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彻底了解余颂
余颂这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屋子里没人,床头柜上的保温杯里是温热的蜂蜜水。大腿内侧抹了药后皮肤好得很快,一夜过后只有微微的肿胀,不碰的话倒还不会很难受。
昨晚却不同,两个新磨出的伤口又痒又疼,害得余颂在床单上滚来滚去好久才勉强睡着,偏偏罪魁祸首还好意思美名其曰——这是给你留的纪念,之后你每次走路,都会想起我。
于是尽管余颂想尽快忘记昨晚经历过的边缘性行为,却还是在摆动双腿时,下意识回忆起自己是如何夹着男人的阴茎,撅着屁股被人摸的场景。他耳朵发红,忍无可忍骂出了声。
“变态。”
回应他的只有曲县的风声。
跟昨天的大太阳不同,今天的天气有点偏凉,没什么阳光,整个山头都笼在阴云之下,远处爬在山川上的男人甩着长鞭吹了声长哨,将密密麻麻的牛群往回赶。
微风拂过脸,余颂拨弄了下腮边乱飞的发丝,他突然感觉到一种难以言说的平静,他享受着只有自己的时刻,假装从现在开始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地广人稀的曲县风光在试图吞没他。余颂迫切的希望自己的悲伤和愤怒都能够被彻底带走,这样到了婚礼当天,他或许能假装得更开心些。
“达娃——”
女人的呼喊声打破了他的胡思乱想。余颂抿了口杯子里的热水,跟迎面走来的白玛打了个招呼。
白玛手里牵着一个男孩,怀里还抱着一个,两个小孩穿着长袍,都留着长发扎成小辫,外表看起来年龄都只有三四岁,睁着棕色的眼睛看来看去。
他们一起望向正跟母亲聊天的陌生人,似乎是对他的五官皮肤抱有很大的好奇,纷纷仔细盯着余颂的脸看。
对小孩算不上喜爱,但会天然抱有善意的余颂勾起一个温柔的笑,分别跟两个小家伙打招呼。
被抱着的孩子胆子更大,他舔了口手里握着的奶酪棒,用稚嫩的童声响亮地问:“你是牛奶味道的吗?”
两人听见这句话都笑了起来。白玛边笑边解释解释:“他从没见过汉人,不知道这世界上会有男人像你一样白嫩。”
余颂问了两个小孩的名字,白玛告诉他小一点的叫德吉,大一点的叫顿珠。他走近德吉逗弄人:“你想闻闻看吗?”
德吉点了点头。余颂把脑袋伸过去,让自己跟小孩靠得很近,德吉伸着脖子嗅了两口,嘻嘻笑着躲回了妈妈怀里。
余颂转到白玛身后看德吉的脸,德吉偏偏要躲着不看他,余颂就故意追着他看。两人玩了好一会儿你追我赶的游戏,德吉被逗得发出一连串银铃般的清脆笑声,连手里的奶酪棒都不吃了。
余颂徉装不解:“你躲我干嘛呀?是我身上不好闻吗?”
德吉摇摇头,他小声说了句民族语。余颂把耳朵凑过去,就听见小孩继续说。
“你闻起来,像云朵。“
余颂好奇地问白玛:“什么是云朵的味道。”
“就是棉花糖的味道。几个月前我们带他去拉城看朋友的时候买过一次,这孩子就惦记到了现在。”白玛摸着儿子的头发。
被德吉童趣的语言逗得哭笑不得,余颂不明白,自己身上怎么会有棉花糖的味道?难不成是因为早上喝了蜂蜜水的缘故?
他还没想懂,一晃眼就看见另一个小孩也眨着眼睛看他,全然是同样的好奇。余颂蹲下来问:“你也要闻吗?”
顿珠微微点头。
余颂让人走过来,顿珠往前了两步,学着德吉的样子飞快凑近闻了一口,又迅速跑回到妈妈身后把自己全挡住,只留出一只牵着裙摆的手。
“他好害羞啊。”余颂的心软了。
“大的比较内向,小的比较活泼,又很精明,”白玛叹了口气,“他俩闹起来的时候,我真是恨不得把他们都打包送人得了。”
她如同每个做妈妈的人一样,说起话来就离不开她的孩子们,每天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围绕着小孩转,自然对生活的任何经验感悟也都与育儿脱不开关系。
他们又聊到婚礼的事,白玛告诉他,婚姻当天新娘的脸是不能被别人看到的,包括新郎也得在洞房时才能看到。她和几个姐妹负责余颂的整个外表打扮,把他从头到尾的梳妆全包揽了。
余颂看她这么兴奋,不好意思直接泼她冷水,只能暗示道:“简单点就行,我化妆了不好看。”
“瞎说!”白玛反驳,“你化了妆怎么可能不好看?只有全世界最差劲的化妆师才化不好你这张脸。”
她说完还对着两个小孩问“是不是呀”,德吉嘴巴甜甜地说哥哥好漂亮,顿珠还是害羞得说不出话,只能在旁边微微点头,小心观察着余颂的反应。
余颂说不过她,只能算作默认。白玛朝远处看了眼,掂了下怀里的德吉:“我去那边看看我丈夫,你可以帮我看下顿珠吗?”
余颂点点头。白玛拍了拍顿珠的背,小孩挪出来两步,怯生生地伸出一只手,原本想拉住余颂的衣摆,却反被细嫩的手捏住了。
“你想我抱你吗?”余颂问。
顿珠顶着两个高原红,听完对方说的话后就张开了双臂,余颂抱起了小孩,这时候顿珠才算彻底闻到了这个漂亮哥哥身上“棉花糖的味道”。
他本来性子认生,但对着余颂却很想亲昵,便乖巧地搂住人的脖子。德吉在旁边看得吃味,闹着也要留下来哥哥陪着玩。
“陪你玩,怕是要玩到把你哥哥气得头发掉光!”白玛用民族语笑骂了句,哄着哭泣的德吉说带他去看牛,急急忙忙往隔壁的山头走。
广阔的空地上就剩下余颂和顿珠一大一小,余颂问他想玩什么,顿珠想了想,立刻回答:“我也想去看小牦牛。”
以前他都没机会去看呢,妈妈说余颂哥哥是夏苏家三个表叔的老婆,是他未来的表姨,那他肯定可以带他去看小牛。妈妈说夏苏家一共养了好几十头牛呢!是他家的好多倍!
看着顿珠期待的脸,余颂被萌化了,亲了口小孩的脸,带着他往牛圈走去。
那森一大早去了十公里之外,在一家手作艺人的家里拿到了几周前就定好的婚服。新娘穿的裙子虽然是按照余颂量过的三围定做的,但为了防止有不合适的细节,他还是决定带回去先让余颂试试,有什么错误也能及时让裁缝改。
自从那天的训诫过后,他和余颂再也没有单独相处过。本来全家就是他的汉语最差,平时洛桑和萨杰在跟人闹的时候,讲话速度一快他就什么都听不懂,只能站在一旁装不在乎。
那森没跟人交往过。他的身份不一般,大多数人对他的感情是又敬又怕,他也没上过学,身边除了同为宁玛的男人们,就是他的两个弟弟。
对那森来说,揣摩一个少年的心思并不算难。他是做哥哥的,性格沉稳细致,绝不是那种看不懂眼色的木头僧人。他作为宁玛看过很多双眼睛,以至于如今他能明白人类的善良,也能读懂人类的贪欲。
只是当这个少年实在太不一样。他是汉人,他从小在城市里生活,他住的地方靠近大海,他不喜欢吃西部的食物,他听不懂民族语。最重要的是,他是他未来的妻子。
那森知道他不能像对弟弟一样对余颂,当然,他也绝对不可能这么对待,毕竟他从小看着萨杰调皮时总有种怒极攻心的烦躁感,气过头时连看到他的脸都烦。
但如果对象换成余颂时就完全不同。
他甚至总是很期待余颂犯错。他喜欢看他情绪变化的样子,不管是生气,还是伤心,或者是害怕,余颂抬起眼看他时,那森就会从心底深处冒出一种野性的冲动,逼迫他做出不像他会做出的事。
那森总能看到自己另一个灵魂的欲望:上次用马拍子打他时,他就很想捏住他的唇吻他;当余颂发了疯扔书,在他隔壁留下牙印子时,他就想把手伸进余颂的衣服里,捏住那两颗白嫩的乳头,掐出几道鲜红的指印。
如果他犯错就好了,余颂惹他不高兴了,他就能顺理成章的惩罚他,用光面堂皇的理由去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是可以的。那森没有丝毫的负罪感,他不是那种清高克己的传教士,因为余颂是他的妻子,他可以对他的妻子产生欲望。
但那森到现在为止,都觉得自己是兄弟三人中对余颂了解最少的人。这个事实认知让他有些不愉快,他自诩对世间规则运转理解透彻,也习惯受到很多人的崇爱,可他不却懂余颂。
他想彻底了解余颂。从里到外,从身体到灵魂。
那森停了车,抱着婚服放上沙发。房间里没人,他往后院走去,在牛圈附近的空地看见了熟悉的背影。
风声将歌谣送至他耳畔,那森一愣,他仔细捕捉着听来有些陌生的男声,突然意识到这是余颂在唱歌。
他在唱一首民族语的情歌。
虽然是汉人,但是余颂的每个小舌音都念得很完整,乍一听还感觉不到什么问题,让人以为是本地人在唱歌。
他的吟唱声不大,仿佛叹息,又仿佛是在念一首情歌。这些歌词被余颂融进某种温暖的情感,以至于原曲里的某种弘大感被消解,剩下的只有一种类似午后阳光躺在草原上的惬意感,恋人陪伴在自己身边,生活平凡又美好。
余颂抱着怀里的小孩,闭上眼睛轻轻唱着。身后的山川拥抱着他,把他当作亲爱的孩子一样,让他在这片土地上绽放出一种别样的美丽。
——我亲爱的,我亲爱的,我将热恋献给你,我将忠贞永珍藏
那森沉迷在这种时刻里。抱着孩童的少年平白无故多出一种自然的母性,像青涩的圣母向世间播撒爱意,连一棵草都会被他温柔以待,以至于天空会嫉妒,因为他们不能被那样一双柔软的手所触碰。
顿珠眨着眼睛转头,当他看见那森,张大嘴巴喊了声:“阿古!”
余颂迅速转过头,刚刚脸上的安详荡然无存,表情飞快地从微微的窘迫,变得冷静,最后是强勾起来的一点笑意。
这个人在怕我。那森如此确定这个事实,他慢慢地靠近余颂,当他的手抚摸上对方的脸时,余颂微微偏头,将整个侧脸贴上对方的掌心,嘴唇划过掌根的茧子。
很轻易的,那森心里的任何不愉快,就被这个动作给彻底消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