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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再看一眼那个勇敢的小女孩,小脸上也是煞白,满脸是泪,由她爸爸抱着出来的。

林锦瑟这才心理平衡了些。

挑战了过山车后,林锦瑟又挑战了海盗船、小飞象、疯狂蜜罐等惊险刺激项目。

当然这些所谓的惊险刺激项目对于简意时而言,真的是小菜一碟,完全没有任何挑战性。

林锦瑟每次都被吓得大声尖叫,太过害怕时就下意识地往简意时怀里躲。

简意时会立刻紧搂住她,嘴上配合着她尖叫两声,甚至嚷嚷着,哇好可怕啊,脸上的笑意却很浓,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简意时在心里又是偷着乐又是郁闷,明明都是举办过婚礼的夫妻了,却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才可以光明正大地紧搂着她不撒手。

林锦瑟没想到疯玩了几小时后,虽然吓得不行,但心情却放松开朗了许多,仿佛那些憋在心里郁气伴随着尖叫呐喊也纾解了出去。

简意时找了一处小亭子,让林锦瑟坐着休息一会,自己跑去甜品店买了两个冰激凌回来。

没多久,林锦瑟看着简意时肩上斜挎着她的小包,一手拿着两个甜筒,一手还拎着两瓶水,额上冒着汗珠,快步地朝自己走来,她心里莫名有点愧疚,明明是要带他出来转一转、玩一玩的,怎么现在好像变成了他陪她出来散心放松了。

林锦瑟觉得太羞愧了,就起身去接他,帮忙拿水,谁知走了没几步,腿脚一软,险些就跪了下去,好险简意时疾步冲了上来,她双手扶住了他的肩膀,才没跌下去。

“姐姐,倒不必行如此大礼。”简意时勾唇轻笑。

林锦瑟羞得满面通红,站稳后,帮他拿了那两个甜筒冰激凌,有些恼怒地瞪了他一眼,“不许笑我。”

俩人靠着栏杆边坐下,林锦瑟看了眼手中的两个甜筒,一个粉色的,一个米黄色的,猜测一个是草莓味,一个是香草味,便问他:“你要什么味道的?”

“都可以。”简意时先把一瓶水扭开,放在她的身旁。

林锦瑟喜欢吃草莓,便把香草味的递给他,“那你吃香草的吧。”

简意时接过,林锦瑟有些口渴了,便迫不及待地舔了一口,弯起了双眸,“好甜。”

简意时也舔了一口手中的冰激凌,却道:“为什么我的不甜?”

林锦瑟不信,“怎么会呢?”

简意时把手中的冰激凌递到她面前,“不信,你尝尝。”

林锦瑟便低头舔了一口,抬起头,柔软的嘴角湿润润的,“明明很甜的嘛。”

简意时看着她,强忍住想要摁住她狂亲的冲动,只低头对着她舔过的位置,用舌尖轻轻一舔,咂了咂嘴,望向她,“好像变甜了。”

夕阳余晖洒进亭子,照在他的脸上,他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弯着,仿佛盛满了漫天的霞光,好看到令人心悸。

林锦瑟偏开头,不敢再看他,伸手抚在胸口,那里仿佛揣着个小兔子似的,扑通扑通地乱跳着。

手术前夜, 林朗山单独留下了林锦瑟。

林朗山住在顶楼的病房,环境清幽安静,床头柜旁的花瓶里插着几枝白色百合花, 清雅的花香弥漫了整个房间。

林锦瑟搬了一张椅子坐到病床旁,面对着林朗山而坐。

林朗山靠坐在病床上, 他的头发剃了,更显得他的脸苍白清瘦,眼窝深陷,他偏头看着窗外深沉的夜色, 有些失神。

“爷爷,怎么了?不用担心, 张教授可是金主任的老师,他出马, 我觉得成功率又高了一成。”林锦瑟起身, 帮林朗山把被子往上拉了拉。

林朗山这才转过头来, 看着孙女儿,缓缓开口道:“锦儿,你在心里怪过爷爷吧?”

林锦瑟沉默了,她确实怪过林朗山, 怪他为什么重男轻女,小时候, 他把什么好的都留给锦年, 会手把手地教他写字, 会亲他的脸颊,会背着他飞翔, 可这些事他一次也没为她做过。甚至她还想过,如果他不重男轻女, 她也不会事事都要和锦年一争高下,明明锦年那么懂事听话,对她那么好,她还不当一回事,动不动和他发脾气……如果她能够对锦年好一些,不那么任性,锦年或许就不会因为她而死,又或许她也不至于这么愧疚,愧疚到想去死……

想到这些,林锦瑟的眼眶又酸又涨,她转过头,使劲地把泪水吞了回去,她现在不能哭,不能让爷爷难受。

“锦儿,对不起。”林朗山伸手摸了摸林锦瑟的头。

林锦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她慌忙抬手擦掉,可却是越擦越多。

“乖,锦儿不哭,别哭了。爷爷有话要说。”林朗山伸手用手背替她擦泪。

由于生病,他的手瘦骨嶙峋,手背上的青筋凸起,宛如饱经风霜的丘陵。

林锦瑟握住他的手,深深吸一口气,硬生生把泪水收住,抬起头来,“嗯,锦儿不哭。”

林朗山又摸摸她的头,从枕边抽了几张纸地给她,边道:“爷爷给你讲个故事吧。”

林锦瑟接过纸巾,吹了吹鼻子,回想起小时候,爷爷给她和锦年讲故事的情景。

每一次爷爷都是抱着锦年,而她坐在旁边。

“我的本名不叫林朗山。”林朗山刚开头,林锦瑟就吃了一惊,抬起头来,看着他。

“我叫万顺,我的亲生父母希望我万事顺利,可是在我两三岁时,他们就相继去世了。”林朗山接着说。

“啊?”林锦瑟睁大了眼睛,被爷爷的开场白继续震惊到。

林朗山:“我出生在农村,我有三个亲哥哥,他们年长我很多,我出生时,他们都成家了。我从小就是在三个哥哥家轮流住,轮流吃,长到了十岁。我经常吃不饱穿不暖,瘦得皮包骨,有时候没地方住,就和牛挤在一起住牛棚……我想读书,可是三个哥哥连自己的孩子都要供不起,哪里会供我读书,更何况我也是家里的劳动力,如果去读书,就少了一个可以干活的人。”

“可那学堂里郎朗的读书声真的太好听了,我就利用放牛的机会,偷偷跑去听课,就这样认识了你的太爷爷。他是从城里调来的老师,他教的是语文,他还会教唱歌。”

“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林朗山唱了起来。

林锦瑟也跟着他唱了起来,这首歌,她和锦年小时候,林朗山就教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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