和一位中年男人。
“于总!”当看到中年男人后,方轶眼睛都直了,不会这么巧吧,这是来报复的?
“哎!方律师,你关什么门啊!我们于总是特意来找您的。”
就在方轶下意识的关门之际,刘经理一只脚迈了进来,正好卡住了门,看他脸上的表情就知道脚丫子一定很疼。
方轶心中这个骂:关什么门,你说我关什么门,人命关天啊!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之前兰姐说他们家老于要来找他,方轶提心吊胆的过了一段时间后没见动静,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于满堂今天会突然上门啊。
“方律师,别来无恙啊!不请我进去坐坐?”于满堂似笑非笑的说道。
“我……家里比较乱,我这穿的比较随便,等我换身衣服。”方轶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尴尬道。
“咱们又不是第一次见面,不用这么见外。”于满堂说完,微笑着走到了门前。
人家都这么说了,难道自己就这么堵着门不让进?
哎!躲的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该来的迟早要来,这么一想方轶反而不紧张了,向旁边跨了一步,让开了门口。
“方律师,你这房子面积不大啊!刘经理,回头帮方律师留意下,看看这栋楼还有没有面积大点的,给方律师换一套。费用记我账上。”于满堂进屋后,转悠了一圈道。
“好嘞,于总,您放心我一会儿就安排,保证方律师满意。”刘经理拍着胸脯保证道,趁着于总不注意他偷偷活动下刚才被门挤过的脚掌。
“不用,不用换了,这里挺好的,我都住习惯了。于总,您的好意我心领了,真不用!”方轶不知道于总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婉拒道。
“好吧!刘经理你先出去。让我跟方律师单独聊聊。”于总看向刘经理。
刘经理急忙答应一声,一边向门外走一边心里嘀咕着:方律师啊!不带这么骗人的,别跟我说你不认识上面的人,公司大boss都来了!我得好好跟你处处,我的升迁之路全靠你了。
方轶有点傻眼,啥意思啊!这是怕人看见,要动手了!他估摸了下对方两人的战斗力,不用于满堂出手,单单那个壮汉一只胳膊就能把他撂倒。
“你也到外面等我!”于满堂冲壮汉使了个眼色。
啥意思?单挑啊!别看哥们瘦,全是嘎达肉,真一对一动起手来,不一定比你差,方轶心里盘算着一会儿动起手来是先来撩阴脚还是黑虎掏心。
屋内只剩下了于满堂和方轶,于满堂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方轶站在原地没动地方看着他。
“方律师,来杯茶呀,你就是这么待客的。”于满堂笑呵呵的,一点不见外。
方轶答应一声,机械的走到桌子旁,一边泡茶一边琢磨:这于总不像是来报仇的,那他是来……唠嗑的?不能啊!要不就是来要赔偿的。
他打定主意不管于满堂怎么说,反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于满堂喝着茶水,眯缝着眼看向方轶:“方律师,你的情况我了解一些,你放松些,坐下,咱们聊聊,你放心好了,我不是来兴师问罪的。”
“于总,我只是一个小律师,不知道您找我有什么事?”方轶警惕的看着于满堂。
“我看你挺专业的,有个事想请你帮忙。这事办好了,我对以前的事既往不咎,还会给你一个大红包。”于满堂笑呵呵道。
“什么事?我是个律师,违法犯罪的事我可不做。”方轶怕对方给自己下套,急忙亮明了自己的底线。
只求保他一条命
“你放心,那种事我也不会干。
我有个合作伙伴,他老婆给他戴绿帽子,被他发现了,他准备去捉奸,我就向他推荐了你。
这事不难吧!费用三千元,我来付。你只管跟着去一趟,别让我那位合作伙伴吃亏就行。”于满堂翘起二郎腿,点燃一支烟后道。
又是捉奸!方轶有心拒绝,但是又一琢磨着这种事之前已经做过一次了,算是轻车熟路,风险基本可控,自己要拓展案源,多认识点做买卖的挺好,又不是白干……
“好,什么时候去?”片刻后,方轶认真道。
“你等我的电话,费用办完事我给你。”说完,于满堂起身,向门口走去,到了门口他的手搭在门把手上,却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来看向他:“实话实说,你家这茶真难喝。”
送走于总后,方轶整个人松弛下来,感觉后背凉飕飕的,伸手一摸已经湿透了。
方轶长出一口气,原来是一场虚惊!
他刚准备下面条,门口又传来了敲门声,他心里一哆嗦,来到门前打开门只见刘经理满脸堆笑的站在门前。
“刘经理,您有事?”方轶问道。
“于总让我给您送两盒茶叶。”说着刘经理将一个塑料袋递了过来。
方轶接过塑料袋,里面果然放着两盒大红袍:“谢谢哈,您替我谢谢于总。”
“应该的。”刘经理微笑道,一伸手从兜里掏出一板五号电池:“刚才我按门铃,没响,估计是电池没电了。我特意给您拿了一板电池过来,我帮你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